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强制拆除通知后,被征收人该如何操作才能尽量降低损失?
在拆迁过程中,不少被拆迁人朋友可能因为迟迟不签补偿协议收到口头或者书面的强拆通知,而很多人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自己不签字,拆迁方就不可能过来强拆。但是从专业拆迁律师的角度来看,这种心态是明显错误的。当然,今天我们的重点不是纠正这些朋友的错误认识,而是想告诉大家,如何防患于未然,最大程度降低损失。
首先,大家需要将房子里便于转移的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转移到安全的地方。这里我们需要举个例子,本律师之前代理过这样一个案件,被拆迁人提前一个星期收到强拆的通知,我们得知消息后,也告诉被拆迁人最好及时转移细小贵重物品,但这位朋友抱有侥幸心理,对我们的建议置之不理,后来房子果然被拆掉了。而在国家赔偿阶段,这位被拆迁人朋友声称自己的房子里有几十张价值数万的珍贵邮票,要求拆迁方赔偿这部分损失。结果可想而知,法院经审理认为,一般人在收到强拆通知后,根据日常经验,都是会及时转移贵重物品的,同时被拆迁人没有提交邮票因强拆被毁的证据,所以没有支持这部分损失。对于这种情况,任何律师都无能为力。
其次,在收到强拆通知后,大家可以提前做一份财产清单,应围绕屋里屋外进行录像解说,展现出房子的大小、屋里东西的摆放位置。这样做的目的是,将来可以根据这份清单和视频去计算受损物品的种类、数量和价值,避免在国家赔偿阶段因为缺少关键证据导致底价赔偿。
最后,在收到强拆通知后,大家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书面申请人身财产保护,在强拆发生的时候,也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对报警通话进行录音,这么做的目的是及时固定证据,便于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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