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 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通常是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况下,不经传唤也可以直接进行拘传。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传,侦查官员可以使用戒具。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
拘传的适用程序
1.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法院拘传被告人,应当出示拘传票,由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执行拘传的权力。执行拘传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
3、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进行。根据《高检规则》第84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内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4、执行拘传以后,应当立即进行讯问。
2.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两次拘传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保证其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刑事诉讼中的拘传与民事诉讼中的拘传的区别
刑事诉讼中的拘传
1、适用于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传唤并非拘传的必经程序
3、适用主体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中的拘传
1、适用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是必须到庭的,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2、必须是经过2次传票传唤,而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才可以适用民事拘传
3、适用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民诉中的拘传和刑诉中的拘传
●民诉中的拘传和刑诉中的拘传
●拘传 民事诉讼
●刑事拘传和民事拘传
●拘传 民事
●拘传是民事还是刑事
●民事诉讼中拘传适用的条件
●拘传与刑事传唤的区别
●民诉中的拘传和刑诉中的拘传
●拘传适用的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