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借名买房案件为何被法院驳回,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

这起借名买房案件为何被法院驳回,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

这起借名买房案件为何被法院驳回,  一、原告诉称  李某琴、李某J称:2004年9月,李某琴、原某委托李某进行代为购买北京市宣武区XX西街201室房屋,李某琴、原某支付了购房款,是实际所有人。因借用李某之名购买,其单位性质,可报销取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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