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社保费不受2年时效限制

​追缴社保费不受2年时效限制

​追缴社保费不受2年时效限制,2020年1月20日,王小石向区人社局递交要求补缴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申请书,要求人社局责令公司补缴2001年1月至2012年7月31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区人社局经调查后,于2020年1月22日作出《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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