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贪污罪吗2025,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属于贪污罪吗

刑事辩护 编辑:施安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贪污罪吗2025,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贪污罪吗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不构成贪污罪,而是构成挪用公款罪。只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才构成贪污罪。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一般不构成贪污罪,而是挪用公款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才构成贪污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三、营业执照怎么补办正本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1、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帐、销毁有关帐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位财务帐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2、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的公款去向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一、员工挪用公款达到多少可以立案

员工挪用公款三万可以立案。

1、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挪用公司或者单位财物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盈利活动,只要超过三个月以上没有归还的,挪用5万元以上就应当立案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2、如果行为人是挪用公款进行某些非法活动,由于其社会危害性比较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要挪用公款3万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认定挪用公款罪方法如下:

1、正确认识行为人是否具备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资格,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如果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就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2、要正确判定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挪用公款罪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违反财经纪律而挪用,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

3、要正确判断行为人挪用公款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如果行为人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获得公款归个人使用,不能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4、要注意区分挪用与借用公款的界限,挪用公款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而借用公款是行为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民事债权债务关系。挪用公款罪一般是在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单位不知道公款的去向和用途,借用是按照规定和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暂借的,具有公开性。

二、认定挪用公款行为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认定挪用公款行为应注意的问题: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

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

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第四条

四、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否属于贪污罪

法律分析:挪用公款一般属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由主管部门按政纪处理害严重的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五、挪用公款罪是否包括个人所有?

公司是自己的一般不会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有商业银行等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六、公职人员挪用公款和贪污罪区别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如下:

(一)犯罪主体不同。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挪用公款罪。

(二)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主观方面虽然都是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即意图永远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三)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在客体上都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四种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而挪用公款罪仅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使用权。

(四)客观行为方式不同。

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

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犯罪而挪用公款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而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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