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有证吗2025,建设用地使用权有证吗
本文介绍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证书情况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限制。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是土地使用权的重要证明文件,对于开发商未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行为,业主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土地管理法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也规定了限制,包括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和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流转的限制。最后,文章回答了农村宅基地是否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的问题。
法律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证书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有证书的。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就是土地使用证,它是土地使用权的重要证明文件。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就等于是违约并对业主的权益造成了侵犯。因此,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开发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流转方面有哪些限制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还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的除外条款指的就是这些限制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第一,关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有些情况下不能直接进入流转。例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关于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流转的限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要通过行政审批,并交纳相应土地出让金或者土地收益,才能流转。
三、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吗
属于。
从《土地管理法》第63条但书部分来看,集体建设用地包含了乡镇企业建设用地。
一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的规定可知,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同时,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规定可知,土地利用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3大类;耕地、园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12个一级类;水田、有林地、住宿餐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公共设施用地、裸地等57个二级类。农村宅基地是属于3大类中的建设用地,12个一级类中的住宅用地,57个二级类中的农村宅基地。
二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可知,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因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只涵盖三个类别: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因此,农村宅基地只是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大类项下的1个小类,而不是与集体建设用地相并列。集体建设用地中的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流转,适用的法律条件、程序、方式、障碍,以及法律后果等各不相同,不能混淆。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然而,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与城市国有土地不同,其使用权和价值评估也存在一定差异。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使用权可以分为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上房屋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宅基地上房屋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同时,《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还指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应坚持“权利主体登记发证、权利范围登记发证、权利内容登记发证”的原则,确保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规范、有效、准确。因此,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但需要注意其特殊性质和价值评估。
结语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证书情况对于房地产开发至关重要。开发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否则将面临违约并侵犯业主权益的风险。土地使用证是重要的物权,不仅适用于住宅不动产,还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方面,也有一些限制。例如,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某些情况下不能直接进入流转,而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则需要经过行政审批并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但与集体建设用地并不完全等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房产证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写权属性质,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凭这两点,即可确认你的房屋所有权是指通俗说的“大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即不能上市,不能分割,具有限制产权。居住用地的土地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一般在取得土地时未必是按最高年限取得,而且从建设到出售须要一段时间。从我本地来看,开发商取得开发用地用于建造房屋的多为50年,减去从开发到出售用去的年限,到过户给你时,土地使用权一般不满5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
法律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2、国有建设用地是建设用土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3、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不是土地证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土地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并不是同一个意思。
一、土地证的办理流程怎么走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二、土地证的过户费用如何计算
1、如果原土地证上土地的来源是转让的,就只要缴纳手续费。
2、如果土地来源是划拨的(单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转私房以后的房产都是),土地证过户时就必须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了,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
缴纳的土地证过户费用:契税1.5%,印花税5‰,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1%,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此外都是零星费用。
以上费用需要符合的条件:
(1)房屋产权本已超过两年,如未到两年,加收一个5.5%的营业税,原则上由卖家承担。
(2)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40平。如果面积超过140平,(含140)契税交3%。
(3)房屋是普通商品房。如果是已购公房还要支付一个土地出让金。
(4)个人所得税目前没有强制收取,所以可以忽略不计。
(5)以上都是指有产权的房子,如果是使用权则不能贷款只能一次付,不用交契税等其他的费用,只需要支付过户费用。
法律分析: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六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指什么
法律分析: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将国家土地用于建设或者其他建设用地的权利。根据法律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者可以依法享有国有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此外,还有权利用土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建筑物或者其他构筑物的保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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