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库合同协议书,租车库多少钱一年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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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生活越来越好,汽车越来越普及,家家户户都买了车,有些家庭还不止一台车,停车难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很多刚买房的朋友都在问喵哥,地下车位到底还有没有必要买呢?现在喵哥就来给大家分析一下。

首先,租还是买还得看每个小区具体的停车情况。虽然租肯定比买更划算,像喵哥这边很多小区,租一个月大概就是三百左右,有些三百都不到,但是买一个车位得十二三万,有些可能比车还贵了。如果地段不是特别好,将来也有换房的需求,买一个车位确定划不来。另外我们看房子和小区车位的配比率。

这个配比率可以问物业,如果小区入住率基本上是满的,房子和车位的比例是1:1,甚至更低的话,那在经济能力能够承受的情况下,这个车位是有必要买的。但是,我们设想一下,上了一天班回来,大家都已经身心疲惫,饥肠辘辘了,只想快点回家吃上热气腾腾的晚饭,然后美美地睡上一觉。

但是我们没有自己的专属车位,下班开车回来的路上就要想,小区哪里有空车位的可能性大一些,在车位不足的情况下,得想方设法和人家抢车位,甚至等车位,只要别人的车一开走,我们就像玩漂移一样迅速把车停进去,抢到车位了还好,要是一个运气不好没抢到车位,停也没地方停,开也没地方开,那无疑是很沮丧的。

其次,我们租到合适车位的几率不算大,如果租的车位离房子太远,外出购物东西一个不小心买多了,下车拎回家会很累。或者我们租的车位如果在地面上,那就没有建筑物遮挡,车内坐垫一般都是黑色,比较吸热,那夏天就很容易被大太阳暴晒,车内温度高的时候能达到六七十度,刚上车那会热的人真的很难受。

就算你不怕热,车内要是有什么易燃物品,太阳暴晒引发火情的几率也是很大的。另外冬天天气很冷,甚至低温下大雪,开之前还得热车除雪,很麻烦。车子长期放在室外,风吹日晒雨淋,一冷一热,寿命也会大大降低,车子更容易贬值。

第三点,就是要考虑小区的地势情况,小区地势高当然皆大欢喜,可要是地势低洼的小区,喵哥还是建议大家慎重考虑 。因为经常有自然灾害,我们经常听到新闻报道,大雨突然下好几天,雨水漫进地下停车场,车子被淹了,也不是没有过。车子好端端地放在那里,一下子就变成了泡水的事故车,哭都没地方哭。

停车难,车位紧张,在经济条件允许,不太影响生活质量的,买个停车位也可以的,如果停车很方便,大把车位停,就没有什么很大的必要去买了,毕竟车位不是车库,买个车库还能当做杂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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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上周,“问北京”(北京新闻广播新闻热线65159063)关注了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临河片区三个新建小区高价车位“只卖不租”的情况,报道后,多位市民向“问北京”反映,自己也遇到了新建住宅小区高价车位“只卖不租”的问题,部分开发商以“人防车位手续未完成”为由,长期拖延开放租赁,居民被夹在高额车位费和违停罚款之间,面临停车困境……





东望小区:车位20万 只卖不租


多位住在北京市通州区台湖万科城市之光东望小区的居民向“问北京”反映,小区交付入住多年,停车位“只卖不租”,每个车位售价在20万元左右,业主普遍认为价格偏高。反映问题的张先生(化姓)说:


张先生(化姓):你毕竟一个车位20万,租的话大家都能接受,但是你非要逼着买,现在很多人就已经停到马路中间了,现在停的也是非常乱,然后交警也天天来赶,要不然就是给我一个能够停车的地方对吧? 你附近给我划个停车场,或者路边给我划个停车线都行。


万科城市之光东望小区紧邻南六环/百度地图


此前“问北京”的报道:

“不买停路边就违法,我们还能去哪?”


