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朱同

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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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

话说,一个县市区的土地使用,应该优先粮食作物用地,再经济作物用地,再工业用地。再其他用地的使用

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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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为天下先”,是中国改革开放精神的生动写照,也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天然基因。

40年前的那一夜,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以“敢为天下先”的胆识按下红手印,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起点;30年前的那一槌,深圳“敢为天下先”顶着压力首次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改写了新中国的用地方式,给中国的改革开放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展开改革开放的历史长卷,每一次土地变革都留下了浓墨重彩的篇章。从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到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三块地”试点改革,中国在用地方式转变中不断全面深化改革,也利用土地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中国奇迹”。

农地改革孕育火种与激情

春雷一声震天响,清风数拂天下春。小岗村“18个红手印”催生的“大包干”,打破的不只是“大锅饭”,而是点燃了整个中国的改革热情。

1978年,小岗村实行“大包干”后一个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项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成为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重要议题。1982年1月1日,首个农村“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从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安徽、四川等地以磅礴之势推向全国,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带来了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

在安徽小岗村、小井庄,“包产到户”从暗流涌动到如火如荼,无数农民尝到了丰收的喜悦,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在四川广汉,向阳镇在全国率先摘下“人民公社”的牌子,推行“包产到组”,并直接触动了《宪法》的修改,改变了农村政治体制。包产到户,让家家都丰收了,也让农民尝到了吃饱穿暖的滋味。向阳,成了“中国农村改革第一乡”。

在贵州湄潭,一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试验展开。他们按照“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搞活土地使用权,强化土地管理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总体思路,配套试验了农产品基地建设、粮油购销体制改革、非耕地资源计划开发、土地金融公司组建及运作、工业小区建设等项目,取得了不俗成效。

从“大锅饭”到“大包干”,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农户,这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在土地上的第一次分离,也是农村人地关系的一次重大转变,更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经营体制的一次重要创新。这次变革,为深化农村改革积累了经验。

1984年,我国基本完成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自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正式确立。但改革的步伐并未停止。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在改革开放中不断调整完善。2002年,这一制度终于形成立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从土地承包期限15年到延长至30年,再到“长期稳定”变为“长久不变”。一次次调整,及时回应了广大农民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关切,消除了社会各界对土地承包关系的认识分歧,也为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留下了时间窗口。

当改革的巨轮驶至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法迎来首次调整,提出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

从所有权、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顺应了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映射出农地经营方式的时代变迁。

农民财产权终于可以“变现”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故事,在全国掀起热潮,人地关系又一次在制度变迁中悄然发生着变化。

市场配置土地:从“基础性”到“决定性”

改革,始于农村,却并未止于农村。1978年,当“大包干”在农村以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时,深圳以特区之名,开始讲述改革与开放的故事。从小岗到深圳,从农村到城市,天地间荡起改革开放的春潮,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也在对外开放的挑战中壮阔前行。

在改革开放的第一个10年,在国民经济亟待复苏、外资企业跃跃欲试进入国内市场的势态下,在大量土地资源低效利用、大规模隐形土地市场长期存在的情形下,“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计划配置与行政划拨用地制度亟待转变。“大包干”下的“两权分离”(所有权和使用权)也给城市用地提供有益的启示。我国在部分沿海城市展开了从收取城镇土地使用费到土地有偿出让的探索。

1987年,深圳敲响了新中国土地使用权拍卖的“第一槌”,被外媒称作“是中国土地管理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重大突破,是中国土地使用开始进入市场经济的标志”“标志着中国大陆的改革开放进入历史新时期”。在此后短短一年时间里,《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先后修改,为土地有偿出让新制度的确立和推行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从此,国有土地告别了“无偿、无限期、无流动”,开启了“有偿、有限期、有流动”的新纪元。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终于在土地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改革开放大潮中的地方政府与群众,开始认识到“地能生金”,相信“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在经济社会发展与转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成为城市经营的重要一隅。“以地谋发展”,逐渐成了大大小小城市的共识。

与此同时,从“保发展、保资源”到“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从商业用地“招拍挂”到工业和经营性用地全面实行“招拍挂”,再到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探索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推动旧城改造、小城镇建设、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各项经济活动。

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也推动着土地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建成了包括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在内的多层次市场体系。

伴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土地二级市场的需求越发强烈。然而,土地二级市场存在着交易自发分散、交易规则不健全、服务监管不完善、交易信息不对称等与完善的现代市场体系不平衡、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

