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还有救吗,检察院说白了是干什么的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任思

未成年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还有救吗,检察院说白了是干什么的

大家好,由投稿人任思来为大家解答未成年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还有救吗,检察院说白了是干什么的这个热门资讯。未成年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还有救吗,检察院说白了是干什么的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还有救吗?

在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中很少看到检察院的身影,而在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必然要出现。因为,在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扮演着极为关键的角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件监督方面

1、监督立案。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时,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的理由。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的理由不成立,可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此外,检察院发现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嫌职务犯罪等情形,也可以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防止有罪不究的情况发生。

2、监督侦查。案件在侦查阶段,检察院要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侦查人员有刑讯逼供、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等违法行为,检察院应当依法纠正。

二、审查逮捕方面

检察院负责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社会危险性,如是否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是否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是否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是否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检察院应当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不符合逮捕条件,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可以建议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

三、审查起诉方面

1、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等。如果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退回补充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如果检察院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可见,在刑事案件中,检察院不仅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还对刑事案件的办理行使监督的权利。被害人觉得侦查机关不进行刑事立案,或者犯罪嫌疑人遭到侦查机关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都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来保护自己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

逮捕令下来还能取保吗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有两次机会一定要把握好。

王科栋律师,金融领域刑事律师。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有两次机会一定要把握好,对于案件的走向都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一次就是案件到了审查起诉三日内,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被批捕案件,检察官收到案件后一般三日内会宣权,就是宣布你相关的诉讼权利,当事人给相应的权利告知书,询问案件当中是否有刑讯逼供等违法违规的行为。这个时候很多检察官也会顺道把相关的笔录给做了。

这次机会至关重要,如果案件存在着违法违规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到罪轻或者无罪的情况,一定要在这个时候跟检察官说清楚,把握好第一次机会。

·第二次就是检察官阅完卷,对案件有了判断和把握,会就认罪认罚进行提审,涉及到认罪认罚的权利义务,签署具结书。这个之前一定要对自己的案情有所了解,与律师沟通好,或者是要让律师做好法律辅导。

没有意外的话,量刑适中的话,那么就可以签署,不要做无谓的对抗或者是盲目的对抗,因为这个时候认罪认罚的量刑幅度是非常大的。我们经常说,如果不是无罪的案件,如果不是证据上把握非常大的案件,那么这个时候认罪认罚可能对当事人是一个比较好的结果。

当然上面的程序根据不同,检察官的工作习惯也会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准备,把握好这两次机会,清楚地了解自己的事实和证据,把握好现有的刑事政策。

检察院取保还会判实刑吗

导读:当一个刑事案件从公安局移送到检察院时,很多人都会迷茫甚至害怕:"案子到了检察院,是不是快判刑了?" "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 别急,我用简单易懂的话给你讲清楚,这个阶段会发生什么,以及你该如何应对,这篇文章将为你一一解答。

一、案件到检察院意味着什么?

简单来说,公安局查案子,检察院则是检查这些证据够不够起诉。

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他们可以要求公安局再补充调查;如果够了,就会决定起诉。

注意,这并不代表一定会上法庭,检察院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当案件移交时,公安局会给嫌疑人一张“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

这张纸就是告诉你,公安的调查结束了,案件接下来由检察院处理。

二、检察院接手后会做什么?

1、换押手续:

如果嫌疑人被关在看守所,检察院会办“换押”手续,也就是把案件负责人从公安局改成检察院,但嫌疑人还是在看守所里。这只是一种法律上的交接,对嫌疑人的生活没有影响。

2、检查证据:

检察官会仔细看公安局提交的材料,比如证人证言、物证、监控录像等。他们要确认这些证据是否足够支持起诉。如果证据有漏洞,就会把案子退回公安局,让他们补充调查。

3、提审嫌疑人:

检察院会和嫌疑人见面,了解案情。如果嫌疑人认罪,他们可能会启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这时候,检察官会问一些关键问题,比如“是否自愿认罪”“有没有意见”等,并记录下来。

4、解释认罪认罚从宽政策:

如果嫌疑人愿意认罪,检察官会告诉他认罪认罚可以换来什么好处,比如减少刑期或轻判。这是一个鼓励大家主动承认错误的政策。

5、决定是否起诉:

最后,检察院会根据证据和情况,做出以下决定:

起诉:把案件送到法院,等待法院审判。不起诉:案件到此终止,嫌疑人不用被追究判刑,也不会留案底。退回补查:让公安局补充证据,再重新审查。三、嫌疑人和家属应该怎么做?

