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讨要欠款,竟对朋友采取极端手段
基本案例
某天冬日早上,一女子报警称她的丈夫周大海失踪了,自从昨天早上六点多出门晨跑,已经一天一夜未归,手机始终关机。民警调取周大海晨跑路线的监控,发现约在早上七点,周大海被一男一女拉上了一辆轿车,向出城方向驶去。根据车牌号,民警锁定了吴勇和他的妻子张晓敏,民警随即对两人展开抓捕。几天后,终于在郊外的一处池塘边找到了两人,同时也解救了被控制的周大海。周大海当时的情形非常惨,手脚都被锁链拴着,头部和面部有大面积的烫伤水泡,身上穿得很单薄冻得瑟瑟发抖。
民警审问吴勇夫妻跟周大海之间有什么纠葛,据吴勇交代,周大海原本是他们夫妻的朋友,双方都曾在批发市场做水果批发生意,都挣了不少钱。2018年周大海想转行经营化工厂,因为资金不足向吴勇夫妻借款两百五十万元,借款期为一年,每月利息五万元,年后还本付息共计三百一十万元。吴勇夫妻粗算下来,周大海给的一个月的利息都比银行一年的定期存款利息高,出于对周大海的信任,也为了获得高额回报,勇夫妻转账给了周大海两百五十万元。
一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还本付息的时间也到了,周大海却只支付了一百一十万元。他解释化工厂效益不好,他正打算出售,剩下的本金和利息共两百万元要等化工厂卖了后再还给他们。让吴勇夫妻俩没想到的是,周大海把化工厂卖了四百万元,竟然一分钱也没还给他们。夫妻俩多次讨要欠款,可周大海总说卖厂的钱都还银行贷款了,没钱还他们。多次讨要无果后,吴勇夫妻决定铤而走险。
两人知道周大海每天都要晨跑,案发当天,两人天不亮就守在了周大海所住的小区门口,等周大海出来后,两人便悄悄开车跟上。到了人少的路段,两人迅速下车,生拉硬拽地将周大海拖上了车,然后出了城。而后两人将周大海带到了郊区一个池塘边废弃的小屋里。吴勇夫妻先是拿走了周大海的手机,以防其报警。接着强硬地脱掉周大海身上的外套让他挨冻,完后又用事前准备好的锁链捆住了周大海的手脚,并绑在了一根柱子上以防他逃跑。随后夫妻俩开始轮番殴打周大海逼其还钱,周大海苦苦哀求,说自己账户上只有不到十万元存款,根本还不起两百万元。
吴勇夫妻根本不相信,认为周大海就是想赖账,他们变本加厉地折磨周大海,不但轮番殴打他,还不给他饭吃不给他水喝。其间吴勇妻子将一杯开水倒在了周大海的头上,导致周大海头部面部等多处被烫伤,起了很多水泡。就这样,吴勇夫妻连折磨了周大海三天,在此期间,每晚都是吴勇留下看守周大海,吴勇妻子则开车回家。他们相信,只要把周大海折磨到位了,他们的钱迟早会还的。然而第四天一早,民警竟找到了周大海被拘禁的地方,将吴勇夫妻俩抓获,并解救了周大海。
事后经过鉴定,周大海的伤势为轻伤。随后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对吴勇夫妻提起公诉,检察院认为吴勇夫妻采用暴力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应当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可吴勇夫妻完全不认同检察院的起诉,吴勇夫妇则认为周大海欠他们钱不还,他们为了追讨债务没有办法才拘禁周大海的,他们的行为是合理且正当的,不应该被视为犯罪。
振豫说法
吴勇夫妻的辩解能获法院支持吗?这就涉及到今天的法律点:
索债型非法拘禁
索债型非法拘禁是指行为人为了索要自己的债务,而使用拘禁、扣押或其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手段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之间的确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为追讨债务,对债务人实施扣押、拘禁等行为,属于用非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应被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以此对照本案,吴勇张晓敏夫妻为了讨回借款将周大海拘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且在拘禁过程中实施了殴打等暴力行为,因此吴勇和他的妻子张晓敏两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吴勇和张晓敏各有期徒刑11个月。接到判决后,吴勇夫妻两人肠子都悔青了。当初夫妻俩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周大海偿还借款,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因为考虑打官司耗时太长,便想到了暴力拘禁的主意,本以为这么做可以让周大海快速还钱,没想到竟犯了法。虽然吴勇夫妻进了牢房,可钱还是没有要回来,因为周大海卖了化工厂后,确实将钱还了银行贷款,没钱还给吴勇夫妻俩。遭拘禁之后,周大海一直心有余悸,担心吴勇夫妻因为判刑会对自己实施报复,他表示会尽快卖车卖房,筹钱还给吴勇夫妻。
最后再说点儿
朋友之间相互帮助是理所当然的,可在面对熟人或亲朋好友的所谓借钱求助,特别是涉及大额的钱财来往时,必须要慎重对待。不仅要量力而行,更要考虑对方的人和经济能力,借钱时一定要保留好借款凭证,以免给自己和家人造成损失。另外涉及经济纠纷,一定要理性解决,切莫走极端。对夫妻讨要欠款,竟对朋友采取极端手段。(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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