改革的问题依然要靠深化改革来解决。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论断,并要求“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完善的现代市场体系。

2017年2月,原国土资源部在30个省(区、市)的34个市县(区)全面启动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工作。两年来,34个试点不断开花结果。“试制度”全面推进,产权制度更加明晰,交易审核制度不断完善;“试路径”稳中有进,从一、二级市场联动、国有和集体联动、城乡联动的角度,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试成效”亮点纷呈,市场交易更加活跃,土地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存量土地配置效率更高。从试点启动至今年5月,试点地区转让土地3175宗,面积15083公顷,涉及价款458亿元;部分试点地区的转让交易量比前3年年均交易量增加50%以上,有效促进了存量土地的盘活;长春、厦门、许昌等地的划拨土地出租收益也增长了67%。

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正为中国经济的又一次腾飞积聚优势。土地市场的日趋完善,为“以减量换增量”创造了更为广阔的平台。上海、北京率先步入“减量化”用地时代,以“立方”挑战“平方”,用地效益节节升;广州变“建新城”为“改旧城”,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深圳几经城市更新,已步入4.0时代,从经济、文化、环境等全方位推进城市建设,为改革开放下一程蓄力……

构建城乡统一土地市场

三十而立,四十不惑。改革开放的这个10年里,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鸣笛启航。

这是走向城乡统一的10年。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求改革征地制度,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2014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沿着城乡统一的路径“三箭齐发”,在全国33个试点地区分类进行,正式拉开了“新土改”的大幕。

此后,33个试点在“蹄疾”与“步稳”之间寻求着平衡,在推动有效改革与坚守底线之间寻找着平衡。一方面,对于看准了的、条件成熟的改革单元,乘风破浪,争取新突破、新成效;另一方面,对于实在难啃的“硬骨头”,心存耐性,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摸索总结。

自2015年年底以来,原国土资源部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试点地区加快开展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等,加强了农村土地调查、确权和规划工作,既有力支撑了改革试点,也为今后深化改革、促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利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然而,“牵一发而动全身”7个字早已决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绝不能单打独斗。在统筹中深入,在深入中统筹,是打好这场攻坚战的不二法则,既要功夫向内抓好内部统筹,也要眼光向外推进外部统筹。

2015年10月,《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出炉,开启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幕的“总施工图”,发出了统筹各项农村改革的号角。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将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试点范围扩至33个县,将“三块地”改革彻底打通。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乡村振兴的号角。在这幅宏大的蓝图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被赋予了更为艰巨的任务。半个月后,全国人大宣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延期一年。原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当年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强调,试点工作不能只见“盆景”而不见“苗圃”,要严守底线,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逐步显化改革的综合效益。

乘风破浪正当时,快马扬鞭自奋蹄。“三块地”改革不断传来落蹄声,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制度性成果跃然纸上。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摸清“家底”、增效扩能。从浙江德清敲响全国“第一槌”,再到贵州湄潭率先在西部地区“破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逐步开花结果。33个试点地区积极开展就地入市、调整入市和整治入市,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加强村集体内部土地资产处置管理,积极探索入市主体及其组织形式。截至今年3月,共查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约11.9万宗、141.5万亩;发证25万多宗,发证率82%,为入市改革廓清权属基础;共办理78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贷款金额约23.56亿元。

——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在缩小征地范围方面,探索了公共利益用地范围,研究了征收目录;在规范征地程序方面,普遍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民主协商机制,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建立健全土地征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在多元保障方面,从实际出发拓展安置和就业途径,通过留地留物业安置、入股安置、留粮食安置以及征地补偿款代管等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

——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深入推进。在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探索下,在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推动下,从确权登记颁证到村民自治管理再到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路径,均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8年3月底,试点地区共办理农房抵押4.7万宗,抵押金额91亿元;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9.6万户、7.1万亩。

——内外统筹有序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稳步向前,33个试点全部纳入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14个纳入农村改革试验区,15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部列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不少试点地区纳入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伴随着“三块地”改革统筹推进,以及土地二级市场试点的城乡联动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部分地区已经“初长成”。

——改革与立法相互促进。在总结提炼各地试点经验,并在与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2016年年底,《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形成;同年5月23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发布;结合征求意见,又进行了18处修改,修正案送审稿于同年7月27日正式上报国务院审议;今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布,土地管理法(修改)列入初次审议的法律案。

