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户口迁入最新政策,新疆户口的孩子高考有什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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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户口禁止外迁
8月16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户口迁入政策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口有序流入,吸引各类人才聚集,不断增强乌鲁木齐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和活力,结合乌鲁木齐实际,做好户口迁入政策服务管理工作。
具体户口迁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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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知》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由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户口迁入政策服务管理工作(试行)的通知》(乌政办规〔2022〕1号)同时废止。
点击下载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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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户口迁入政策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来源:乌鲁木齐市融媒体中心、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
新疆户口迁回内地容易吗
落户到底可以怎么办理?需要多久?一起来看看!
对于想要办理落户的居民,只需带办理材料前往社区,由社区民警受理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即可。
派出所将在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报分县局,分县局户政管理部门在2个工作日批准完毕,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也就是说,居民准备材料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即可拿到《准予迁入证明》。
乌鲁木齐市户口迁入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
学历落户
申请条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的,可申请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迁入本市落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5、随迁配偶的,提供结婚证;
6、随迁子女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7、落户地址材料。
在校大学生落户
申请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职业院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在校生,可申请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迁入本市落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全国技工院校学籍查询结果;
4、随迁配偶的,提供结婚证;
5、随迁子女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6、落户地址材料。
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申请条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发明专利的,可申请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迁入本市落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符合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或发明专利证书;
4、随迁配偶的,提供结婚证;
5、随迁子女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6、落户地址材料。
专业技能人才落户
1. 技能人员落户
申请条件:取得中级工(45周岁及以下)、高级工以上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迁入本市落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符合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或职业技能4、等级证书(由人社部门备案的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
5、随迁配偶的,提供结婚证;
6、随迁子女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7、落户地址材料。
2. 技能竞赛获奖人员落户
申请条件:在国际、国家、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可申请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迁入本市落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获奖证书;
4、随迁配偶的,提供结婚证;
5、随迁子女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6、落户地址材料。
投资创业就业落户
申请条件: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满半年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满半年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经营者,可申请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迁入本市落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社区民警注明经营满半年);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申请落户的,还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截图,并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4、个体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在本市缴纳的本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5、随迁配偶的,提供结婚证;
6、随迁子女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7、落户地址材料。
安居落户
1. 购买房产落户
申请条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或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寓、写字楼、商铺已缴纳契税(含未竣工交付),或购买单位建设的房改房、集资房、统建房的,可申请为本人或配偶及其子女迁入本市落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4、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寓、写字楼、商铺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
5、购买房改房、集资房、统建房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协议(购房合同或批准文件)、交款票据;随迁配偶的,提供结婚证;
6、随迁子女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7、社区民警出具房屋标准地址二维码;
8、商业用途的公寓、写字楼和商铺还需提供落户地址材料。
2. 安居就业落户
申请条件:在本市居住生活满三年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三年的,可申请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迁入本市落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社区民警核实并注明在本市居住满三年);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近三年的居住证或社区民警出具的近三年居住信息登记表;
3、在本市缴纳的近三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4、随迁配偶的,提供结婚证;随迁子女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5、落户地址材料。
投靠落户
1. 夫妻投靠落户
申请条件:持结婚证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一方。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审批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申请条件:父母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子女。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审批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3.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申请条件:未婚子女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子女,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父母。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审批表;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亲属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子女现场填写《未婚承诺书》;残疾子女投靠的提供一级或二级残疾证。
