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刑事责任拘留多久2025,交通刑事责任拘留多久?

交通事故 编辑:吕海阳

一、交通刑事责任拘留多久2025,交通刑事责任拘留多久

对交通刑事责任行为人进行拘留一般为三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四天,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天。

二、交通刑事责任拘留多久?

交通刑事责任拘留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91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所以以交通肇事罪拘留最长是37天,但一般情况是15天,如果事故严重的话,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是否需要承担还需要交警部门的相关的调查,但是如果涉及到被拘留的话一般是治安管理是处罚或者是交警部门有明确的证据,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的定罪,然后再等待检察院的相关批捕。那么一般关押的时间是在15日内,最长时间可被关押37天。

三、交通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法律分析: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四、交通事故会拘留吗

一、交通事故会拘留吗1、交通事故会不会拘留,视情况而定:(1)一般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只要负民事责任即可,一般不会拘留;(2)责任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违章甚至犯罪行为的,可能会被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3)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并且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应当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肇事司机不仅会被拘留,还可能会被判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具体如下: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另外提交事故照片;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入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的。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用医疗保险卡;9、如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并礼貌告知,随身未带现金及。义正言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用”。此时如警察在边上捣糨糊,也可坚持原则。尽快脱身为原则;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11、次日主动电话关心一下伤者,但不要到医院探望;12、电话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13、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绝不接受次责变全责的所谓进保方案;14、先拿到责任认定书。取车或取证。调解书不急的;15、让伤者好好看病。强调一旦决定出院,后续问题自己不再承担;16、自己去4s店定损修车,费用垫付;17、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交通队协商调解;18、上述资料齐全的换现金。如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金额如果差3000元以上的。礼貌的告知对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19、等传票,通知保险公司,一般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20、已方不需要聘请律师,法官问的时候简明扼要;21、判决书直接由保险公司解决。

五、交通事故可以拘留的情况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可以拘留的情况为: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3、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4、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六、刑事责任要拘留多久

刑事责任要拘留一般在10-15天左右,最长时间是37天,此处的拘留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但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之后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作出决定。所以刑事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通常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但是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对于刑事拘留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事项并不相同,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的,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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