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受到侵害,怎么处理2025,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房产纠纷 编辑:皮睿浩

一、物权受到侵害,怎么处理2025,物权受到侵害,怎么处理

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物权受到侵害的问题,并依法请求损害赔偿或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二、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权受到侵害,解决途径有如下四种: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三、侵犯物权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物权是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所以侵犯物权是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侵犯物权的可以怎么解决

侵犯物权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具体如下:

1、因物权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3、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4、房地产或者动产损坏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做、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5、侵犯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或者其他民事责任。

一、物权纠纷包括哪些具体案由?

(一)不动产登记纠纷案由

1、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于因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引发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

2、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于因不动产登记簿上关于不动产的记载存在瑕疵产生纠纷的案件。

(二)物权保护纠纷案由

1、物权确认纠纷:适用于因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所产生纠纷的案件。

2、所有权确认纠纷:适用于因所有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纠纷的案件。

3、用益物权确认纠纷:适用于因用益物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而产生纠纷的案件。

4、担保物权确认纠纷:适用于因担保物权的成立、内容、归属及效力顺序等所产生纠纷的案件。

5、返还原物纠纷:适用于因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人返还该物而产生纠纷的案件。

6、排除妨害纠纷:适用于因物受到他人的妨碍而引发以排除妨碍纠纷的案件。

7、消除危险纠纷:适用于因他人的行为或者某一事实状态危害到物的安全而要求消除危险引发纠纷的案件。

8、修理、重作、更换纠纷:适用于因造成物的损毁,权利人请求修理、重作、更换而引起纠纷的案件。

9、恢复原状纠纷:适用于因物受到毁损,物权人要求侵害人采取措施将物恢复到原来状况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10、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于因财产受到损害,权利人请求赔偿损失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二、我国的物权请求权是债权吗

物权请求权不是债权。物权请求权是指,当物权人的所有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物权人有权请求侵害人实施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的行为。物权请求权是以物权为基础而产生的权利,主要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以及恢复原状请求权这四类权利。

而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债权人具备的能够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所以,物权请求权属于一种对物请求权。而债权性请求权的行使对象为相对人,并且以权利人受到实际损害为前提,是一种对人请求权。

五、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

法律分析: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六、物权遭受侵害怎么办?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和解通常被认为是“私了”,调解是通过第三人进行调停,仲裁是当事人协议约定仲裁条款选择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裁决解决,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解决。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需要注意的是,行使物权确认请求权必须向有关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而且确认物权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请求。

权利人可以基于物权请求对方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二百三十七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民法典》还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和解就是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达成协议,调解是通过第三方进行调停,仲裁是通过仲裁机构解决问题,诉讼是经过法院判决来解决问题。

一、不适用3年诉讼时效的有哪些情形

像是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等请求权纠纷案件都不适用3年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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