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随便用我的“智力成果”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任妍
我写的文章,有些人会直接拿去用,但其实很难用好。

我觉得大家不要把律师的文章当成一个操作指南,因为如果您不是法律人,您大概率不懂背后的逻辑,容易“走偏”。“知识和“技能”是两个概念,“知道”和“做到”是两个层面,就像您看人写毛笔字,一样是以一横一撇一捺,自己写了就不是那么回事。遑论那些练了很久书法的人,甚至还能写十几种不同的字体,每种字体都还很好看。
另外,有些事情,确实是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换了个时间、地点、对象,真的不一定是同一个结果。
有个咨询者问我,我在某某文章里提到的某件事情,法律依据是哪一条,我问了情况,发现他的案件的情况跟我的案例里写的是不一样的,我说我可以查一下,但即便我告诉您了,应该也没作用,因为您的这种情况和我的案例的情况不太一样。
现在很多律师会写文章,很多需要法律知识的人也会看。但有一点大家可能需要注意,您以为律师展现的是知识,其实律师展现的是技能,或者说律师的目的其实是通过展现知识展现技能。对现代人来说,知识是容易获得的,但技能不行,技能是什么?技能是在掌握一定量知识的前提下,妥善地运用这些知识的能力。
所以我是不建议当事人或家属看了律师的文章就去操作的。不知道前因后果,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三四五六,又要自己去用,很难“用出境界”,但很容易“用出问题”。有些人自己去操作,操作到一半发现好像不太能hold住,然后又来问我,有时我都不知道回不回好。
当然,里面有部分人是很认真地咨询的,也想给咨询费,但客观来说,如果一件事已经被处理过了,再咨询律师,是否能起到很大的作用,其实律师自己也会抱有怀疑态度,因为已经被处理过但处理方式不太恰当的事情,比起还没处理的事情来相对要难很多,就像“整形修复”往往比“整形”要麻烦得多一样。还有另一部分人,到了这种时候还抱着免费咨询的心态,那我一般是不会理会的。
今年是我研习法律的第十个年头。法学这件事,其实是一门门槛比较低的学科,因为比起高数等学科,没有多少人会发自内心地觉得法学“很难”,但实际上,如果真正地去学习,又发现法学理论其实是博大精深的,法律实务的情况是复杂多变的,要想尽可能地掌握,很需要费心思和工夫。大家高考过的都知道,知识如果不时时学、坚持学,很快就会忘记,譬如很多人高考后三个月内,就会忘记自己高考前一刻具备的相关知识的一半。花了这么多心思学过的尚且如此,何况只是随手一翻得来的“知识”,要真能运用得好,那才算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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