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硚口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舒然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硚口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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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直通车”

聚焦硚口“两会”热闻


12月17日下午,历时4天的武汉市硚口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硚口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硚口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的决议》《关于硚口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硚口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硚口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及《关于议案审查报告的决议》。


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选举胡勇为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程宏刚、万艳红、鲁翠玲、胡立武、张彬、陈洪波为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纯、邓君等26人为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选举苏海峰为区人民政府区长,赵宏亮、陈隽罡、姚碧波、邱华威、孙嘉、夏新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选举曾昳军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选举吴义文为区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刘星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选举李军、万青等47人为硚口区出席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大会还表决通过了区第十六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区委书记周耕作重要讲话。

他说,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选出了好班子、绘制了好蓝图、换出了好气象,是一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大会,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是一次团结鼓劲、催人奋进的大会。会议取得的各项成果,必将对推动硚口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复兴产生积极作用。

周耕指出:

过去五年,是硚口发展历史上攻坚克难、负重前行,转型发展取得重要成果的五年;是全区上下众志成城、栉风沐雨,经受住大战大考的五年;是我们抢抓机遇、积极进取,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的五年。

五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肩负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我们紧紧依靠全区人民,迎大庆、保军运,战大疫、抗大洪,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圆满完成了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推动硚口全面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五年来,我们先后保持和荣获了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全国科普示范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区等30余项荣誉称号。


周耕指出:

五年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强化政治引领卓有成效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统领新时代人大工作,确保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硚口落地落实。


依法履职尽责卓有成效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强化行政、司法、经济、民生等领域监督,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提交的72项重大事项报告,适时作出24项决议决定,有力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挥代表作用卓有成效

持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丰富和拓展代表“三进”活动载体,聚焦疫后重振、疫情常态化防控、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领域,推动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


加强自身建设卓有成效

完善机构设置,强化履职保障,加强代表工作室(站)建设,基层人大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周耕强调:

今后五年,是硚口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复兴的关键阶段。

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了今后五年硚口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提出了要深入落实“一主引领”和“主城做优”发展要求,推进创新引领、绿色崛起,加快建设汉正街·武汉中央服务区、汉水畔·企业总部集聚区、汉江湾·生态活力新城三大功能区,重点发展现代商贸、健康服务、科技服务三大产业,全力打造转型发展示范区、改革创新先行区、三生融合样板区,向着全面复兴新征程奋勇前进。

这次人代会全面贯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对今后五年以及明年的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希望全体代表聚焦中心大局,认真履职尽责,为硚口全面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为全面落实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周耕要求:



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二要始终坚持依法履职,确保人大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三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凝聚全面复兴强大合力;四要始终坚持加强自身建设,确保人大履职能力有效提升。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支持和保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有利条件,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和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周耕号召:


全区上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大力发扬“汉正街的扁担”的创业精神、“集家嘴的筏子擂到趟”的奋斗精神、“世界冠军摇篮”的争先精神,推进创新引领、绿色崛起,向着全面复兴新征程奋勇前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最后,本次大会当选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进行了宪法宣誓。


◎来源:硚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END


中共硚口区委宣传部 硚口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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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区人民政府最新新闻

3月21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武汉市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外出务工人员

返乡创业工作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具体如下

↓↓↓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3月18日

武汉市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外出务工人员
返乡创业工作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落实好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大规模推进楚商回乡和返乡创业的工作安排,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深入开展“楚材聚汉、共建支点”工作要求,加快完善创新带动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双创双带”机制,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深入实施“学子聚汉”工程


(一)充分挖掘岗位,畅通多元就业渠道


1.实施岗位开发计划。挖潜扩容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大健康等重点产业就业岗位,每年筹集就业岗位50万个,其中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岗位占比不低于30%,征集就业见习岗位1万个,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广阔空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武汉人才集团)