1.关注案件进展:收到“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后,家属可以通过律师了解案件的最新情况,比如是否会被起诉或有没有量刑建议。

2.考虑认罪认罚:如果嫌疑人确实做了错事,认罪认罚可能是个减轻处罚的好机会。但建议先咨询律师,弄清楚后果再做决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请专业律师帮忙:检察院阶段对证据要求很高,律师可以帮忙检查有没有漏洞,和检察官沟通争取轻判,甚至避免起诉。律师还能解释复杂的法律问题,让嫌疑人和家属心里有底。

4.保持冷静,别乱来:面对这样的情况,家属不要轻信谣言,也不要尝试私下找人疏通关系,这样很容易弄巧成拙。耐心等待,按法律程序走是最明智的选择。

5.看懂权利告知书:检察院会给嫌疑人发两张重要文件:“认罪认罚从宽告知书”和“权利义务告知书”。一定要仔细看清楚,里面写明了嫌疑人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四、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检察院一定会起诉吗?

不一定。如果证据不足或者情况特殊,检察院可以不起诉。但最终结果需要等正式通知。

问题2:认罪认罚一定能减刑吗?

一般会。认罪认罚可以让处罚更轻,但具体要看案子的情况。

问题3:案件退回公安补查是坏事吗?

不一定。这说明证据可能有问题,但也可能会补充更多不利的证据。所以要具体分析。

五、总结

当案件进入检察院,意味着侦查结束,下一步是审查起诉。

嫌疑人和家属要了解权利,尤其是认罪认罚政策,争取合理的结果。

同时,及时请律师帮忙,确保每一步都在法律保护下进行。

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相信法律。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武器,遵守程序,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家人的

检察院叫过去续签取保候审

在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是负责批捕、审查起诉方面的工作。从实务经验看,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走向以及当事人最终量刑的轻重,基本上都是检察院说了算的。法院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检察院的“仆人”,开庭就走个形式。所以,一旦案件到了检察院,当事人有几个关键的事情是必须要做的:

第一个,要督促律师及时阅卷,并与之核对案件情况。

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是有权阅卷的,也就是说一般是可以看到全部的案卷材料的。一个人是否会被定罪以及罪轻罪重,基本就看那些资料挖掘到的“答案”。

在这个阶段,律师阅卷之后,一般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了(如果存在,那是律师不尽责)。当事人要依靠尽责的律师把案件材料仔细研读,再让律师跟自己核对,从而做到知己知彼,进退自如。

如果当事人没有律师怎么办?这个没办法,争取个法律援助律师也好。不然自己就是瞎子摸象,公安说啥是啥,自己犯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像公安说的那样,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构成犯罪也不知道。

第二个,核对完案件情况后,要随时做好被检察官提审的准备。

案件到了检察院之后,承办检察官一般会提审当事人两三次,而且通常情况下,检察官会文明、和气和客观一些。作为当事人,即使其被检察官批准逮捕了,也要针对公安侦查到的情况以及侦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问题(例如诱供、逼供、指供、骗供或者不原话记载等问题)向检察官说明。特别是跟律师核对完案件情况之后,就更应该针对性地向检察官提出,把有利于自己的情况(例如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等情节)全盘托出,争取说服检察官认定或者退侦有利情节。

第三个,要认真考虑是否选择认罪认罚?或者认罪不认罚?或者不认罪认罚?

无论当事人‬原来是取保状态,还是在押状态,都要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真‬考虑‬要不要认罪认罚。这个事情太重要了,如果当事人选择‬了‬认罪认罚,那么这个案件基本就‬定格‬了。检察院给当事人‬量刑多少,法院基本上就会给当事人‬判多少(当事人‬要做好‬跟检察官‬的‬量刑协商‬)。如果当事人‬不‬认罪认罚,或者‬认罪‬但不认罚‬,那‬就‬一定要和律师做充分的沟通,要准备好其他‬方案来应对可能出现的“变数”。

如果当事人是既不认罪也不认罚,那么就真建议请律师做“无罪辩护”了。当事人连案卷都看不到,就别谈无罪辩护了。律师尚且需要认真阅卷才有可能发现一些有利于当事人蛛丝马迹,何况当事人连公安查明的案件情况都不清楚的情况下。

要说明的是,认罪认罚并不适合每个当事人,但适合多数犯罪嫌疑人。当事人不能指望别人把你的人生看得很重,你的人生不过是人家工作的一部分,甚至是流水线工作的一部分。自己不争取,就要律师帮争取,不然只剩下司法良心发现了。

第四个,要跟检察官沟通困适用的审判程序(速裁程序、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

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当事人但凡是有机会,最好跟检察官协商确定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因为这个对当事人来说通常都是利好的情况。

如果是做无罪辩护的,或者当事人认罪不认罚的,那一般都是适用普通程序了。

第五个,要让律师积极帮收集资料证实自己的“无辜”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阅卷了,基本都知道了案件的情况(也有水平问题)。这个阶段,律师的调查取证风险也降低了很多,如果当事人认为有一些有利于自己的情节、情况没有在案件材料中体现的,那就要跟律师沟通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相关情况的存在。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未成年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还有救吗,检察院说白了是干什么的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