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毒品如何处罚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钱乐南

代购毒品是否构成犯罪?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什么情况下不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又构成何罪,如何处罚?这些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大连会议纪要里面有明确的规定,下面笔者就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大连会议纪要精神,对上述问题进行简单阐述: 一、不构成犯罪,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主观上不具有牟利目的; 2、客观上没有实施加价、变相加价等从中牟利的行为; 3、毒品数量没有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 4、购买者购买毒品仅用于自吸,不能是用来实施毒品犯罪(要求主观上明知)。 二、按非法持有毒品罪处罚 尽管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没有实施加价、变相加价等从中牟利的行为,且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但是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 三、按贩卖毒品罪处罚

如果代购者在代购的过程中从中牟利,加价销售或变相加价销售,无论数量多少,对代购者都按犯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比如,张三找李四从王五那里代购一个麻果,王五卖给李四的价格是100元,李四以120元的价格卖给张三,那么李四就构成贩卖毒品罪了,按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四、按相关毒品犯罪的共同犯罪处理 如果明知他人购买毒品是为了实施犯罪而为其代购毒品,无论是否牟利,都与他人构成共同犯罪。比如,明知他人购买毒品是为了贩卖毒品,不管代购人有没有获利,都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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