2.开展“就在武汉”招聘活动。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加强校地企就业资源互通共享,围绕在汉高校重点学科特点和毕业生就业需求,“一校一策”制定招聘方案,每年举办“就在武汉、创赢未来”系列校园招聘活动100场,其他线上线下招聘活动500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3.举办市外引才活动。组建重点企业“揽才团”,每年赴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地开展招才引才专场招聘活动,通过企业推介、政策宣讲等方式,搭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双选平台,吸引优秀大学生来汉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4.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落实落细“1131”服务,加大职业指导力度,精准推送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技能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就业见习,确保每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健全支持体系,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1.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建成大学生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留汉落户、创办企业、创业融资、成果转化、社会保障等各类服务。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中心,引入人力资源、金融、税务、创投等专业服务机构,构建全链条、全方位服务生态,加速培育优质大学生创业企业。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加强自身建设和运营管理,打造低成本创业空间,完善培育、孵化、加速服务链条,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指导、投资融资、企业管理、市场拓展等综合服务。开展创业孵化基地评估认定工作,新增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30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2.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强化创业意识培育,依托武汉大学生创业学院,定期开展政策宣传、结对辅导、研讨交流、创新实践、项目转化等大学生创业活动,每年开展大学生等青年创业培训1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3.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工作,举办武汉“英雄杯”大学生、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完善赛道设置、办赛流程,每年遴选300个左右优秀项目予以扶持,配套开展创业讲堂、创业实训、融资对接等服务活动,健全跟踪服务长效机制,推动大学生创业项目在汉落地转化、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三)完善服务保障,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1.落实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落实财政补贴、社保降费、税收优惠等各项举措,按规定对吸纳大学生就业多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定期发布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优化审核办理流程,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2.大力建设青年社区。根据产业布局、大学生等青年居住需求,打造一批量身定制、宜居宜业、智慧安全的青年社区,筹集房源不少于2万套,对符合条件的来汉就业创业大学生落实租金优惠、房租减免等政策,让青年学子留得下、住得好。(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3.组织“高校学子武汉行”系列活动。邀请高校优秀学生代表来汉开展社会实践,参观走访光电子信息、大健康等新兴产业园区和龙头企业,举办“学子聚汉”政策解读会,安排长江灯光秀、知音号夜游等特色文化体验活动,全景展现武汉发展机遇和独特魅力,引导更多青年学子了解武汉、选择武汉。(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武汉文旅集团、武汉人才集团)


4.维护大学生就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治理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违规行为,定期发布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和违规典型案例,帮助大学生提升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大力推进“返乡创业”行动


(一)精准建册入库,开展全覆盖靶向服务


1.建立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以街道(乡镇)、社区(村)为单位,全面摸排武汉农村户籍在外人员,发挥“一办三会四老”作用,通过驻外办事处联系市区商会、行业协会、校友会,掌握在外老乡、老板、老同学、老客户等情况,系统采集外出务工人员所在地区、返乡意向等信息,建立全市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区人民政府〈含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人民政府,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管委会,下同〉,武汉人才集团)


2.提供“五个一”返乡服务。抢抓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为返乡人员提供送一封家乡书信、组织一场恳谈会、走访一次返乡创业园区、提供一张政策清单、发放一份家乡礼包服务,推动形成返乡创业热潮。(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二)优化创业培训,提升全过程创业能力


1.开展“创业大讲堂”活动。邀请优秀创业者进乡村、进社区开展创业宣讲,增强返乡人员创业意识。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讲座等特色活动,每年为返乡人员提供创业指导1万人次,引导返乡人员正确认识、理性参与、充分准备创业行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2.加强“马兰花”创业培训。聚焦不同阶段的创业需求,完善课程体系,开展改善企业、扩大企业等基础培训,拓展经营管理、增长战略等延伸培训,开发直播电商等特色培训项目,按照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每年为返乡人员开展创业培训5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相关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三)完善创业服务,提供全方位发展助力


1.优化公共创业服务。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返乡创业服务专窗,为返乡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等便利服务。系统梳理产业扶持、企业用地、财税金融等创业支持政策,编印返乡创业指南,帮助创业者解决实际难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2.提供专业指导服务。对优秀返乡创业项目,提供“跟踪陪跑”帮扶,联动创业指导师、创业投资基金等资源,采取定点联系、专家会诊、协助推广等方式,帮助返乡创业企业行稳致远,加速成长。(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3.强化社会保险支持作用。督促返乡创业企业按照规定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对符合条件创业主体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4.做好创业失败帮扶服务。对创业失败的返乡人员,按照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等保障措施。对有再创业意愿且符合政策规定的,综合运用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融资贷款等帮扶政策,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相关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四)夯实创业孵化,拓展全周期培育扶持


1.建设返乡创业园区。整合武汉现代农产品加工园和各区现有农业产业园区、工业园区资源,通过利用废弃厂房、空闲校舍、集体资产改造等,打造一批特色突出、设施齐全、产业集中的市级返乡创业园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2.扩大创业融资渠道。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每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20亿元。扩大“惠农贷”抵质押范围,开展农业融资应急基金、“武农贷”等金融服务,力争每年政策性支农金融业务贷款金额不低于2亿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相关区人民政府)


