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截肢评残几级2025,车祸截肢属于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 编辑:赵睿皓

一、交通事故导致截肢评残几级2025,交通事故导致截肢评残几级

法律分析:

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截肢的,一般会评为五级伤残,具体要根据机构的鉴定结果确定,伤残等级是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划分的,从一级到十级,每级致残率相差10%。《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二、车祸截肢属于几级伤残

法律分析:一般可以评5级伤残。

依据《伤残等级》

5.10 肢体损伤致:

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c.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d. 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5.11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一只脚截肢算几级伤残

法律分析:一只脚截肢属于四级伤残。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其他项目损失费,而至于要赔多少,需要看事故责任的承担大小、受伤的严重程度、户口类型及年龄,需要了解案件的很多细节才能准确的计算,交通事故的赔偿是非常复杂的,每个项目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四、交通事故截肢是几级伤残

法律分析: 一般可以评5级伤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五、车祸截肢能评几级伤残

一般可以评5级伤残。

依据《伤残等级》

5.10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d.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5.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一、九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3)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4)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面部损伤致:(1)一眼低视力3级以上;(2)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容貌损毁;(3)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4)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4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5)中度张口受限,容貌损毁,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6)舌尖缺失(或畸形),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7)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8)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o%以上;(9)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影响容貌和鼻腔正常通气功能;(10)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11)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cm‘以上,容貌损毁;(12)头皮无毛发40cm以上;(13)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容貌变形和器官功能障碍。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4、颈部损伤致:(1)严重声音嘶哑;(2)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影响体形.

5、胸部损伤致:(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2)5肋以上骨折,畸形愈合;(3)肺叶切除;(4)心功不全,心功ⅰ级。

6、腹部损伤致:(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2)脾切除;(3)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2)骨盆严重畸形愈合;(3)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4)膀眈部分切除;(5)尿道瘢痕形成,尿道狭窄。

8、会阴部损伤致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影响功能。

9、肢体损伤致:(1)双手掌缺失5%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20%以上;(2)双手十指缺失1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30%以;(3)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50%以上;(4)一足弓结构破坏2/3以上;(5)双足十趾缺失25%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50%以上;(6)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50%以上;(7)一上肢缩短10cm以上;(8)一下肢缩短6cm以上。

10、皮肤损伤致搬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0%以上。

二、Ⅰ级伤残鉴定

4.1Ⅰ级伤残

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植物状态;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头面部损伤致:

a)双侧眼球缺失;

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4.1.5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b)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1.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肢体损伤致:

a)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b)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d)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e)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f)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1.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六、一条腿截肢属于几级残疾

法律分析:根据《关于制发第二代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残疾评定标准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根据这一《标准》中关于肢体残疾人的规定,一条腿截肢属于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是三级肢体残疾。

法律依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第四条 第二款 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1.双小腿缺失;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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