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买强卖违反哪条法律,强买强卖双男主小说免费阅读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庞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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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买强卖什么意思

掌上春城讯消费是经济的血液,也是生活的烟火。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从柴米油盐的琐碎,到智能生活的便捷;从街头巷尾的小店,到网络世界的虚拟商城......消费的触角延伸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即日起,掌上春城联合昆明市普法办、昆明市司法局推出“3·15课堂”普法特辑系列报道,邀请昆明律师一起,聊聊日常中大家关注的消费问题,普及法律知识,共筑满意消费。

小李在餐厅就餐时,被天花板上的吊灯掉落砸伤,餐厅没有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侵犯了小李的安全保障权……日常中会遇到不同类型的消费问题,如何面对处理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是消费者们需要了解的。云南铠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南旭争列举了几类常见的消费争议,并给出了相关建议。

“比如某案例是王女士购买了一款宣称含有多种珍贵植物精华的护肤品,但使用后皮肤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经检测,该护肤品并不含有宣传中的部分植物精华。在这种情况下就是商家的行为侵犯了王女士的知情权。王女士可向商家要求提供产品的真实成分信息,保留产品包装、购买凭证、检测报告等证据,向消协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如退货退款、赔偿医疗费等。” 南旭争解释,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南旭争也提到了强制购买这一常见现象。“比如去手机店买手机,店员一直推荐某一款手机并强行要求消费者购买,不让消费者选择其他款式,消费者有权拒绝店员的不合理要求,自由选择自己心仪的手机。若店员继续强制消费,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南旭争介绍,包括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成立维权组织权在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南旭争建议,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同时,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掌上春城记者:浦潇 杨梦奇

责编:高杉

编审:李雪

终审:周健军

强买强卖by璃然 笔趣

文|娱栀

编辑|娱栀

前言:

近年来一种名为“先用后付”的支付方式悄然兴起,它声称消费者无需立刻付款,待货物到手、确认满意后再进行支付。

听起来似乎很划算,不仅解决了“买家秀”与“卖家秀”的不一致问题,还有助于避免假货或劣质商品,看似人性化的支付模式,实际却潜藏着诸多风险。

就在2024年底央视的一则报道揭示了“先用后付”背后的消费陷阱,许多消费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默认开通了这一功能,甚至在没有注意的情况下产生了大量不必要的支出。

有人因“先用后付”无意中欠下债务,甚至影响了个人信用记录;有人在收到大量快递后,才发现自己无意间开通了该功能。

那么“先用后付”究竟是如何影响我们的?又该如何规避风险,保护我们的财产安全呢?

购物的新模式

“0元购”听起来似乎是一场天降福利,吸引了无数消费者尝试,近几年,电商平台为了刺激消费,纷纷推出这一新型的购物模式。

只需轻轻一点,“0元下单”,便可成功购买商品,货到后消费者若觉得商品满意,再确认付款;若不满意,可以选择退货,无需承担邮费。

这种看似人性化的消费模式,让很多消费者放下了戒心,看似免费的“0元购”背后,却隐藏着诸多消费陷阱。

许多用户在购物平台浏览商品时,看到页面上醒目的“0元购”或“0元试用”字样,往往误以为自己只需点击确认即可免费获取商品。

殊不知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先用后付”模式,消费者在点击“0元购”下单后,平台便默认启动了“先用后付”功能。

更有甚者部分平台在付款页面悄悄将“先用后付”设置为默认支付方式,消费者若未仔细查看,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支付。

有消费者反映,自己本来只想将商品加入购物车,没想到却意外完成了“0元下单”,导致陆续收到多个快递。

更让人头疼的是,这些订单的金额并未立即扣除,而是等到消费者确认收货或超过收货期后才开始扣款。

直到手机账单跳出巨额支付提醒时,消费者才猛然发现,自己已在无意间花费了数百、甚至上千元。

更让人防不胜防的是,部分平台利用“先用后付”的延迟付款机制,悄悄诱导消费者产生“无感消费”。

有网友分享自己的经历称:“购物时根本没觉得花了多少钱,看到付款页面只有几块、十几块,结果等到月底算账时,才发现‘先用后付’积累起来的账单已经高达数千元。”

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应如何避免陷入“0元购”陷阱?