3.提供农业产业发展支持。落实武汉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返乡创业政策,围绕特色种养殖、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金融保险等方面,对返乡人员创办领办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产业发展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4.提供人才引育支持。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稳就业促创业专项行动,提供用工指导、人才招聘等专业服务。组织高素质农民、乡村产业振兴“头雁”人才培训,畅通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渠道,开展返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农业农村人才和能工巧匠。(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五)组织创业活动,营造全生态创业氛围


1.开展返乡创业推介活动。依托武汉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每年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举办返乡创业专题推介和产业对接活动,邀请一批有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的外出能人回汉考察,推进一批返乡创业项目签约落地。将武汉都市圈地区外出务工人员纳入推介对象,同等享受相关返乡服务和政策支持,对有意愿返乡的引导其优先回汉创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相关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2.开展返乡创业项目培育行动。引导返乡人员在家政服务、乡村旅游、生态康养、休闲民宿、户外运动、直播电商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创业,每年遴选一批优秀返乡入乡下乡创业项目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相关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3.选树返乡创业先进典型。深入发掘返乡创业的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选树武汉返乡创业之星,举办返乡创业典型推介会,推广成功经验,讲好创业故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规模化返乡创业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4.开展“送岗位进乡村”活动。动态征集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每年举办“送岗位进乡村”系列招聘活动。依托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结合返乡人员技能水平、求职需求,主动推送岗位信息,助力返乡人员在家门口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三、保障措施


由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武汉人才集团等单位参与,依托湖北省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湖北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定期会商研判、加强督导调度。各区要结合本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准确统计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数据,总结经验做法,适时报送工作情况。





来源:武汉广播电视台

出品:中共硚口区委宣传部 硚口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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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武汉市加快培育研发型企业

推进研发产业化实施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

具体如下

↓↓↓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加快培育研发型企业 推进研发产业化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27日

武汉市加快培育研发型企业
推进研发产业化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培育研发型企业、推进研发产业化,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大力培育研发型企业,加速研发产业化,引导企业推出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新技术,为武汉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支撑。到2027年,研发服务基础进一步夯实,建成市级概念验证中心30家、中试平台200家,技术经理人突破5000人;企业研发主体进一步壮大,市级企业研发中心突破1200家,研发型企业超过300家,外资研发中心超过30家,在光电子信息、大健康和生物技术等产业领域形成3—5个研发产业集聚区。

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1.深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初创科技企业“育苗计划”,每年遴选200家高成长性初创企业,以三年为周期滚动给予累计最高50万元经费支持研发创新活动。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其中,规模以上企业的奖励资金由市级承担、规模以下企业的奖励资金由所在区承担。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对数字化转型能力水平达到二级、三级以上的试点企业,按规定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4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管委会,下同〉)

2.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研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落实省级支持研发平台建设政策,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实施小微高新技术企业“跃升计划”,对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名录的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企业研发中心给予10万元建设补贴。构建以研发产出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对绩效评价优秀的企业研发中心给予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创新局)

3.提升骨干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实施骨干高新技术企业“瞪羚计划”,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成长速度快的骨干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支持其自选项目开展研发,并提供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空间资源等各类创新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市级技改政策给予专项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

4.壮大领军企业战略科技力量。实施领军企业“引领计划”,对标国家科技领军企业标准,动态选树科研投入高、领军人才优、技术产品强的市级科技领军企业,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武汉企业梯队。推动在汉央企加强研发布局,开展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全链条创新。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产业创新联合实验室,市级层面给予每个联合实验室2000万元/年经费支持,支持周期为3年。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支持。对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企业,给予国家拨付资金最高50%、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政府国资委)

