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如何征收?,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邵岚

遗产税如何征收?,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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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遗产税如何征收

来源:【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

受访专家: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上智​

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张炳钰

近日,关于遗产分配的话题频登热搜,引人关注。

据称,广西惠州一富商在去世前留下遗嘱,表示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和非婚生女儿。因有违公序良俗,且婚生女认为其父亲个人财产不应包含已故母亲留下的部分,当地法院最终判定非婚生女继承总遗产的80%,婚生女儿继承20%。此结果引发民众愤懑。

无独有偶,在大洋彼岸的美国,现年94岁高龄的股神巴菲特也正筹划遗产一事。他表示将会把自己在公司的全部股份(占他个人总财富1500亿美元的99.5%)捐给家族慈善基金,其余0.5%留给自己的三个孩子。在写给公司股东的信中他提到,留给子女的钱足以让他们实现梦想又不致坐吃山空。

消息一出,众网友戏称,这不过是种常见的避税手段罢了——将遗产捐给家族慈善基金可免去高昂的遗产税,再通过基金留给自己的子女,既彰显了其社会情怀及教育理念,又为孩子保住了巨额实惠。此举究竟属高风亮节还是掩人耳目,非当事者难以评判,不过美国在遗产方面确有高额税收,与我国国内有较大差异。

据了解,美国具有较为复杂的遗产税收体系和规定,且各州实行情况不同。一般实行超额累进税率,随着遗产价值的增加而提高,税率最高可达50%。美国在遗产继承方面也有一些其他规定,如对慈善捐赠等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我国不存在该税种。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上智告诉“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我国不存在专门针对继承行为征收的税项。所谓“继承税”其实是指在过户已故者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时,按0.05%税率缴纳的印花税;在继承非不动产涉及到相关应税项目时,如股权后获得的分红等,也需按照相关税收法规缴纳相应的税款,但并非因为继承而缴税。

关于惠州富商将遗产留给非婚生女一事,虽在伦理道德上使人难以接受,但李上智表示该举有法律依据。在我国,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规定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每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若是同时拥有婚内亲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他们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具有同等的地位和权利;若无遗嘱说明,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遗产。需注意,继承人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继承应遵循公平、合法原则。

若是立有遗嘱,那么遗产应完全按照遗嘱进行分配。遗嘱继承遵循自由原则,财产的拥有者可以把财产留给想给的任何人,只要遗嘱真实有效即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适用于民法典中有关继承的规则。

遗嘱的有效性需满足四条原则:一是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一般来说,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一个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所立遗嘱通常是无效的。二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体现,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比如,有人以威胁生命安全的方式强迫他人订立遗嘱,此遗嘱无效。三是遗嘱的内容合法。遗嘱处分的财产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同时,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四是遗嘱的形式符合要求。如格式须符合规范;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均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李上智表示,遗嘱可避免很多麻烦和风险;如有多份合法有效遗嘱且内容冲突,以最后一份合法遗嘱为准。

责编:王晓晴

主编:丁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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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如何征收2020

核心操作: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可以让孩子占95%的份额,父母占5%。

按这个方式进行比例分配,看起来比较复杂,但它暗藏着多重保障——


其一、税务筹划方面:未来能够省下高额的遗产税。如果说未来开征遗产税,这样仅仅需要对父母名下的5%份额去缴税,而孩子的本来拥有的95%份额不属征收范围。

对比:全额登记在父母名下,未来遗产税(现在叫个税)或许会覆盖整套房产的价值;合理地划分份额,以5%的“预留”竟然能够撬动95%的税务优惠。

二、财产安全:锁定婚前个人资产房产明确为孩子婚前个人财产,即使婚后离婚,配偶也无权分割95%份额(新的婚姻法有所改动,可另行咨询)。

关键点:配偶想加名?

需父母占5%)与孩子占95%)共同同意才行;

如果孩子想把房进行抵押?

