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部员工因无证展业被罚!2023年10家营业部、16名人员因此被罚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时阳
因无证展业被罚

当事人:周某鹏,ZH证券南昌县澄湖北大道营业部任职。
罚单披露,当事人任职期间,在未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资格的情况下,向投资者违规开展投资顾问业务。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2020年10月修订)第七条的规定。依规,监管部门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无证展业已成分支机构违规重灾区!

极易引起“双罚”

无证展业应该是行业早期“全员营销”时代的产物,当时无论是分支机构还是总部,无论是前台、中台和后台均承担在拉客户、卖产品的任务!然而,时过境迁,目前这样的作法显然是违反监管要求的。但是,一些券商和分支机构在这方面合规意识不强、管理不严甚或主动为之,进而遭到监管处罚。从监管处罚的情况来看,无证展业已成为分支机构违规重灾区!
归总来看,这种违规主要可以分为三种情形:一是机构要求员工无证展业,投顾服务、基金销售、IB业务等都是要在获取相关从业资格后方可展业的;二是机构要求中后台员工参与营销工作,监管要求利益冲突的岗位必须相分离,合规、风控、技术、交易等岗位是不能从事营销工作的。三是员工个人受利益驱使主动为之,所在机构未及时发现,或是发现未制止,甚或默许。

特别提醒:凡与基金销售业务有工作交集的人员,均须获取基金从业资格。无基金资格的从业人员是不得推送基金产宣传推介材料的,哪怕这些材料是公司统一制定的,哪怕是非公开的或一对一发送的!

但从结果看,无论是哪一种情形造成的,机构在这方面都是很难摆脱责任的,因此需要引起特别注意和足够重视,毕竟这样的违规行为极易带来人员和机构的“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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