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提前解散时,“三期”女职工享有特权吗,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用人单位提前解散时,“三期”女职工享有特权吗,一、对“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 2025-04-22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