同样需父母签字,避免因冲动决策损失房产。

三、风险隔离:守护孩子后路若父母面临债务危机,孩子名下95%房产属于独立资产,债权人无法执行这部分份额。

场景举例:父母生意遭遇失败并背负债务,不过登记在孩子名下的高达95%的房产依然能够得以保留,这样的话,就为子女留存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四、操作建议:如果在购房时想落在孩子名下,按以上份额进行登记,这样能避免后续,赠与、继承所产生的二次高额税费;份额的比例,可以根据家庭的情况,进行微调(例如孩子占90%,父母占10%),核心其实就是要确保父母能够保留“决策话语权”。

总结:房产登记并非“写谁名字”这般简易,聪明地进行比例分配,不但能够合理合法的规避税务方面的风险,而且还能守护子女的财产安全,切实达成“传房传爱”的双重意涵。

遗产税如何征收多少点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需要充分发挥税收工具的调节作用,尤其是直接税。财产性税收对于提高直接税比重和增强税收再分配功效至关重要。遗产税会很高吗?世界主要国家的遗产税是如何设置的?遗产税未来的发展趋势又将如何?遗产税会对家族企业的经营产生哪些影响?国内开征遗产税还需要作哪些准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有助于客观认识遗产税,理性看待遗产税的作用和影响。

高额遗产税只是个案

举世瞩目的高额遗产税案例往往会在一段时间内产生较为强烈的社会反响。最近的案例发生在2021年11月,韩国三星集团已故前会长长女李富真质押所持三星电子股份,贷款10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4亿元)被普遍认为用于缴纳遗产税。该新闻一出就登上热搜,并引发热议。

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国“富裕家庭”和高净值人群的数量已经较为可观,而且每年还以稳定的比例持续增长。随着国内富裕家庭数量和家庭财富数量不断增长,社会对遗产税的关注度呈上升之势。

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国内民营企业数量众多,其中绝大部分属于家族企业,但目前已经完成代际传承的比例较低,国外高额遗产税案例和国内遗产税预期容易成为民营企业家族的一大顾虑。国内多数民营企业一般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治理模式家族化特征明显。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新论》显示,2012年中国民营企业中家族企业占比已高达87.4%。二是民营企业家拥有较大规模的财富数量。三是国内家族企业完成权利和财富代际传承的比例较低。福布斯发布的《2013中国家族企业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家族企业中完成权力传承的比例不足10%。由于财富传承通常不会早于权力传承,因此可以推断,国内家族企业完成财富传承的比重更低。所以,遗产税相关传闻很可能会引发高净值人群的担忧。

但实际上,高额遗产税案例并非普遍现象,它产生的巨大影响力往往与居民和家庭的认知存在代表性偏差有关。纵观全球,高额遗产税案例并不多见。一方面,它通常出现在少数设置高遗产税税率的国家和地区;另一方面,偶然因素也是高额遗产税的重要诱因。

世界遗产税税负呈下降趋势

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所遗留的财产为课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一种税。遗产税一般和赠与税联系在一起设立和征收。本文将二者合并称为遗产税,因而也可以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征收。遗产税历史悠久,首现于荷兰,目前有超过70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遗产税。遗产税的课税对象通常包括房地产、货币、有价证券、保险收益、礼物、古董收藏品、珠宝首饰、车辆家具等物品。

现行遗产税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总遗产税制,以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为实际纳税人,就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净额(总遗产减去免征数量的余额),采用累进税率一次性课税。二是分遗产税制,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先将其遗产分给各继承人,然后以各继承人为纳税义务人,就其所得遗产分别征收遗产税。三是混合遗产税制,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征收总遗产税,再以各继承人为纳税义务人,就其所继承的财产征收继承税。

美国的遗产税属于总遗产税制,遗产税和赠与税合并采用统一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18%,最高税率为40%。近20年来,尽管美国遗产税税率基本保持不变,但持续的政治博弈使得免征额大幅提升。2000年,美国遗产税免征额仅为67.5万美元。最新改革出现在2017年的《减税与就业法案》中,个人免征额被提高至1120万美元(2019年)/1158万美元(2020年);家庭免征额被提高至2240万美元(2019年)/2216万美元(2020年),税率依然保持不变。

