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违法包括哪些处罚,职务违法包括哪些情形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王霖成

职务违法包括哪些处罚,职务违法包括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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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违法包括哪些罪名

大家好,我是张志军律师。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职务犯罪这个话题。作为一名律师,我深知职务犯罪关乎法律问题也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前段时间,我刚办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对此有一些关于此类犯罪的心得,给大家进行分享。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让大家对职务犯罪有更清晰的认识。

一、什么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简单来说,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等。

举个例子,某国企高管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用于购买奢侈品或投资房产,这就可能构成贪污罪。再比如,某政府官员在审批项目时,收受开发商的好处费,为其违规开绿灯,这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二、职务犯罪的认定依据

职务犯罪的认定并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需要严格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认定职务犯罪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1. 主体身份:行为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或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比如公务员、国企高管、村委会成员等。

2. 利用职务便利:行为人必须利用了其职务上的权力或影响力。比如,某局长利用审批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某财务人员利用管理资金的便利挪用公款。

3. 主观故意: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的心态,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仍然主动实施。比如,明知收受他人财物是违法的,仍然接受。

4. 危害后果: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对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造成了实际损害。比如,贪污行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或者滥用职权导致重大安全事故。

在我的执业经历中,曾办理过一起国企高管挪用公款的案件。当事人因一时贪念,将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投资,最终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损失惨重。经过多次庭审和证据梳理,法院最终认定其构成挪用公款罪。职务犯罪的认定不仅需要法律条文的支持,更需要充分的证据链。

三、职务犯罪的量刑标准

职务犯罪的量刑标准因罪名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体来说,我国法律对职务犯罪的惩处非常严厉。以下是一些常见罪名的量刑标准:

1. 贪污罪、受贿罪:

- 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 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数额特别巨大(300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 挪用公款罪:

- 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数额巨大(200万元以上):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 造成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经济处罚,职务犯罪还会对行为人的职业生涯、家庭生活造成毁灭性打击。比如,一旦被判刑,公职人员将失去工作,甚至影响子女的政审。

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类似的法律问题,请不要慌张,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作为一名有多年经验的律师,我曾成功代理过多起职务犯罪案件,并取得了不错的结果。如果你需要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我。

最后,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在法律的红线内,过上安心、幸福的生活。#刑事辩护#

职务违法包括哪些 监察法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监委2月28日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湖北省襄阳市监委联合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法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法德(资料图)

经查,王法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企业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持有的房产,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违规套取交流干部住房租金;对待下属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违背审慎经营原则,不正确履行信贷管理职责;以贷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在贷款融资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法德身为国有金融机构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党的“六大纪律”项项违反,作风霸道、“搞个人说了算”,与企业“亲”、“清”不分,利用信贷审批权大搞权钱交易,通过迂回投资他人代持、名借实要等方式,精心“布局”、花样翻新掩盖利益输送。王法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法德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王法德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王法德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转贷部副处长、处长,东南非代表处副首席代表、首席代表,优惠贷款部副总经理,评估审查部副总经理,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天津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2024年7月17日消息,王法德被查。

来源:政事儿

职务违法包括哪些?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湖北省襄阳市监委联合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法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法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企业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持有的房产,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违规套取交流干部住房租金;对待下属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违背审慎经营原则,不正确履行信贷管理职责;以贷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在贷款融资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法德身为国有金融机构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党的“六大纪律”项项违反,作风霸道、“搞个人说了算”,与企业“亲”、“清”不分,利用信贷审批权大搞权钱交易,通过迂回投资他人代持、名借实要等方式,精心“布局”、花样翻新掩盖利益输送。王法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法德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王法德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职务违法包括哪些内容

编辑 | 余晖
3月26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陈奕威被开除党籍。
经查,陈奕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自身不廉,管人不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奕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陈奕威,1962年4月出生,广东潮安人,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曾任汕头市委常委、南澳县委书记,汕头市委常委、秘书长,汕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

2008年2月,陈奕威任揭阳市代市长,同年4月任揭阳市市长。2011年7月,他任惠州市代市长,2012年1月任惠州市市长,2013年2月任惠州市委书记。

2018年7月,陈奕威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后转任厅党组副书记、厅长,2022年6月卸任,之后,陈奕威消失于公众视野中。

2024年7月,陈奕威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惠州市已连续三任市长被查。其中,麦教猛于2013年至2018年任惠州市市长,与陈奕威搭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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