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知情的售卖侵权商品法院怎么判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之第二款项明文规定:“销售者若无法证明其所售商品为合法所得且其供述的供应商亦合法的前提下,无论其是否知情,均需立即终止销售活动。
”这无疑表明,即使销售商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涉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仍将被视为侵权行为。
法律对此作出了例外规定:如侵权人能够证实在事前并不知晓相关事实,且能证明其所售商品为合法取得并说明其供应商的情况下,则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销售。
尽管如此,不知情的侵权人仍需承担停止销售该产品、提供购买渠道以协助调查伪劣产品来源等侵权责任。
二、使用电影素材算侵权吗
大家都知道,没经过人家同意就拿别人的东西用,是违法的哦!比如说你想画个画、拍个视频,但是没有得到原作者的允许,那就是侵权了。
还有就是你把人家的作品拿来改一改、翻一翻、注解一下什么的,也是不行的。
就算是你自己学着玩儿、研究一下或者欣赏一下,也不能随便拿别人的电影啊、音乐啊之类的当素材,因为这样可能会侵犯到原作者的其他权益,比如他的名字要不要写上去、能不能改一改、作品的完整性有没有被破坏等等。
三、转发视频侵权吗
未经作者同意转发视频是侵权行为,无论视频时间长短,都受法律保护。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未经过原著作者许可,擅自发布其作品;未参与创作却在他人作品上署名;对他人作品进行歪曲、篡改;抄袭他人作品;未经允许,通过展览、拍摄电影或类似方式使用作品,或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其他侵犯版权及相关权益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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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转发视频侵权吗,转发视频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