在德国,继承及赠与税税率和免征额因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关系远近以及资产价值高低而异。如果继承人为子女或配偶,则税率为7%~30%。最新法规中,当继承人为兄弟姐妹时,税率有所降低,为15%~43%;若遗产转让双方不存在家庭关系,税率将升至30%~50%。另外,若受益方为配偶,将享受50万欧元的免征额;若受益方为子女,免征额为40万欧元。

日本则征收继承税,根据各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数量进行课税,是典型的分遗产税制。对日本居民而言,不论其继承的遗产是在境内还是在境外,都要缴纳遗产税;对于非居民,则只需就其在日本境内继承的遗产纳税。日本继承税的税率目前已简化至8个税级,为10%~55%,免征额为110万日元。

最近20年,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选择降低,甚至取消遗产税。美国多次大幅提高免征额,使得遗产税平均税负快速下降。中国澳门(2001年)、葡萄牙(2004年)、斯洛伐克(2004年)、瑞典(2005年)、俄罗斯(2005年)、中国香港(2006年)、匈牙利(2006年)、新加坡(2008年)、奥地利(2008年)、列支敦士登(2011年)、文莱(2013年)、捷克(2014年)、挪威(2014年)等13个国家和地区更是先后取消了遗产税。

从世界遗产税发展来看,降低边际税率,增加免征额,甚至取消遗产税是主流趋势。遗产税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加财政收入和缩小贫富差距,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很多国家已经意识到遗产税并不能有效增加财政收入。虽然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遗产税税率不低,但高免征额下,遗产税的税基较小。

国内遗产税出台尚需时日

在房地产税改革方案日益明朗的情况下,现代财税体制改革会向着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切实发挥税收功能作用的方向继续迈进。具体而言,就是要继续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比重。而遗产税很可能是提高直接税比重和作用,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的下一块重要“拼图”。

尽管开征遗产税意义重大,而且目前也具备了一些基本的征收条件,但遗产税短期内出台的可能性并不高。一方面,一个新税种从酝酿到正式出台需要一段较长的筹备时间,中间要经历反复论证,细则制定,充分试点,然后进入立法程序,最后才是全面推行。当前,国内税制改革的重点在房地产税,遗产税改革的紧迫性较弱;另一方面,设立遗产税目前依然面临诸多难点。一是遗产范围和计税依据的界定以及价值评估。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所规定的财产,几乎都能够用价值评估方法进行测算,而对资产价值实时变化、价值暂时无法进行有效评估或价值在短时间内无法体现的资产较少涉及。二是免征额和税率应该如何设置以确保在公平和效率之间实现平衡,避免引起在大范围内产生抵触情绪。三是由于“子承父业”“父财子继”等传统思想一直根植在国人思维中,国内部分居民可能尚未做好依法缴纳遗产税的思想准备。综上所述,国内开征遗产税依然任重道远,短期内出台的可能性不大。

相关政策建议

其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通过税收宣传、税收咨询、依法纳税教育等方式提升社会大众对遗产税的认识,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尽量降低人民群众对遗产税的顾虑。一方面,在遗产税出台前,应加强对遗产税的介绍和宣传,着重强化对遗产税背后的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等价值观的传输和普及,并将其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和完善“三次分配”体系等国内当下的经济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激发富裕家庭和高净值人群,尤其是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预算支出的公开力度,提升财政透明度,将所有可公开支出以预算或者其他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让税款得到有效和完整的监督。保证税收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使纳税人确认所缴之税切实被用于(准)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补偿中,并且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以及公平正义原则的落实。在纳税人认识充分,监督权力得以有效发挥的基础上,遗产税设立和征收的阻力有望大幅下降。