业主入住多年 停车困难


4月11号,“问北京”记者来到台湖万科城市之光东望小区实地探访,在现场了解到,整个小区分为四期,从2021年开始陆续交付。住在小区三期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2023年入住,当时了解到,小区三期共有500多户住宅,车位比在1:1.2,也留有人防车位,考虑到车位价格偏高,便打算租赁人防车位,但至今已经入住两年,小区的人防车位还没有开放租赁。


王先生:车位是卖20万,我们就没有买,其实有大部分的业主都没有买,觉得这个车位比较贵,因为它毕竟是在5环外接近6环的一个位置。觉得有人防车位到时候可以租,我们就一直在等着他人防车位开放,但是现在我们已经住了差不多有两年了,现在为止,人防车位都没有开。


万科城市之光东望小区/ 记者 摄

东望小区分为四期/百度地图

物业:人防车位未开放租赁


东望小区的车位真的只能买不能租吗?“问北京”记者首先联系了小区物业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询问求证,值班工作人员表示:


万科物业:目前是只能买,租的话得从中介手里租,目前应该是没有资源。


而对于人防车位的租赁情况,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方面暂时还没有开放,具体情况可以询问开发商。于是,“问北京”记者拨打了小区开发商万科集团的服务监督平台电话,此后,销售部门的工作人员回复记者表示,小区的人防车位确实还未启动租赁。


万科销售:车位20万,目前购买的话优惠1万,19万,人防车位确实没有启动,等启动了我们肯定就能租了嘛。


东望小区地下停车场/记者 摄

审批局:已办理人防车位租赁许可


业主已入住多年,人防车位为何还不能租赁呢?“问北京”记者联系了负责人防车位相关工作的通州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审批科的工作人员回复说,早在2020年,东望小区附近区域已划归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于是,记者将问题反馈给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局,但办理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说,去年就已经给东望小区办理了人防车位使用许可。


经开区审批局:通州城市之光东望是吗?3期和4期办过了,得有半年了,办了就可以使用了,因为它叫人防工程使用证。


东望小区停车入口/记者 摄


于是,“问北京”记者再次联系开发商的销售人员,咨询为何“人防车位”迟迟不开放租赁,工作人员回复说:


万科销售:你买房了吗?那你买了你买完房,咱们再解决租车位的事儿。


臻御府:车位40万 只卖不租


高价车位“只卖不租”并非个例,在丰台区的臻御府小区,类似现象同样存在。小区业主李先生(化姓)向“问北京”反映说,小区2022年10月交付,一个车位的售价在40万元左右,“只卖不租”。


李先生(化姓):我们是一个丰台的新小区,交付已经有两年了,车位就是一直只卖不租,一个车位的价格是40万,就作为一个在南四环外的一个小区,丰台这边我觉得40万真的是太贵了,就有点离谱,这个物业开发商实在是太黑了。


臻御府小区门口/受访者 提供

臻御府小区位置/百度地图

人防车位月租九百 需趸交三年


业主李先生介绍说,2024年12月,在居民多次要求下,小区终于开放了“人防车位”的租赁,但租赁模式让人难以接受。


李先生(化姓):一个人防车位要750块钱加150的管理费,就是要900块,而且必须三年起租,就是三年起租这个事儿,本来租车位的费也贵,然后三年起租,这个实在是太过分了,感觉就是开发商在用这个逼迫我们去买车位。


为核实了解情况,“问北京”记者联系了臻御府小区的物业服务部门,值班工作人员证实:


臻御府物业:就是租人防车位。那个900含150的管理费,150是交给物业的,然后跟开发那边签的租赁协议是一次性签三年,租赁费一次性缴清是27000,150的管理费是一年一交,一年1800。买的(车位)现在也得40(万元)左右,40(万元)上下。


臻御府地下停车场/受访者 提供

属地:市场定价 难以协调


高额的车位费和租赁费,让小区业主颇有微词。“问北京”记者将问题反馈给属地丰台区花乡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属地也就停车位一事多次和小区开发商沟通,但开发商都以“市场行为”为由拒绝让步。


花乡街道办:不仅是咱们街道给他协调过,就是房管局包括找他们上级的公司都找过,包括他们的副总来街道开过两个会,1200一个月的时候好像降了一点现在,但是他们说同价位的小区同比的话,就是这个价位,没有再操作的空间了,说属于合法的,定价属于是他们的市场定价。


