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治痔疮变成脑梗塞,有责任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褚瑶

  案情介绍

  2018年10月8日魏某因“大便带血2年余”至被告某肛肠专科医院治疗,入院诊断:1.肛乳头肥大2.环状混合痔,并查有血糖升高,峰值达15.8mol/L。入院当日被告即对魏某局麻下行肛乳头切除术、混合痔外剥内扎术,手术顺利,不料手术后魏某感双下肢无力,不能自行站立,并有吐词不灵利、上肢麻木等症状,被告予魏某检查后考虑到有脑梗的可能,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2018年10月10日,魏某转入某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治疗,入院诊断:1.多发性脑梗死;2.高级血压2级;3.二型糖尿病。因入院时已错过脑梗治疗有效时间窗口,二附院只对魏某行保守支持、康复治疗。2018年10月23日,原告从二附院出院。但至具状之日,魏某仍存有肢体偏瘫、发音不清、行走不能等身体功能障碍,生活自理能力大部丧失。

  原告魏某认为被告某肛肠医院存在过错,漏诊延误病情,导致其脑梗塞未能及时治疗造成伤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某肛肠医院认为魏某系自身疾病导致伤残,医院不存在过错,双方协商无果,魏某遂诉至当地人民法院。且看审判详情。

  患者观点

  魏某术后即出现呕吐症状,告知医师后,被告医师以麻醉反应为由未作处理。其后魏某渐序出现发音不清、吐词含糊、面部麻痹、口角歪斜、上肢麻木感、双下肢无力、不能自行站立等表现,但由于被告医务人员疏于巡护,一直未能发现处理。直至术后第二天魏某家属发现原告异常表现,一再寻找被告经管医师,被告才考虑到原告脑血管意外事件的可能,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但因入院时已错过脑梗治疗有效时间窗口,二附院只对原告行保守支持、康复治疗。最终导致魏某存在肢体偏瘫、发音不清、行走不能等身体功能障碍,生活自理能力大部丧失等伤残表现。被告存在如下过错:1.医务人员在明知原告有异常高血糖不适宜急诊手术的情况下,贸然实施手术,存在无手术指征强行手术的过错;2.被告在原告术后疏于观察,对原告呕吐、言语不清、肢体麻木无力等表现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置,使原告脑血管意外未能得到及时诊断和治疗,导致原告错失有效治疗时间窗口,造成身体终身残疾。

  医方观点

  被告对原告魏某实施手术前及术中,魏某各项指标、生命体征、一般情况都是正常的,并没有表现出手术不适应的相关症状;原告发生脑梗时并没有及时告知医务人员,而是被告发现的,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是原告自身造成的。被告在原告术后当日下午5时即考虑原告脑梗塞,并多次告知原告及家属,建议其转上级医院,但是原告家属迟迟未采取措施,在被告与二附院的距离不是很远的情况下,原告拖到晚上7时才转院;被告在对原告的护理期间也不存在疏于护理情形。因此被告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

  双方对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异议明显,于是申请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

  鉴定意见:原告年龄较高,既往有高血压、糖尿病史,入院检查血糖为15.8mol/L。原告为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在原告术后当日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目眩、次日上午讲话吐字不清的临床症状时,医方虽行对症处理,但未能结合原告自身存在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原告存在术后可能发生脑血管意外风险认识不足,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存在过错。但原告起病症状不明显,不具有特异性,给医方及早诊断带来一定难度。医方对原告肛乳头肥大、环状混合痔的诊断明确,无明显手术禁忌症,手术方式选择正确。

  鉴定结论:医方对原告术后可能发生脑梗的认识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原告脑卒中后遗症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过错在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评定为轻微因素。

  法院观点

  本院查明事实:原告魏某因大便带血至被告就诊,原告与被告形成医疗服务关系,被告负有提供安全医疗服务的义务。入院后被告查原告存在糖尿病,同时诊断肛乳头肥大、环状混合痔,并予手术治疗。术后魏某出现脑梗塞,经治疗后遗留肢体偏瘫、发音不清、行走不能等身体功能障碍,生活自理能力大部丧失等症状。根据鉴定意见,医方对原告术后可能发生脑梗的认识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原告脑卒中后遗症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过错在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评定为轻微因素;同时原告年龄较高,既往有高血压、糖尿病史,入院检查血糖为15.8mol/L,为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是其脑梗塞发生的主要原因。结合本案具体案情,本院确定被告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关于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赔偿基数,本院认定前述合计为214309.04元,被告应承担20%即42861.81元。本院另酌定精神损害赔偿金为1万元。

  判决结果

  2019年9月16日法院判决,被告某肛肠专科医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魏某赔偿人民币52861.81元。

  笔者提醒

  1.住院期间发生脑梗塞的医疗纠纷非常多。

  笔者经常接到住院期间发生脑梗塞的纠纷咨询或案件,综合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术后制动、卧床过久病人易形成深静脉血栓,通过心脏卵圆孔容易发生逆行脑栓塞;②脑梗塞前兆患者入院后虽经治疗,仍发生脑梗塞;③合并高龄、高血压、糖尿病、长期吸烟等脑卒中高危因素的患者,入院治疗其他疾病时,因应激反应等因素导致血糖、血糖升高、炎症因子激活,诱发脑梗塞;④其他非原位血栓导致的栓塞事件增加,特别是动脉系统的血栓,如房颤所致血栓栓塞、损伤大血管所致栓塞,等等;⑤各项治疗诱发的脑梗塞,如引起血压低、血容量下降的治疗,如介入手术导致的脑血管系统受损或异物栓塞。

  2.住院期间发生脑梗塞,一般鉴定为轻微到次要责任居多。

  毕竟脑梗塞绝大部分为患者自身原因所导致,即为自发性疾病,医院的过错多在于未能规范预防或及时治疗,所以鉴定为轻微到次要责任居多,患者因住院期间发生脑梗塞维权,多获益不大。

  3.医院如何避免上述情况发生?

  医院预防脑卒中、VTE已是国家的一项卫生健康计划,很多医院都在建设卒中中心,VTE预防中心,按指南、专家共识操作是预防因脑梗塞诱发的医疗纠纷的法宝。

  4.患者如何避免上述悲剧发生?

  对于有脑卒中高危因素的患者,应当控制好危险因素,保持血压、血糖长期稳定,戒烟酒,控制高脂饮食,有先兆症状时尽早就医,规范进行每年度的常规体检,评估身体健康情况。

  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医院治痔疮变成脑梗塞,有责任吗知乎

医院治痔疮变成脑梗塞,有责任吗怎么赔偿

痔疮和脑梗有关系吗

痔疮能引起脑梗吗

医院治痔疮变成脑梗塞,有责任吗怎么赔偿

喜欢的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