其二,合理确定税收要素,避免遗产税对国内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产生损害。尽管遗产税对民营企业投资决策和劳动雇佣数量的影响尚无一致性结论,但在确定遗产税要素时,决策机构仍须保持足够谨慎。首先,准确识别遗产税纳税人,并对其所继承的遗产进行登记评估。其次,合理确定遗产税的征税对象。可以采取先选定确定性高、争议较小、容易估值的财产进行试点,然后再逐步扩大范围。最后,合理确定遗产税的免征额和税率结构。一方面,免征额的设置要保证绝大多数居民被排除在遗产税外;另一方面,累进税率宜减少税率级数,扩大税率级距,尽量降低遗产税的扭曲效应。

其三,平稳有序推出遗产税,给予社会公众充分的认识和预期。遗产税推出前,相关机构应循序开展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完善遗产登记和评估制度等工作,然后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多地进行试点,上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完成遗产税立法,最后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遗产税。在此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给予社会各界充分预期。

其四,遗产税收入应实行专款专用,增强遗产税纳税人的获得感。从国际经验来看,遗产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普遍较低,因此,其筹措财政收入的作用十分有限。为了降低遗产税的税感,可以考虑利用遗产税收入设立专项基金,以鼓励遗产税纳税者的家族企业进行创新发展,或者在必要时给予财政帮助,增强遗产税纳税人的获得感。

(作者为宜信财富首席宏观经济研究员王好)

遗产税怎么收2021

 (杜猛在北京举办的【中韩优秀企业投资洽谈会上】就中国投资环境和中韩企业回报率高于其他国家平均水平做了专题发言,涉及意想不到有关“不动产继承问题”回答了两国投资人的提问)

在实践中,自然人死后遗产的继承首先要看其生前有没有立遗嘱,有遗嘱则遗嘱优先。如果没有遗嘱才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如果对继承的房屋要征收遗产税的,那么2019房子遗产税如何征收?值得关注。

如何缴纳个税及其他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条款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如果是房屋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无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出具公证书;领取公证书,缴纳公证费2%。

在税务部门契税窗口,申请缴纳契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买方缴纳;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按5.6%缴纳(减免),卖方缴纳;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20%缴纳,卖方缴纳;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关于被继承人债务如何清偿?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在继承的过程中,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一切,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才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如果继承人要对被继承人名下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进行继承的。

中国早在1940年7月1日正式开征过遗产税。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通过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将遗产税作为拟开征的税种之一,但限于当时的条件未予开征。1994年的新税制改革将遗产税列为国家可能开征的税种之一。1996年全国人大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第9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中提出“逐步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应征遗产税总额=应征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万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0元

2、超过50万至200万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万元

3、超过200万至500万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5万元

4、超过500万至1000万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75万元

5、超过1000万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175万元

{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死亡前5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关于 《继承法》的起征点上调或下调?

假如按照上述媒体报道称:资产总和在80万—200万的,征收额为20%后再减扣除数5万(如100万对应征遗产税:100万*20%-5万=15万);资产总和在1000万以上的,征收额为50%后再减扣除数175万(如1500万对应税收:1500万*50%-175万=575万)。以上案例,财富增加了15倍,遗产税金却增加了38倍… ​​​

法国与瑞士近期签署了双边遗产税协议,对跨境遗产继承规定了新的征税方式。该协议尚需等待两国立法机构的审议,有望于2014年生效。新协议一改以往60年的征税方式,跨境遗产税改由遗产继承人的定居国征收。自2014年1月起,法国或将对在瑞士继承遗产且长期在法国境内居住的人士征收遗产税。这一新遗产税的税率最高达45%,而此前,在这种情况下,遗产继承人只需向瑞士政府缴税,税率只有7%。

这一新的跨境遗产税征收办法来自于瑞士与法国政府间签订的新遗产税协议。目前,该协议尚需获得两国议会的通过方能生效。

目前,中韩还没有签订上述协议,暂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然而,可以参考本国的现有法律探讨解决方案。

(来源:相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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