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有期徒刑是什么行为类型
关于有期徒刑这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概念,它其实就是我们对待违法份子的一种法律惩戒手段,专门用来限制、改造那些触犯了刑法,被判定有罪的人。
这不光是形成明确的法规,严肃的法制环境外,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表达出社会大众对他们错误行为的惩罚态度。
不管是侵犯财产也好,还是伤害他人身心,又或者是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等等罪行,都是可能面临这种惩诫的。
然后,法院在做出最终处罚决定的时候,会深度研究犯罪的客观事实,问题的严重性,还有具体的情节,以及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等等因素,最后再根据这些情况来确定最合适的刑期。
二、判有期徒刑是什么行为
你听说过有期徒刑吗?它就是让犯罪分子在一段时间里不能随意走动,必须老老实实进行体力劳动改造的一种惩罚方式呢!这种刑罚,最短也得有六个月,最长的话,可不能超过十五年哟。
当然,如果犯了好几条罪名,要同时惩罚这些罪行时,最长的有期徒刑可以比十五年还要长得多,但是最多也只能到二十年。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从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再减刑的有期徒刑,那最少也要服刑十五年,最长也永远不会超过二十年。
三、判有期徒刑是什么违法行为
有期徒刑并非罪行本身,而仅仅是对犯罪分子施加的一种主要刑事制裁手段之一。
其主要目的在于剥夺犯罪分子一段特定时间内的人身自由,并通过强制性的劳动改造方式,达到教育与改造罪犯的效果。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且服刑期限在六个月以上至十五年不等的罪犯,需在监狱或者其他监管机构中投入到各种形式的体力劳动当中,同时亦须接受相应的法律知识及道德观念方面的教育指导。
在判决确定后,有期徒刑的期限将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正式生效;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被先行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都将折抵为一天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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