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证明模板电子版,就业证明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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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将不再困扰企业和群众!
6月3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下称《决定》),清理多项无谓证明。
《决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持续开展“减政便民”行动的具体要求,对多个地方性法规中设定的证明事项予以取消,并对相应条款作出修改。
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不再需要提供监护人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
《决定》对《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作出修改,将原第十七条修改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教育的条件,不得歧视”。
相比原条款,修改后的条款删去了“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经济困难公民申请法律援助,不再需要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决定》对《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原第二十条作出修改,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供和填写材料中包含的“经济困难证明”改为“经济困难告知承诺书”。
还将原条款中“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的规定修改为“经济困难承诺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家庭人口状况、就业状况、家庭财产、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经济困难申请人由原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改为经济困难申请人承诺,法律援助受理机关通过政府内部程序核查确认。对通过确认经济困难不属实的申请人,一律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失信惩戒”。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就业援助不用提交相关证件申请审核
《决定》对《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作出修改,将原条例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动态管理和援助责任制度,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
相比原条款,修改后的条款删去了“就业困难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向住所地乡镇、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乡镇、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育龄妇女离开户籍地外出就业,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不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决定》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修改,将原条例第十条修改为“育龄妇女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往省外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时,应当到当地村(居)委员会或社区进行登记,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相比原条款,修改后的条款删去了“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办理”。
归侨、侨眷提出出境申请不再需要凭户籍证明
《决定》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作出修改。将原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归侨、侨眷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出境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且通知申请人”。相比原条款,修改后的条款删去了“凭户籍证明”的规定。
还将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修改为“归侨、侨眷因境外亲属病危、死亡或者限期处理境外财产等特殊情况急需出境,并符合出境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优先办理手续”。相比原条款,修改后的条款删去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证明”的规定。
长江日报出品 记者: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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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证明会影响应届生身份吗
来源:羊城晚报
有学校主动为学生提供假就业信息、学生“学信网”就业状态被更改……羊城晚报记者深入调查高校就业数据造假问题
毕业生被“纸上就业” 就业率造假何时休!
羊城晚报记者 徐振天
随着新一届的高校毕业生陆续参加工作,大学生就业问题成了社会关注热点。就在广大高校想方设法帮助学生就业的同时,也有高校采取了剑走偏锋的“策略”,部分高校在就业率上进行“掺水”。为此,教育部近日印发了《关于严格核查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文件,严查高校就业率弄虚作假行为。
但记者调查发现,高校就业数据造假案例仍不少见,为让就业率更好看,甚至有学校主动为学生提供假就业信息、大会批评学生没有集体意识、为学生单方签下灵活就业表。在部分电商平台,更是可用40元轻易买到“就业证明”。种种乱象背后,专家呼吁为数据指标“松绑”。
学校要求学生每天汇报就业进展
佳颖目前已从位于华北地区的某高校毕业。毕业前,学院老师催促未就业的学生填写就业统计表,对于还未找到正式工作的佳颖而言,此举让她略有不快。“学院将就业信息填写任务安排到每位学生的论文指导老师身上,并对没就业的学生逐一打电话核查”。
6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佳颖的论文指导老师打来电话。“找个单位挂个名字,实在找不到的话,学院可以帮忙找,签约的公司自己也可以随时解约。”佳颖回忆,本应是讨论论文修改的十分钟通话时间里,其中五分钟老师都在催促填写就业统计资料。随后,学院发通知要求“每天都要向导师汇报就业进展”。
西南地区某高校的毕业生小玲也遇到了同样的烦恼,“班主任天天都在催我交就业协议给他。”她告诉记者,自己已经明确向班主任表示“还没有就业,没办法交就业协议”,不过,班主任随即出招“也可以找年前实习的公司盖章,目前咱们班级在全系就业率最低”。
为了提高就业率,华中地区某高校的毕业生吴奇所在院系,甚至动员了辅导员、论文老师、班长轮番上阵,通过毕业班群通知或私聊等方式督促学生填报。为何校方如此重视这项工作?学院下发的通知中早已阐明:“由于教育厅一直在公布就业率,就业率直接影响专业声誉,专业声誉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更直接影响着招生。”吴奇向记者出示了院方在班级群里下发的“最后通牒”,其中写道:“请大家务必提高认识,在本月24号把协议签了,灵活就业协议也行”。
6月17日,教育部启动了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要求各高校严格落实包括“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在内的“四不准”规定。一周后,佳颖在社交平台上转发了这则消息的截图,同时附带一句“已经晚了,被迫签了”。
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弄虚作假的现象,7月14日,教育部官网再次发布通知强调,“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数据弄虚作假,将对相关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障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
一份“就业证明”网上卖40元
除了找熟人或朋友单位签灵活就业协议等操作,记者还在电商平台搜索到多个店在售的“就业证明”,40元就可买到。店家称“盖鲜章,不包邮”。页面销售记录显示,某单件商品当月已售出近500份。
