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4次盗窃涉案总金额14000元获不起诉,盗窃4次价值不到1000怎么判 指控4次盗窃涉案总金额14000元获不起诉,案情简介:高某某于2021年9月24日至同年10月9日期间,先后4次在其入住的某某酒店房间内,将酒店配置的电脑配件及CPU带出典当,经鉴定,涉案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4100元。2021年11月9日 2025-05-16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