在走向城乡统一的广阔土地上,农业正逐步强起来,农民正渐渐富起来,农村正日益美起来。浙江德清的钢琴小镇飞出激扬乐章,钢琴产业在那里深深扎根,农民成了“乐器之王”,订单飞到美国;安徽金寨宅基地改革释放“蝴蝶效应”,万户贫困户脱了贫,农民主动上门要求参加宅改;越来越多常年在外的“候鸟”,纷纷借土地新政“回归”创业,成为种粮大户、养殖大户、旅游大户;外资企业也借助改革进入农村市场,享受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红利”……

敢为天下先,改革永不歇。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到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波澜壮阔的40年,让我们读懂了改革开放的丰富内涵,见识了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强大力量。土地改革始终与改革开放一路同行,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横亘在城乡土地之间的鸿沟步步缩小。站在全新的历史征程上,相信通过改革不断创新完善的市场配置土地制度,定能在改革开放中开创出一片新天地。

来源丨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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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澄北村村委会北侧原被占用50亩土地整治前,空置土地被占用,杂草丛生、垃圾遍布,林木蔬菜夹杂其间。

澄北村村委会北侧原被占用50亩土地整治后,绿油油的麦苗长势喜人,恰如一整块绿色的地毯,厚铺在大片的田野上。(苏州市纪委监委供图)

立夏时节麦浪翻滚。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澄北村村头,村民们正在田间忙碌,绿油油的麦苗长势喜人,恰如一整块绿色的地毯,厚铺在大片的田野上。而在一年前,这片土地上还是杂草丛生、垃圾遍布,林木蔬菜夹杂其间。变化都要从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说起。

专项监督上下联动,集中整治违占问题

去年,苏州市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和巡察发现的问题,组建工作组,对下辖的吴中区甪直镇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组在对该镇集体资产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土地违规占用问题在该镇遗留较久,群众反映强烈,尤以澄北村为甚。

事情起源于2003年至2006年的高速公路建设。为服务建设项目落地,澄北村对涉及区域的相关土地启动了集中流转。由于当时未及时明确规划用途,项目建设外一千余亩土地一度空置,陆续被部分村民占有使用,用于种植蔬菜、果木、树木,建设大棚、鱼塘、蟹塘以及坟地等。

如何让这些被占用的土地逐步恢复原貌、发挥价值,是近年来摆在镇党委、村“两委”面前的一道难题。据澄北村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12年初,该村就启动了对被侵占土地的清理回收工作,但由于历史沿革较长,拆除清障工作面广量大,群众诉求复杂,回收进展极为缓慢,截至2018年底,仅回收土地200余亩。

“土地被违规侵占,一方面,不利于集体资源的有效利用,影响保值增值;另一方面,跟风侵占也为后续清理回收工作带来隐患,极易诱发干群关系紧张,危害基层社会稳定。我们监督介入,就是要找准突出问题,压实主体责任。”2020年5月,苏州市纪委监委在实地调研、多方会商的基础上,以集体土地被占用问题为切口,向甪直镇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纪律检查建议,要求其强化领导核心作用,积极落实新发展理念,解决土地占用突出问题。

纪律检查建议书制发后,苏州市纪委监委积极推动组建区、镇、村上下协同的集体土地回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职能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集体土地回收方案。在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工作模式从原先的单兵作战,转为区、镇、村上下联动,工作合力大大增强。按照先行攻坚、分类处置、以点带面的工作原则,启动了系统化回收工作。

清理过程中,部分土地历史沿革长,矛盾突出,群众诉求复杂。例如有部分土地涉及村民墓地,而公共墓地资源又较为紧张,村民对将墓地迁移至骨灰堂的做法接受度不高。甪直镇发动村干部挨家挨户上门走访,动员墓地迁移,最终得到村民的理解支持,农田上的378个散坟顺利迁移。

谋定发展方向,提升整体效益

今年4月,苏州市纪委监委启动了对甪直镇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情况的整改评估工作。“我们从纪检监察建议指出的问题着手,全面梳理,系统排查,截至目前,被违规占用的已流转土地、其他问题土地已清理回收1497亩,超出建议书指出的土地面积一倍多。接下来,全镇还将在澄北村工作基础上,举一反三,继续推进面上问题排查整改。”甪直镇党委相关负责人向整改评估工作组汇报说。

“真的是变了样,以前这里杂草丛生、混乱不堪,现在土地平整了,到处整齐干净、井井有条,集体种上了麦子,马上就要成熟了,也能给我们每个村民增加收益。”澄北村村民张某称赞道。