实际上,早前教育部已发文要求对高校就业信息启动核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自7月15日起,教育部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已向2020届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毕业生及时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就业状况,同时教育部要求各地对存在问题的所有信息进行逐条核实、逐一查处。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7月16日,华北地区某工程院校的毕业生小林的个人学信网毕业去向有了更新,不过,该条更新的毕业去向与小林的实际情况并不相符。“之前我不签就业表,学校也没催过我,没想到直接改了学信网的就业信息。”页面显示,就业信息由就读院校就业管理部门报送。随后,小林所在的班级群里,有人发出通知称“大家在学信网上看到的灵活就业信息不影响升学、入伍、出国等”,并着重强调,“请大家确认即可,不要有反馈”。
“不要有反馈的意思是不要在网站上反馈‘信息有误’,而应第一时间向学校反馈。”对此,7月24日,该校就业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经核实上述通知是由该校某院系专业辅导员发布。“学生的就业状态有可能影响到参加的公务员考试,学校决不允许发生此类情况。目前中心已要求相关学院对毕业生逐一电话核实就业信息,我们会尽快核查处理,并根据学生自愿,在政策范围内及时修正”。
20天就业率攀升幅度超50%
在毕业生就业数据中“掺水分”,一些高校院系的老师对此早已见怪不怪。华北地区某省重点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老师向记者透露,这是在各高校中普遍存在已久的问题。他向记者出示的一组就业率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该重点大学各学院的就业率普遍较低,但仅20天后,排名前两个学院的就业率迅速攀升,攀升幅度超50%。
该名老师目前是校内某学院的负责人,他坦言,作为就业率统计的执行方,学院也深感压力。“尽管学校未对就业率提出书面上的要求,但会在会议上口头提出。目前得到的消息是,8月31日前,各学院的就业率要达到75%以上。”他介绍,今年院内有近三成的本科生考研成功,就算把这部分学生也包括在就业率里面,截至上周,学院的本科生就业率也还是比较低。
就此,有专家呼吁为高校就业数据指标“松绑”。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告诉记者,造成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造假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管理部门要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进行考核,而考核指标又与各校的发展直接挂钩,这就容易在各校产生就业率数据造假行为;另一方面,目前的就业率数据不是通过第三方机构统计,而是由各高校自行上报,缺少客观性,同时也为数据造假问题滋生提供了土壤。
如何减少就业数据造假的可能性?储朝晖认为,一是不要把就业数据作为严格的考核标准,就业的主要问题在于各个产业的发展情况,学校难以对学生就业起到决定性作用;二是要尽可能地安排第三方机构进行就业率统计,而不是由学校自行上报;三是可以延迟半年或一年统计就业率。“这样得出来的数据可能会更加真实一点。”
(文中佳颖、小玲、吴奇、小林均为化名)
就业证明可以随便盖章吗
丨来源:人社部网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9〕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近年来,各地区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规范高效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努力为广大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提供帮助和扶持,成为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部分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仍存在证明材料偏多、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影响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等享受政策的获得感。为进一步精简就业补贴政策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便利政策申办对象享受政策,充分体现定策施策为民担当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简证明材料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所规定申请各项就业补助资金支出项目应提交的证明材料,统一调整为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根据资金的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
1.五类人员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4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下同)原件或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下同)等。
2.职业培训机构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国办发24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人员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还应提供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申请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不再提供,调整为部门协查。
3.企业申请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技师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应提供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等。企业在开展技师培训或新型学徒制培训前,应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4.职业培训机构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开展项目制培训的,申请补贴资金应向委托培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培训内容和教材、授课教师信息、全程授课视频资料等。培训机构在开展项目制培训前,应将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培训机构实现参培人员培训期间每日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打卡并提供打卡记录的,可不再提供全程授课视频资料,由培训机构归档备查。
申请上述培训补贴时,原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再提供,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凭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申领补贴的仍需提供复印件。上述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对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下同)或个人信用账户;对企业和培训机构代为申请或直补培训机构的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企业和培训机构的银行账户。
(二)符合条件人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再提供,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凭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申领补贴的仍需提供复印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并根据资金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和招用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不再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不再提供,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
2.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不再提供,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
