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征地程序违法如何赔偿

拆迁安置 编辑:施浩一

一、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夫妻双方皆属被征用土地的户籍永久居民,同时,他们手持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若在拆迁公告公布之日,其子女尚未达到法定婚龄,则可获得额外的优待,即按照建筑面积3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此外,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以及征地补偿费用时,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将额外增加一份份额。

二、征地程序违法如何赔偿

首先,对于被征用土地的当事人来说,他们具有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假如征收方在实施征收过程中出现了违反程序且对被征用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该征收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第三,为了确保征地权力得以依法、正当地行使,征收方在执行任务时务必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若是违背了法定的程序,则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征地协议书签订有效吗合法吗

在符合特定法律要件的前提下,征地协议书的签署将视为合法有效并获得法律承认。

协议书的缔约双方需各自具备相应的法定行为执行资格,即政府及其指定行使权力的机构及具有完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地面物权受让者或者独立个体。

协议书的应载明条款务必遵循相关法律规范,严禁违背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的法律法令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补偿金额、安置计划以及其他各项具有重要影响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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