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车接打电话扣几分,开车接打电话扣几分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何乐

驾驶车接打电话扣几分,开车接打电话扣几分

大家好,由投稿人何乐来为大家解答驾驶车接打电话扣几分,开车接打电话扣几分这个热门资讯。驾驶车接打电话扣几分,开车接打电话扣几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接打电话扣几分罚多少



今年4月1日起

交通违法记分规则

将迎来重大调整

先说几个常见的


压线丨扣3分变为扣1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丨扣12分变为扣9分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丨扣2分变为扣3分

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丨扣3分变为不扣分


公安部第163号令


公安部发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相比“2016版”交通违法与记分,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在这次调整中

与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

重点都在这里


私家车篇


扣分减少


01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02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03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04

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05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06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


扣分增加


01

●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02

●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条款变化


01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02

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新: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2分)

03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6分)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6分)


04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分)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3分)


05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06

旧: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


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

07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08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条款增加


01

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02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条款移除


01

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02

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03

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04

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05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来源:北京晚报






机动车接打电话扣几分

■新办法删除驾车需携带驾驶证等条款。 刘东华 摄

本报讯(记者 吕嘉捷)开车违法接打电话,记分将从2分上调到3分!公安部近日发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

相较于2016版《办法》,2022版《办法》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

记分减少

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2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4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5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6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

记分增加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2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条款增加

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2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条款变化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条款移除

1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2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3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4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5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来源: 厦门晚报

行车时接打电话扣几分

还记得考驾照时

总是容易混淆的违法记分吗

今年4月1日起

记分规则将迎来重大调整


先说几个你常见的

压线丨扣3分变为扣1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丨扣12分变为扣9分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丨扣2分变为扣3分

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丨扣3分变为不扣分



在这次调整中

与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

重点都在这里

私家车篇


扣分减少: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4.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5.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6.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


扣分增加:

1.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条款变化:

1.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2.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新: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2分)

3.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6分)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6分)

4.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分)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3分)

5.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6.旧: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

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

7.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8.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条款增加:

1.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2.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条款移除:

1.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2.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3.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4.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5.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来源丨公安部网、生活报、黑龙江交通广播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高速上接打电话扣几分

司机朋友们注意了!

从现在开始

开车玩手机也要被精准查处了!

上午10点,正在友谊金凯路口执勤的民警收到系统预警,有一辆白色小车的驾驶员存在开车接打手机的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对这辆车进行了拦截。

从接电话到被查处,也就过了不到五分钟,杨先生乖乖地接受了处罚。

开车打电话玩手机看似“小问题”,其实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不仅影响道路通行效率,也威胁着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从今年4月1日起,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上调至3分。

南宁交警部门也在原有的电子警察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启用智能视频监控平台,采取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处。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十大队副大队长 杨嘉嘉:主要是利用遍布各个城区的卡口监控系统,对过往的车辆驾驶员拨打接听手机,或者不系安全带等驾驶分心的行为进行精准打击。

今年三月份,南宁交警已查处开车接打手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随意加塞等违法行为2000余起,今后还将加大这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转自 广西新闻频道

来源: 南宁日报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驾驶车接打电话扣几分,开车接打电话扣几分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