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期徒刑一般有零几天吗
在我国,有期徒刑的上限与下限均以月或是年作为计算依据,鲜少出现以日制为单位的情况。
在实际的审判过程中,法官会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决定罪犯应受惩罚的时间长短,而这个时间通常被设定为一个相对稳定的区间,例如一年、两年、三年等等。
若罪犯所犯之罪行未达到一年的量级,那么其刑期则有可能以月为单位进行计算,比如被判罚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执行期间,罪犯的实际释放日期可能会受到其行为表现优劣、节假日调休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提前或推迟,但这仅仅是执行过程中的微调,并不能改变有期徒刑本身不包含零头天数的事实。
二、有期徒刑一般有多少
在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做出有期徒刑的判决时,有期徒刑的刑期规定如下:首先,一般的有期徒刑期限为六个月以上至十五年以下;其次,若被判死缓后,经过必要的考验期,依法被减刑为无期徒刑的话,则最低适用年限不得少于二十五年;最后,对于缓期执行完毕后,依法再将其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情况而言,所适用的最低年限也不得少于二十年;另外,若涉及数罪并罚问题,那么在有期徒刑总和刑期未满三十五年的情况下,最高适用年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而当总和刑期达到或超过三十五年时,最高适用年限亦不得超过二十五年。
三、有期徒刑一般有哪些
有期徒刑主要分为三种类型:10年或以上为长期徒刑;3至10年为中期徒刑;低于3年为短期徒刑。
而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所针对的犯罪性质与犯罪程度亦有所区别。
1.长期徒刑主要适用于罪行严重且具有恶劣情节及高度危险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刑期范围广泛,适用范围广大。
刑法分则中的诸多犯罪,皆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
3.短期徒刑主要适用于法定最高刑为短期徒刑的罪名,例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赌博罪以及侮辱国旗国徽罪等。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
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说的判决执行之日,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通知书,连同判决书副本以及未成年犯,送达至少年犯管教所执行之日。)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且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有期徒刑一般有零几天吗知乎
●有期徒刑一般有零几天吗判几年
●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是
●有期徒刑一般是
●有期徒刑多长时间
●有期徒刑至少判几个月
●有期徒刑的时限
●有期徒刑一般有零几天吗判几年
●有期徒刑的时间
●有期徒刑期限分别为多少
●有期徒刑一般有多少年的
●有期徒刑一般有多少个月
●有期徒刑一般多少年能出来
●有期徒刑多少年?
●有期徒刑一般几年
●有期徒刑期限是多少
●有期徒刑最多判多少
●有期徒刑至少判几个月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多少
●有期徒刑?
来源:头条-有期徒刑一般有哪些,有期徒刑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