平台的“默认开启”

“先用后付”模式的风险并不仅仅停留在消费者主动选择的情况,更多的隐患隐藏在平台“默认开启”的设置中。

许多消费者并没有主动选择这种支付方式,但在支付环节,系统却悄无声息地为他们选择了这一选项,这种默认行为,给许多人带来了困扰,甚至让他们陷入了超前消费的陷阱中。

电商平台为了提高销售额,不少商家开始推行这种“先用后付”功能,并设置为默认选项。

当消费者下单时,支付页面上已经自动勾选了“先用后付”,而用户在忙碌购物的过程中,往往没有仔细查看支付方式。

这种“默认开通”的设置,潜移默化地促使消费者进行更多消费,且没有及时提醒消费者这一支付方式的后果。

更有一些消费者在未确认支付金额的情况下,完成了交易,直到收到后续账单时才意识到已经透支了大量资金。

更为糟糕的是,当消费者想要取消这一功能时,却发现平台设置的取消路径异常复杂,关闭按钮几乎被隐藏在深层的设置页面中。

不少消费者因此抱怨,平台利用这种默认开启的方式,实际上是在逼迫消费者接受“先用后付”这一支付方式,而他们自己却毫不知情。

很多人表示,自己多次尝试关闭这一选项,但无论是通过网站操作,还是联系客服,都没有取得有效的结果,这种“开通容易,关闭难”的机制,令很多消费者感到愤怒和无助。

尤其是对一些不太熟悉智能手机操作的老人或未成年消费者来说,这种默认开启的模式更是容易导致误操作。

但消费者并非没有选择的权利,在不少用户发现问题后,试图在平台上关闭这一功能时,平台的处理方式往往非常不透明,关闭的入口难以找到,或者需要通过一系列繁琐的步骤才能完成。

随着这些问题的不断显现,消费者的警惕性越来越高,但令人更加担忧的是,除却“先用后付”之外,还有一种新的支付方式,就是免密支付。

“免密支付”便捷的内幕

“免密支付”这一便捷的支付方式,无疑让人们的购物体验更加流畅快捷。

消费者只需轻点支付按钮,便可以完成支付,无需输入密码、指纹或进行人脸识别,省去了繁琐的验证步骤。

这种便捷性让不少人对它趋之若鹜,尤其是对于那些平时工作忙碌、生活节奏快的消费者来说,免密支付几乎成了他们日常购物的首选。

便捷的背后却潜藏着巨大的隐患,尤其是在一些不经意的操作中,消费者可能就陷入了麻烦。

有些消费者反映,自己仅仅是想浏览商品,看看价格,结果却误触了支付按钮,导致商品意外下单,款项直接支付出去。

由于免密支付不需要二次验证,许多消费者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完成了支付,更为糟糕的是,很多时候,消费者在查看账单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被扣款。

此外免密支付功能也让儿童的误操作成为了一个普遍问题,尤其是一些家长为了方便,开启了免密支付功能,结果孩子在玩手机时,随意点击了页面上的商品链接,导致大额支付。

家长通常很难察觉到这个问题,直到看到银行或支付平台的扣款通知时,才意识到自己的账户已经被无意中透支,除了家庭误操作外,还有很多消费者遇到了自动扣款的问题。

免密支付不仅限于一次性消费,有时平台会将其与自动续费绑定,尤其是在订阅类商品或会员服务中,消费者可能在试用期结束后,不自觉地就会被续费。

例如很多平台推出了“0.99元试用”或“超低价会员”等优惠,诱使消费者开启会员服务。

但在不仔细查看条款的情况下,消费者可能无意间授权了自动续费,直到几个月后账单突然增高,才意识到自己被默默扣费,那么消费者又该如果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消费者如何自救

面对“先用后付”和“免密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带来的问题,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并不顺畅。

当前这些新型支付方式的监管仍处于缺失状态,许多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解决。

尤其是在消费纠纷发生后,维权过程常常漫长且复杂,平台的响应速度和处理效率普遍较低。

不少消费者在遇到“先用后付”功能默认开启,或是免密支付被误用等问题后,尝试与平台沟通解决,但往往遭遇平台的“推诿”。

一些平台设置复杂的投诉流程,消费者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据和信息,处理过程也常常拖延,最后往往无法如愿获得退款或赔偿。

对此法律专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呼吁,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明确“先用后付”和免密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的使用规则,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时平台在提供这类支付服务时,也应当加强自我监管,确保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能清晰了解支付条款,避免陷入不必要的风险中。

对于消费者来说,要主动提高警惕,尤其是在购物时,务必仔细检查支付页面,确认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

结语:

“先用后付”模式本意是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避免商品与预期不符带来的不便。

部分平台和商家却利用这一模式制造陷阱,让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承担了不必要的风险。

央视的曝光提醒我们,面对花样繁多的新型支付模式,消费者应始终保持警惕,我们要主动养成定期检查消费记录的习惯,及时关闭不必要的支付功能。

参考资料:

半岛晨报所发布《热搜第一!央视曝光“先享后付”套路!》

新京报所发布《法官提醒消费者远离网购陷阱:“先用后付”或存在信用风险》

强买强卖找什么部门投诉

来源:四川日报

有网友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提问:

成都春熙路附近存在“强买强卖”鲜花现象

能否治理?

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何时开建?

手机电池、废弃鼓包电池怎么处理?

……

对于这些问题,一起来看看24小时内相关部门的回复吧

1.成都春熙路附近存在“强买强卖”鲜花现象,能否治理?