臻御府地下停车场/受访者 提供

玉景阳光:车位30万 只卖不租


高额的停车位已经成了存在于很多新建小区的现象。综合市民的反馈,亦庄招商臻珑府小区、朝阳区京能龙湖熙上小区、海淀区永靓家园等多个小区都存在车位“只卖不租”的情况。家住石景山区的孙女士(化姓)反映,她2021年搬入玉景阳光小区,这里的停车位高达30万元,也是“只卖不租”。


孙女士(化姓):石景山玉景阳光小区也是一样的,车位大概30万左右,价格在这个区间,车位只卖不租。


多位市民向“问北京”反馈,自己居住的小区,车位“只卖不租”/ “问北京”微信公众号留言

玉景阳光小区位置/百度地图

500户居民 不足60个租赁车位


孙女士还介绍说,经过居民的多次反映,小区最终在2022年底开放了人防车位租赁,但整个小区共有500多户居民,人防车位不到60个,依然不能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


孙女士(化姓):全小区大概500户,根本不够停车的。现在卖出去的产权车位全部都已经安装了地锁,也不让去停车。人防车位是要摇号的,你知道吧?就是因为你得去排队,然后第一年人防车位他们公布了之后,这人防车位就一直人家占着,没有人再往外退了,所以后边没有等到这五六十个人防车位的,是没有车位的,除非你买这个车位。


AI生成图片

律师:一些地方已有司法判例


小区车位“只卖不租”,居民因此面临停车难题。那么,小区车位“只卖不租”的做法是否合理合规呢?北京玺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佳铖律师表示,高价车位“只卖不租”问题存在于全国各地,一些地方有相关的司法判例。


赵佳铖:这类纠纷呢一直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建设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车位车库的,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虽然说这个满足业主需要说的比较模糊,但是根据不少的法律判例来看,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都有相关的判决,开发商车位只售不租,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这些判决都要求开发商对于未处置的车位向业主开放租赁。


图源网络

市场行为不能逾越法律


赵佳铖律师还表示,虽然不少开发商称车位定价是市场行为,但市场行为不能逾越法律。


赵佳铖:虽然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是咱们国家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就在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也规定了,说这些所有的车位车库啊应当以出租出售等方式分配给业主的,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虽然它是一个市场行为,在具体的分配比例上可以按照开发商和业主来协商,但是首先不能违背咱们国家的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图源网络

人防车位不出租 涉嫌违约


在“问北京”记者调查的多个小区中,有部分开发商以“人防车位手续未完成”为由,长期拖延开放租赁。就此,记者致电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 郭非凡进行咨询。郭非凡表示:


郭非凡:就这个购房者在入住两三年后仍没有合适的人防车位可供租用的情况,开发商很有可能因为未能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而构成合同违约。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违约的方式,来对自己的利益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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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存在成本


此外,郭非凡还介绍说,业主以个人身份走法律途径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属地政府参与进来,缓解各方矛盾。


郭非凡:如果你去做法律诉讼的话,那肯定是有一些成本,比如时间成本、经济上的成本,包括以个人去起诉开发商这样的大公司,可能面临一些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说可以通过比如说由当地政府或居民自治性组织,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从而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和困难。


专家:政府应当主动作为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原主任牛凤瑞研究员也认为,面对市场上比比皆是的高价停车位,居民无处停车的困局,基层政府应该主动作为,平衡各方利益,发挥相关职能作用。


牛凤瑞:作为基层政府来说,你为老百姓服务,给老百姓提供一些个方便的设施,应该说是政府应该考虑的问题,也不能认准开发商的话卖稀缺吧?这是有形的手跟无形的手之间这个博弈,市场配置资源不能解决的问题,那你政府就应该补这个市场的失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市场失灵的地方,就是政府应该大显身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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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话题,“问北京”将持续关注。



小 问 说


高价车位“只卖不租”?

人防车位不开放?

居民停车问题该如何解决?



