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4年6月16日,某公司某矿(以下简称某矿)途经某街道某村的天然气管线因地质原因破裂,导致天然气泄漏引发爆燃,造成李某的房屋严重受损。李某要求某矿赔偿其房屋损失240万,同时解决其母后续居住问题和赡养费。李某提出的赔偿金额超出了某矿的预估,双方争执不下,向万州区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收到调解申请后,某街道调委会立即选派了优秀调解员邓某某等四人主持调解。调解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实地查看了房屋受损现场,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制定了调解方案。
1.本案是由地质原因引起的房屋受损纠纷,侵权主体如何确定?因果关系如何认定?
当事人李某坚持认为是某矿的管线破裂导致了他家的房屋成为了危房,理应照价赔偿并解决其母后续居住问题和赡养费。某矿认为此次事故属于意外事件,自己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即使存在责任,自然因素也应该考虑进去。调解员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了分析讨论,认为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本案中,天然气管道属于高度危险物,某矿作为使用人和管理人,在前期勘察选址的过程中,理应对地质因素进行考量。对于本案发生地质灾害的路段,从地理学角度来讲属于沉降路段,在铺设天然气管道时应对地面进行加固处理,而某矿并没有采取加固措施,没有尽到注意和加固防护义务。在后期的管理和维护中,某矿也疏于管理,自身责任无法免除,理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纠纷所涉房屋已经严重受损,恢复原状已不可能,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对房屋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依据估价予以赔偿。
2.受损房屋的损坏程度如何?是否构成危房?实际价值多少?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共同选择了重庆某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房屋损失进行评估。经评估,认定受损房屋在价值时点2015年9月9日的估价结果为1598100元。
由于本案涉及争议金额较大,调解员采取缓调的方式,逐步疏导调整双方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因房屋受损,李某母亲没有了居住地,调委会首先协调某矿先行垫付4万元,用于安置老人生活。针对李某提出的解决老人后续居住以及赡养费问题,调解员明确指出,老人后续居住问题可以通过赔偿的房屋损失价款进行安置,而赡养费问题属于婚姻家庭纠纷,应另案处理。李某意识到自己的不合理要求不会得到支持后,同意按照房屋评估机构评估的1598100元进行赔偿,并放弃其他诉求。
【调解结果】在调委会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1.某矿一次性赔偿李某所有财产损失1598100元。其中某矿于2016年2月预付的4万元应予扣除,实际支付1558100元。
2.李某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双方本次财产损失事故纠纷终结。
考虑到调解协议涉及的金额较大,某街道调委会引导双方当事人将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2016年3月31日,万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司法确认书,依法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这起长达两年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经回访,双方当事人已将房屋赔偿价款履行完毕。
【案例点评】本案的难点在于房屋受损的责任认定和人员安置问题,稳定当事人的情绪是此案调解的突破口。本案属于侵权纠纷,侵权人理应赔偿,但在认定房屋价值时引入房屋评估中介机构的意见非常重要。人民调解应合理合法、公平公正解决纠纷,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案中通过引入司法确认程序,赋予了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有利于引导更多的纠纷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快速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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