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案件的行政管辖,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县市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管辖区域或道路内交通事故的处置。
2.若交通事故所在地归属不清,首先发现或接报的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救助伤员,进行前期处置,待确定管辖权后,再由相应部门处理。
3.对于接警:公安交管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时,需进行登记备案,包括报警时间、报警人信息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如涉及交通肇事逃逸,还需详细询问和记录肇事车辆的外观、特征以及逃逸方向等相关信息。
二、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有啥?主要包括看病花钱、耽误上班的损失、饭钱等等,还有住医院需要人照顾的费用以及残疾人用的东西费用。
如果对方不给赔,就告他们吧!
还有就是工伤赔偿,如果你在工作中受伤,而且又被确认是工伤的话,那不单能得到交通事故赔偿,还能再享受到工伤赔偿!包含了治疗用到的医疗费、在外看病吃饭的钱、治疗装裱费用、生活不能自理还要花的钱、一次性的补偿、津贴、一次性的医疗补助等等。
三、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认定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赔付责任要求具备如下几个要素:首先,交通事故须发生于道路之上,此乃基础条件;其次,对受害者造成实际损害,是存在赔偿责任的客观依据;第三,机动车辆在使用时发生意外事故,此为判定责任之关键;第四,机动车在操作过程中的违规操作,导致责任的出现;最后,这种违规行为必须与受害者所受损失间存有直接关联性,这是进行责任认定的必备要素。
若符合上述五大要点,且肇事方有过失,则应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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