一、离婚房产去名需要双方到场吗
离婚房产去名是否需要双方到场,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协议离婚。若房产归一方所有,在办理房产去名手续时,通常需要双方共同到场。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这是为了确保房产的归属变更符合双方真实意愿,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二是诉讼离婚。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且判决书或调解书明确了房产的归属,在办理去名手续时,一般情况下,获得房产一方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及自身身份证件等材料,单方面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产去名手续,无需另一方到场。
总之,离婚房产去名是否需要双方到场,取决于离婚的方式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具体情况,在办理前可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详细咨询确认。
二、婚后房贷离婚后还需要付房贷吗
婚后房贷在离婚后是否还需要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可协商房贷的承担方式。若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结果执行。比如一方愿意独自承担剩余房贷并获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则无需再支付房贷。若协商不成,一般由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继续支付剩余房贷,同时对另一方已支付的房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给予相应补偿。
2.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购买方所有,未偿还的房贷为其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再支付房贷。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离婚后是否需付房贷关键在于房产性质及双方协商结果,应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各方权利义务。
三、房贷没还完能离婚吗
房贷没还完是可以离婚的。离婚主要涉及身份关系的解除,而房贷未还清主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问题,二者并不相互冲突。
在离婚时,对于未还完房贷的房产,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是协商归一方所有。夫妻双方可协商房产归其中一方,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并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补偿数额一般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已偿还贷款金额等因素确定。
二是出售房产。若双方都不愿或无力继续承担房贷,可选择将房产出售,用售房款偿还剩余房贷,剩余款项再进行分割。
三是暂时维持共有状态。若双方对房产的归属及房贷偿还暂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也可维持房产的共有状态,共同承担房贷,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分割。
总之,房贷未还完不影响离婚,关键是要妥善处理好房产及房贷相关问题,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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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房贷没还完能离婚吗,房贷没还完离婚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