3.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不再提供,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
上述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不再提供,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名单不再提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六)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二、优化经办程序
各地人社、财政部门要提高补贴审核发放效率,实行材料受理单位或审批单位一次公示,不搞层层公示。实行“一次审批、全期畅领”,对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具有一定期限的支出项目,同一政策初次申请时审核相关材料,之后在政策享受期内,如相关情况和材料未发生变化,不得要求重复提供证明材料。积极推进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充分利用电子社会保障卡,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结果反馈和待遇查询,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各地人社、财政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对就业补贴政策证明材料和申办程序进行排查清理,拉出清单逐项明确精简优化意见,对上述支出项目原则上不得再增加其他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区对能依托信息系统、大数据比对、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等方式,获得或核实政策申办对象相关信息和资料的,可在本通知基础上再行精简证明材料,最大限度便利政策享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9年9月6日
注意!国务院常务会议这项议题看点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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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证明材料是什么
强迫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一份就业证明售价80元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造假调查
● 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的高峰期,不少高校仍然以各种硬性或软性条件要求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 高校纵容甚至鼓励毕业生就业数据造假,会使大学诚信教育在最后一课崩塌,甚至可能让学生在走向社会以后作出错误的道德选择
● 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采集、核实及分析,应分短期、中期和长期建立追踪统计和分析机制,这样既能了解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又能更好地掌握不同专业、学校的人才培养和发展质量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秦华民
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困难增多,就业形势复杂严峻。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实事求是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然而,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的高峰期,《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不少高校仍然以各种硬性或软性条件要求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被迫签订就业协议
影响后续求职入职
实际上,高校就业率“掺水”,在毕业生群体中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在“高校不准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微博话题下,不少人表示“已经被迫签过了”。
在采访中,某高校毕业生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如果自己不签就业协议,学校就不发报到证,而档案中若无报到证,人才市场就不会接收。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自己还未找到工作,也不得不先给学校交一份就业协议。
已经毕业两年的刘明(化名)也曾被报到证卡住。那时,刘明已经毕业离校回家,某日,他突然接到学校分管应届毕业生就业的老师的“急电”,催他尽快向学校递交就业协议。
“当时因为我对找的工作不太满意,所以打算考公务员或是复习一年继续深造。”刘明回忆说,但由于老师一再要求,他最后还是将录用通知信息发给了老师。
第二年年初,刘明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然而,当他联系学院领取报到证时,却被告知其报到证早在一年前就已经被发给了那家他拒绝了的公司。
没有报到证,刘明不能以应届生身份去新单位报到。最后,他不得不去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开具待业证明,新单位勉强以往届生身份录取了他。
失去“应届毕业生身份”的风险,是很多高校毕业生最担心的。
“因为会影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考试。在考事业单位编制的时候,考生并不清楚所报考的岗位是否要求‘应届毕业生身份’,他们担心在履历审查时,会因为这一条被卡住。”刘明说。
北京某985高校一位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向媒体透露,提供编制的工作往往审核严格,如果有合同在身,往往会出现问题。如果毕业生签订了三方协议,报到证的白色一联可能会被放入档案,会给后续的求职、入职带来影响。
“对于毕业生个人来说,虚假就业使一些学生丧失了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并可能在个人档案上留下痕迹。”在某高校担任辅导员的张萌(化名)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在张萌看来,高校纵容甚至鼓励毕业生就业数据造假,会使大学诚信教育在最后一课崩塌,甚至可能让学生在走向社会以后作出错误的道德选择。
不过,《法制日报》记者同时调查发现,虽然有一些高校以各种理由要求学生在未就业的情况下签订就业协议,但也有不少高校正在尽力帮助学生找工作。
一位来自重庆工商大学的毕业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辅导员对我们找工作的事情很上心,每天都会在QQ群里发各种适合本专业的招聘信息,并且还安排了一个就业联络员,确保同学们能够尽快找到自己心仪的岗位。虽然辅导员这样的做法带有提高就业率的目的,但我觉得她更想让我们真正找到合适的工作,尽快就业。”
委托熟人盖章签字
网上购买就业证明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由于被老师多番催促签订就业协议,有的毕业生不得已托关系、找门路,完成盖章签字任务。
张强(化名)是重庆某高校的毕业生。今年夏天,他请同学的父亲帮忙盖了就业协议的章,“班上还有好多未找到工作的同学都是托关系找别人盖的章”。
据张强介绍,虽然学校和辅导员未强制规定必须要有就业协议才能毕业或者拿毕业证、学位证,但辅导员会不停地通过微信或电话催促学生尽快交就业协议。
“辅导员说就业率会影响本专业下届的招生率,我也希望自己的专业能够越来越好,不至于招不到人而停办,所以比较配合辅导员的工作。”张强说。
除了委托熟人帮忙盖章外,《法制日报》记者发现,还有不少毕业生通过电商购买盖章服务。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以关键词“就业协议”进行搜索,平台提示“非常抱歉,没有找到相关的宝贝”。随后,《法制日报》记者改变关键词,以“第三方协议”“就业证明”等进行搜索,该平台显示大量商家正在提供这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实习生证明、社会实践证明、第三方协议盖章等。
《法制日报》记者随机联系一位商家询问是否可以盖第三方协议的章,客服声称自己所在的公司正规合法,销量多、信誉高、质量优,能够提供各种证明所需要的公章。当被问及可以盖哪些公司的章时,对方表示全国各地区、各行业基本都会涉及。随后,《法制日报》记者询问可以盖重庆哪些传媒公司的章时,对方给出了两个公司的名字,并表示“绝对能通过审核”。为了确认公司信息的真伪,《法制日报》记者通过天眼查平台查询上述两个公司,均能查到相关的注册信息。
《法制日报》记者又随机咨询几个商家后发现,开具就业协议、第三方协议等证明的章,价格平均在80元至120元。这些商家一致声称自己提供的章真实可靠,且能够提供各种证明的盖章服务。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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