三、做大研发型企业规模

5.大力培育研发型企业。建立研发型企业信息库,构建包含企业规模、产业领域、研发投入、知识产权和技术服务收入等指标的评价体系,设立研发型企业创新专项,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6.引导企业内设研发机构扩能升级。推动企业内设研发机构按照市场化、实体化模式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内设研发机构注册为独立法人企业的,自成立起三年内,所在区可结合其研发投入增量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有特殊贡献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建立本地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循环投入机制,支持企业内设研发机构利用结余经费依法成立项目公司,相关资金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7.加大研发型企业招引合作。依托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力量开展以商招商,通过市场化方式合作搭建招商信息网络,积极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在汉布局研发机构,鼓励设立研发总部。对在汉设立研发型企业的,所在区择优对其关键重大仪器设备、核心人才引进等方面的研发投入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有特殊贡献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8.推动研发型企业集群发展。结合优势产业布局,因地制宜打造3—5个高水平研发型企业集群。支持东湖高新区重点围绕生物医药、光电子信息,武汉经开区重点围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东西湖区重点围绕网络安全,汉阳区重点围绕工程设计建造,武昌区重点围绕北斗应用,青山区重点围绕绿色低碳,洪山区重点围绕光通信设备及光电子器件、生物种业,江夏区重点围绕汽车零部件,打造研发型企业集群。鼓励相关区制定专项支持政策。集聚产业链大中小、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对获评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区,按每个产业集群500万元、单个区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企业研发支撑服务

9.深化校企合作。支持高校院所开放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数据等科技资源,共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协同创新机构。鼓励高校院所围绕研发需求开设对应专业学科与课程,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和学徒制培养。吸引优秀博士留汉从事博士后研究,对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年内累计招收非在职非超龄博士后达到一定数量的,分别给予不低于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支持研发型企业购买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的科技成果,按照上年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实现技术交易额的8%给予企业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创新局)

10.建强产学研创新平台加快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在量子科技、未来显示、生物制造等前沿领域提供样品样机试制、产业论证和创业辅导服务。优化中试平台布局,在先进半导体、深地深海深空、基因诊断等细分领域完善中试研发、工艺验证、中试熟化等服务。激发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武创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活力,支持采取共同出资、直接股权投资、联合社会资本设立基金投资等方式建设专业研究所、企业联合创新中心等创新单元。鼓励各区制定政策支持优势产业领域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技术转移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武创院,各区人民政府)

11.完善研发配套服务。加快标准、计量等研发基础能力建设,支持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研发配套服务。发挥湖北科创供应链武汉节点作用,举办“武创荟”系列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优化产业链分析,提升平台精准匹配和智能服务能力,提高研发供需对接效率,加速研发成果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外资研发中心引育

12.支持在汉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在汉外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设立研发中心,加强与在汉高校院所、境外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交流合作,联合开展关键技术共研、创新平台共建、研发人才共育,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建设引才引智基地、“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承担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开展外资研发中心备案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

13.加大全球研发中心招引。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在汉建设全球研发中心,积极对接全球高能级创新平台、专业性国际组织、世界一流企业,导入全球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促进知识共享、技术转移及研发合作。对符合条件的全球研发中心,所在区可择优根据其核心设备进口、高端人才引进、研发投入增量等指标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

14.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创新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研用品,按照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采购国产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全额退还增值税。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金融机构为外资研发中心及其海外员工提供跨境结算、贸易融资、外汇业务等全方位金融服务便利。(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科技创新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委金融办,各区人民政府)

六、优化研发型企业发展生态

15.吸引研发人才集聚。支持研发型企业集聚创新人才,对各层次创新人才分别给予人才公寓重点保障、项目支持、资金奖励和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外籍高端人才给予申办永久居留证、出入境便利,在子女入学、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支持外籍人才申报中国政府友谊奖和湖北省政府编钟奖等奖项。(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16.强化科创金融赋能。引导金融机构针对研发型企业特点,创新科技信贷产品和保险服务。发挥江城基金、武汉基金撬动作用,引导市场化投资基金投向具有前景的研发成果产业化项目。充分发挥沪深北交易所在汉基地、武汉基金产业基地、科技金融工作站等作用,建立常态化科创投融资对接机制,搭建研发型企业与科创资本沟通桥梁。(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创新局,武汉投控集团、武汉金控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17.推动应用场景开放。鼓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开放场景资源,打造特色化示范场景。聚焦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建立高频高效场景供需对接机制,推动研发成果和解决方案应用推广。积极发展首发经济,支持“四首”(首台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轮次工程流片芯片)应用,加速创新产品产业化和迭代升级,并择优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

1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研发型企业创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制定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国际标准,择优给予资金支持。依托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为研发型企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强化知识产权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依法保护外资研发中心知识产权,优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流程,强化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指导,对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胜诉的,经评定按照其实际支出成本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我市现行政策与本方案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执行。各区可因地制宜出台培育研发型企业专项政策,如区级政策对同一事项的支持力度高于本方案规定时,按区级政策执行。



来源:武汉发布

出品:中共硚口区委宣传部 硚口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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