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侵权行为认定的标准
1.机动车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
2.受害人遭受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3.肇事者的行为与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存在严格的因果关联性。
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损害结果的情况下,若被判定为属于机动车一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首先应当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依据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仍有不足之处,则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若机动车商业保险尚未投保,则由侵权责任人承担剩余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属于民事还是刑事
首先呢,要明白一点就是交通事故其实大部分都是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关于涉及到的案件类型,我们通常会称之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这样的名字。
不过,如果在这个汽车撞击事故中如果导致有人失去生命,或者说存在其他可以构成刑事犯罪的事儿的话,那么就不再只是民事案件了,而是会升级为刑事案件。
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呢,只要是违反了交通运输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然后因为这些原因而引发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甚至死亡,或者是让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都受到了巨大的损失,那么这种情况下,肇事者可能就要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了。
当然,如果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肇事者选择逃跑,或者说还有其他特别恶劣的行为的话,那他们可能就要接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惩罚了。
最严重的情况是,如果因为逃跑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话,那么肇事者可能就要面对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了。
三、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受害家属不谅解的法律程序怎么走
在我国,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轻微人身伤害案件中,若受害方未做出谅解,被告将面临的判刑标准如下:依据具体案情,量刑结果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之间作出相应裁决。
在法庭宣判前,需充分考虑众多量刑情节因素,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制定的相关准则:根据该文件所示,对于涉及故意伤害行为的案件,可按照下述几种不同情形,在一定范围内对被告人进行量刑起点确定:例如,若致一人以轻伤等级的伤害,则可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范围内来确定量刑起点。
另外,针对被告人积极向被害方支付经济赔偿的情况,再结合其犯罪性质、赔偿金额以及支付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可以酌情减少基准刑罚的百分之三十以内;若被告人能主动获得被害人或其亲属的谅解,再综合分析其犯罪性质、罪行轻重、谅解原因及认罪悔罪程度等多种情况,同样可以酌情减少基准刑罚的百分之二十以内。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民事赔偿无力偿还怎么办
来源:中国法院网-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受害家属不谅解的法律程序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