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出的
关于交通事故中所需负担的医疗费用的责任归属,主要依据事故责任方以及所投保的保险类型而定。首先,若交通事故涉及到责任划分问题,且经过公安交警部门的权威认定,确认事故责任全然在于对方,则受害人的医疗费用理应由肇事者承担。其次,若肇事车辆已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将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为受害人支付必要的抢救费用。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并对他人造成损害时,若该机动车负有责任,则应当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二、交通事故是否需要垫付医疗费
若遇交通事故且无重大紧迫性情况,通常无需先行垫支医疗费用。在道路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如非事态紧急,请勿擅自承担医疗费用。详情如下:倘若您已经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那么务必妥善保管好由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及病历证明等文件,以便向保险公司以及涉案各方证明您已先行垫付了医疗费用,同时也可将其作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与对方进行和解协商或启动法律诉讼程序的重要证据资料。
三、交通事故再医疗费该咋算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中明确指出,“医疗费用的具体金额应以医疗机构开具的诊疗费用、药品费用及住院费用等收费凭证为依据,再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若赔偿责任人对于治疗的必要性及其合理性存有疑虑,则应对此承担相应的确认责任。”同时,该条款还进一步阐明,“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应以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对于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在实际发生后另行提起诉讼。
如果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能够确定必然会产生的费用,那么这些费用便可以与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来源:中国法院网-交通事故再医疗费该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