4. 父母均去世的未成年人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
申请条件:父母均去世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可放宽年龄限制),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审批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超过18周岁的在校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
现役退役军人及其亲属落户
1. 现役军人亲属落户
申请条件:现役军人可申请为配偶、子女、父母迁入本市落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审批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和团以上部队政治机关证明;配偶申请落户的,提供结婚证;子女(未成年子女不得单独申请户口迁入)、父母申请落户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落户地址材料。
2.退役军人及其亲属落户
申请条件:已安置落户的非本市户籍退役军人,可申请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迁入本市落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审批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退役军人优待证(退役证、转业证、复员证、退伍军人登记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随迁配偶的,提供结婚证;随迁子女、父母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落户地址材料。
其他落户
国家机关招录的公务员、事业编干部,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的,部队转业干部、退休干部、复员干部、安置的退役士兵及驻乌部队随军家属,经批准在本市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居民及加入中国国籍的人员,按规定由民政部门安置的无户籍人员,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办理落户。
办理流程、地点、时限
(一)落户地址:符合户口迁入政策的申请人按自有住房、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亲属(朋友)房产上的户口、单位集体户、居住地社区户的顺序确定落户地址。
(二)办理流程:申请人到入户地派出所,由社区民警受理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报分县局;分县局户政管理部门在2个工作日批准完毕,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办理地点:入户地分县局户政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户政服务接待室。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五)有关要求
1、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署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可委托办理。
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
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
承诺的事项须承诺人到场办理;
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应持居民身份证办理户籍迁移业务。
2、严格依法依规受理、审核、审批户口业务,不得另行附加条件和证明材料。对申请市外迁入人员应当进行人像检索比对,发现有重复户口、冒用他人身份等情况的不予受理;
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存疑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的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3、产权共有的,只限其中的一个产权人申请户口迁入,其他产权人现场签署放弃落户申明。
4、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体经营者应在经营地申请户口迁入。
新疆户口有什么优势和弊端
天山网讯(记者 隋云雁报道)记者10月12日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10月12日,“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在9月26日上线10项治安类户籍业务基础上,再次上线户口迁移、户口注销、户口登记信息变更更正3类49项治安类户籍网办业务。至此,新疆户籍类(兵团户籍除外)业务全部实现全程网办、掌上可办。
10月12日起,群众可通过“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办理所有户籍类业务。
户口迁移是公安户籍业务中种类最多的,此次新上线户口迁移类网办业务共有32项。
疆外户口迁入19项业务中,为帮助群众减少跨省往返成本,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对全部跨省户口迁移类业务全部实施跨省通办。如果申办人选择“跨省通办”申办模式,新疆公安机关将协调申办人的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在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同意跨省通办的前提下,19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如果申办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不允许跨省通办,可选择“开具《准予迁入证明》”申报模式,公安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相关材料,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申办人可以持《准予迁入证明》赴原户籍地办理后续手续。
疆内户口迁移9项业务仅限疆内户籍群众(兵团户籍除外)申办。
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3项业务中,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可申请将户口迁往录取院校的学生集体户;户口已迁入就读院校学生集体户的毕业生,离校时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疆内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疆内就业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就业地。
新疆户籍人员迁往疆外的,需持有疆外拟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才可申请网上办理。
户口登记信息变更更正,是公安户籍业务中办理量比较大的。此次业务上新后,群众可通过“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申请变更更正12项户口登记信息。
此外,“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还推出户口注销5项网办业务。
59项治安类户籍业务全量实现掌上办理,标志着新疆公安政务服务工作迈入了新阶段。
下一步,自治区公安厅将继续建设完善“新疆公安微警务”平台,持续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新功能、新业务研发上线,加快构建统一的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更好实现“一网通办”,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
新疆户口多少
中新网乌鲁木齐10月12日电 (陶拴科)12日,记者从新疆公安厅获悉,“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在9月26日上线开通10项治安类户籍业务基础上,12日再次上线户口迁移、户口注销、户口登记信息变更更正3类49项治安类户籍网办业务。至此,新疆户籍类业务(新疆兵团户籍除外)全部实现全程网办、掌上可办。
新疆公安机关介绍,此次新上线户口迁移类网办业务共有32项,外省户口迁移类业务全部实施跨省通办业务。其次新疆本地内户口迁移9项,仅限疆内户籍群众(新疆兵团户籍除外)申办。三是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3项。
户口登记信息变更更正业务中,群众可通过“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申请变更更正12项户口登记信息,包括公民身份号码登记错误的、依法自愿变更姓名的、出生日期错误的等,可申请变更更正。其次是变更更正7项户口登记非主项信息,包括公民出生地填写错误的、籍贯填写错误的、文化程度变动或填写错误的、婚姻状况变动或填写错误的、兵役状况变动或填写错误的、服务处所变动或填写错误的,以及原户主户口已注销、迁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可申请变更更正。
此外,“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还推出了户口注销5项网办业务。公民死亡后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的、宣告公民死亡后1个月内申请注销户口的、定居国(境)外需要注销户口的、取得外国国籍需要申请注销户口的、存在重复(虚假)户口申报注销户口的,均可在网上申办。
据了解,截至目前“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网上办理治安类户籍业务达到59项,已经实现所有治安类户籍业务全程网办、掌上办理。
新疆公安机关还表示,下一步持续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新功能、新业务研发上线,加快构建统一的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更好实现“一网通办”,竭力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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