原创稿件 转载需授权

记者丨靳川 编辑丨靳川

值班主编丨紫苏


问 精 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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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库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陕西省铜川市正阳府小区业主李某琪反映,他因为和小区开发商在停车问题上发生纠纷,不仅被对方工作人员威胁,车辆还被疑似开发商的人员砸坏了前后挡风玻璃。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调查此案的民警表示,砸车的嫌疑人现在已经被抓获,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据4月6日红星新闻报道)

李某琪汽车的后挡风玻璃被砸开一个洞(图源:红星新闻)

说起来,李某琪还是小区的业主,就是因为没有买车位,挪车不及时,四个车胎的气被放了。他在补气时又被人威胁,再停车“到时候车玻璃被砸了他可不管”。他一想气不过,当晚停了进去,结果车窗真的被砸了。

看了报道全文,发现双方围绕着车位“只售不租”在打转。可能是售楼部工作人员看到一个车位“刚需客”,就想采取手段逼他就范买车位,没得逞后恼羞成怒。

开发商的车位“只售不租”确实吃相难看。据报道,该小区地下地上都有停车场,车位特别多,但是不给开放临时停车。就是说,要想停车,就必须买车位。

工作人员称,“车位本身属于开发商的企业资产,至于怎么去售卖、怎么样去租,不租的话主动权都是归公司所有的,况且我们也不会强制去买卖。”

表面上一看,真是这样,但实际上呢?国家法律法规早就对此有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虽然这里的“满足业主需要”说得比较模糊,但根据不少法律判例来看,开发商车位“只售不租”不合情理也不合法,不少判决都要求开发商对未处置所有权的停车位向业主开放租赁。有法官表示,车位对业主“只售不租”与“满足业主需要”相违背。若业主无能力购买,开发商应予以出租。

不得不说,一些开发商为了避免车位“只售不租”引发纠纷,就采取了变通的方式,来逼业主购买车位。有的是将租车位的费用提高到令人乍舌的地步,还有的只开放部分有限的车位让业主去“抢”,甚至还有的开发商将车位全部转卖给第三方,然后再来加价出售,以规避相关法律风险。

这就导致不少小区车位空荡荡而业主车辆无家可归的魔幻事件来。而且,因此引发的业主与物业、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也屡屡发生。

开发商玩“大聪明”其实得不偿失。首先是玩坏了自己名声,只会让人却步,不说车位,到时候开发商的房子都不受待见。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切实维护小区业主权益,约谈相关开发商,明确告知他们,小区车位作为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只售不租”涉嫌违法,督促开发商整改。否则,让业主和开发商之间针尖对麦芒,只会激化双方矛盾,产生诸多负面后果。

这同时提醒,不管是谁,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财产权。试图通过砸车等行为来泄愤或达到其他目的,只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说起来可能是“为了工作”,但被刑拘了,后果只会自己承担。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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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有多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称,湖北孝感汉川市水韵北苑小区物业私自在地下停车场施工,准备挖建游泳池。

“物业再不换,房子都没了!”这名网友称自己就是业主,称物业以30万的价格租出去,然后把地下停车场改建成游泳池,她希望这件事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监督整改,给广大业主一个解决方案。“业主车子都没地方停,却把停车场改成游泳馆,不知道物业是怎么想的?”还有业主具体指出,就在4幢的楼层下面。“我们是回迁房,不需要交物费,然后物业说不交物业费,车辆就不能停放,很多车就挪了出去,结果下面就开始施工了。”有业主称。


记者也从业主发布的视频上看到,地下停车场内堆满了砖头、水泥等建筑材料,有小型挖掘设备正在施工,场地空旷处有明显的开挖痕迹。针对此事,4月8日下午,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发布了一则情况通报,称4月7日,有网民反映城区水韵北苑小区物业公司将地下车库改建游泳池。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叫停施工行为,督促恢复原状。目前,现场已启动恢复工作

对于这样的通报,小区业主显然是不满意的,有业主称,专门去现场看了一下,只是封了一堵墙。还有人称,自己就是4栋业主,这说的太轻描淡写了,有的家里墙体已经出现裂缝了。

针对以上情况,4月9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反映墙体开裂的事情自己并不清楚,可能要等进一步的核实和公告。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汉川市城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接到业主反映后,城管局也安排人去现场了,目前以政府部门的通报为准。当天上午,汉川市住建局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还没有新的进展,但是已叫停施工行为,并督促恢复原状。“如果有最终的结果,会通过政府部门对外发布情况通报。”

来源 |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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