履行监督职责,除了要在精准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推进制度完善上下功夫,更要在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上见实效。甪直镇澄北村土地回收后,既要妥善管理,防止再次被侵占,又要谋定发展方向,提升整体效益。

工作组在检查中了解到,甪直镇“四个百万亩”水稻种植目标任务至今仍有近2000亩的指标缺口,回收的千余亩土地可以有效填补,但因其距离高标准农田还有不小差距,亟须进一步改造。为此,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农业农村部门,对回收土地进行提标改造,进一步提高耕地生产效率。经专业规划设计、专家多轮论证和相关招投标程序,截至目前,已有108亩已回收土地进入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预计在水稻播种前完成并投入使用。改造后的沟渠灌溉网络,可实现大面积精准化灌溉,初步估算108亩水稻产量可达13万斤,亩均1200斤,亩均提升200斤。明年,还将有约1100亩的土地被统一改造,不仅为该村合作社化运营专属水稻种植基地提供了可能,更进一步提升了该市水稻种植面积,为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提供重要支持和保障。

“待高标准农田整治全部完成后,澄北村将成立水稻种植基地,努力打造自己的绿色、有机、健康的农产品水稻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大幅提升。”澄北村相关负责人对未来信心满满。

一事一工作组,盯住问题精准治理

澄北村土地回收,是苏州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苏州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部署开展了多轮专项监督工作。为了提升监督工作成效,该市纪委监委特别设立了案例综合分析中心,统筹专项监督工作。该市还组建了由审计、财政、金融、司法、高等院校等领域和部门的实务工作者、理论研究专家等组成的动态专家库,根据监督工作需要,适时提供相关意见建议。

据苏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心目前下设案例分析、跟踪督办、制度完善、警示教育等4个工作组,承接对象选取、综合分析、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警示教育等监督各环节的具体工作。工作组一事一成立,因被监督对象不同有所区别。以选取对象环节为例,案例分析组依托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地方政治生态监测预警与分析研判“衡镜”系统、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指标体系数据报表及全市信访举报数据分析结果等,对各地区、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研判,从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委(党组)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近年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高发多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的以及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的专项工作中暴露出突出问题的部门、行业、单位中重点选取。研究确定好对象后,以市纪委监委名义出台专项工作方案,报经市委备案后实施。针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精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问题、堵塞漏洞。在整改到期后,中心还会形成一份被监督地区、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评估意见,与年度党建考核、干部任用考核等挂钩运用。

2018年,中心在对全市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研判时发现,该市下辖的吴中区无论是涉农信访案件,还是涉农违纪违法案件,都位居全市前列,东山镇的案件数量又位居全区前列,廉政风险较高。针对这一情形,中心及时将吴中区东山镇列为年度重点监督对象。在监督过程中,中心积极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作用,以市纪委名义向东山镇党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进一步压实镇党委的主体责任。最终,在三级党委和纪委监委的合力作用下,25幢违建别墅被依法拆除。

据了解,中心自成立以来,先后推动解决了一系列“老大难”问题。包括推动产业结构偏重的太仓港区化工园区转型升级,提升环境承载能力,推动小散乱企业污染严重的相城区渭塘镇稳步淘汰落后产能,妥善处置群众信访集中的昆山市巴城镇过渡餐船违规经营行为等。整改成效受到基层干部的普遍认可,赢得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通讯员 汤涛 梁方元)

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吗

河北日报讯(记者郝东伟 通讯员梁小珍)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严格建设用地管控若干措施》,明确提出5项具体措施,全过程对建设用地进行严格管控,提高土地利用质量效率。

严格规划管控,促进建设用地科学高效利用。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限制城镇开发边界围合面积不得超过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的1.5倍。统筹规划城镇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再利用,严格界定搬迁撤并类村庄标准和范围。利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管制的方式,对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建设实行管控。

严格土地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对不符合公共利益情形的,一律不得启动土地征收。符合法定条件确需征收土地的,依法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等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

严格用地审批,规范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坚持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以符合产业政策、用地政策和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使用。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持续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力度,凡不符合规划、没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一律不予批准。

严格批后监管,提升建设用地使用效率。通过降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核算比例、实施区域限批停批等措施,推动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执行倒查责任、征缴闲置费、依法无偿收回等,分类处置因政府、企业等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设置专人专岗开展土地利用全程监管、动态巡查,提升建设用地使用效率。

构建信息共享机制,自然资源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工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建设用地质量效益提升。定期对各市建设用地管控情况通报和督导检查,推动各地落实建设用地管控属地责任。

作者:郝东伟

来源: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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