问政四川网友提问:我和朋友在春熙路附近一起逛街,遇到两个妇女,她们拿着一束花给我身边的朋友,开始说是送的,接过后说6块钱,然后我付了钱,又说只是一朵花的钱,再让付钱,反应过来才知道遇到了“强买强卖”。我在网上发现这种事情不止一次发生,能否持续整治?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回复:锦官驿街道办事处接件后,立即责成锦官驿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调查处理。锦官驿街道办事处针对此类现象每日开展诚信经营联合整治相关工作,发现强买强卖鲜花的行为立即治理。执法队员2021年1月起已收缴各类鲜花约14000束。对多次暂扣后拒不整改的卖花人员,综合执法队已将其移交至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理。若您财产遭受损失,建议您前往锦官驿派出所举证,方便公安机关打击“强买强卖行为”,避免此类问题重复发生。下一步,锦官驿街道办事处将继续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大该区域的巡逻防控,同时也会加强对游客的安全知识宣传,提醒游客遇到此类问题时立即报警处理,防止上当受骗,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2.除自习室外,大邑县图书馆其余房间何时能装空调?

问政四川网友提问:大邑县图书馆的设施不完善,自习室有空调,其余房间是吊扇。希望大邑县图书馆自习室以外的房间也能装空调?

大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回复:经调查,大邑县图书馆根据实际情况,于2022年7月底在自习室内安装了空调供读者使用。目前,图书馆正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完善整个图书馆的空调安装工作。下一步,大邑县图书馆将继续把“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服务理念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读者营造温馨舒适的阅读、学习环境。

3.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何时开建?

问政四川网友提问:攀盐高速公路何时动工?何时开通?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回复:目前,我局正协调加快推进攀盐高速项目核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要件编制报批等工作。环评、文物调查已取得批复,重要矿产压覆已通过评审,水保、行洪论证等要件正加快编制报批。但受2023年1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政策影响,攀盐高速暂未完成项目核准。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新机制要求加快推进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核及项目核准等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4.手机电池、废弃鼓包电池怎么处理?

问政四川网友提问:手机电池、废弃鼓包电池怎么处理?找不到可以处理废弃电池的地方。

大竹县商务局回复:对于手机电池、电瓶车电池等类型废旧电池,交由手机、电瓶车经销商统一回收处理;对于家庭使用的废旧普通电池,经过自己简易包装,直接放入垃圾分类桶的有害垃圾类里面,由专业机构进行统一回收处理。

强买强卖by璃然全文免费阅读

近日,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因为先后采取言语威胁、扬言搬走物品、赖在客户家中等“软暴力”方式,强迫26名事主支付额外费用共计5万余元,先是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80万元,在行政处罚4天之后,21名涉案人员又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刑事拘留,开始进入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

此事引发了广泛热议。这次事件之所以能引发各方关注,是因为对不法分子的查处不仅仅停留在行政处罚,而是启动更大力度的刑事追责。消费者饱受强迫交易行为之害,比如有的消费者在询价之后就被强制购买商品;有的经营者销卖中药材,不等消费者付款确认,就打成药粉,并让消费者必须购买;有的经营者摸一下商品就得购买;进了店铺就必须接受服务,这些都是强迫交易行为。强迫交易罪的司法实践,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

强迫交易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其不得不购买行为人的商品或不得不将其商品出卖给行为人。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行暴力侵害相威胁,或除上述行为以外的其他方式进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出于恐惧而被迫购买行为人的商品或不得不将其商品出卖给行为人。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强迫交易的;强迫交易数额巨大的;以强迫交易手段推销伪劣商品的;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被强迫人人身伤害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强卖强买行为可以构成强迫交易罪!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案中,赵某强等人对在网络平台招揽顾客,前期虚报搬家费用、催促签订合同,在搬家过程中要求额外费用,并采取言语威胁、扬言搬走物品等“软暴力”方式牟利,这属于强卖行为的强迫交易。

在实践中,也有因强买行为入罪被判刑的情况。早在5年前,北京一房屋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因采用强行更换锁芯、卸门以及语言威胁等方式,强迫房主将房屋租赁给中介公司,并以各种理由少退或不退房客租金,被法院以构成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一至两年的有期徒刑。,

虽然强迫交易行为的入刑要求严格,但是从近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践看,仍是有大量的侵权行为符合强迫交易罪。如本次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赵某强案,虽然最后法院并未宣判,但是案情应当是明确的,法院定罪应是大概率事件。从这样的案件,我们可以看到,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后,不仅仅是要承担民事责任,接受行政处罚,还有可能受到更严厉的刑事制裁。

治沉疴需用猛药!有关行政部门及消费维权组织对构成强迫交易罪的强买强卖行为要绝不姑息,及时将有关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提升保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人身健康和财产权的力度,才能对不法分子形成“惩一儆百”的震慑。(张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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