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中小型公司为了自身利益,故意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算是劳动者要去劳动仲裁,也是一副丝毫不在意的态度。但是,大部分的公司只是认为劳动者不会维权,所以才展现了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如果公司被申请了劳动仲裁,会留下该类仲裁的司法信息,对公司的声誉、往后的发展等各方面是有较大影响的,而且一旦公司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那是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赔偿的。所以,在公司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被迫离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不要签署公司的离职材料,离职申请书等等。一旦签署了,很有可能成为因员工个人原因离职,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二、要注意你的离职理由,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比如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公司无故拖欠劳动报酬,公司不给缴纳社会保险等等。因这些原因被迫离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主张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公积金,那么无法以此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三、要留存好公司收到你被迫解除的证据,如果你以书面形式将被迫离职通知书交给了公司,公司不会给你出任何的证明,以证明你被迫离职。公司如果否认的话,你的被迫离职就不成立,反而形成了你旷工的事实。所以,这个被迫离职通知书最好通过邮政快递的形式邮寄给单位,留好物流底单,或者你把被迫离职通知书拍照,发给你的老板,告知公司你因为什么原因离职。
员工证明加班费,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员工主张加班费,需要收集以下证据:1、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或者是考勤管理制度;2、劳动合同中已经规定的加班条款;3、考勤记录和工资条等,能证明公司知晓存在加班的证据;4、加班审批表;5、录音录像、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可以证明公司安排的加班,并且存在加班的事实。如果加班事实被证明存在,工作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1.5倍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2倍的加班工资或者安排调休,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3倍的加班工资。
试用期被辞退,理由是水倒太满,不符公司考核要求,合理吗?
在试用期的员工,也是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公司以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第一、公司需要证明存在这种合法的录用条件,而且这个录用条件非常明确、具体,并且事先经过员工确认同意。第二、需要证明在试用期内员工的行为不符合这种录用条件。只有上述两种举证责任义务同时都满足的情况下,公司的辞退行为才有可能是合法的。如果公司仅仅是因为员工给客户倒茶水太满,就将员工辞退,那么公司构成违法辞退,需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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