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如何约定违约金
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在借款合同纠纷中,到期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合同义务,借款人到期不返还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况下,借款人应当承担逾期违约金责任,在借款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况下,则不适用违约金责任,但是,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
2、《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由此可知,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的,借款人可以主张适当减少,减少的标准为,以出借人的实际损失为基础,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二、违约金可否和逾期利息同时主张
1、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第三十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就意味着,违约金可和逾期利息同时主张,但是也所限制。
以上是关于“借贷如何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可否和逾期利息同时主张”的介绍。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条规定: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非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亦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所以如果涉及借贷纠纷,最好还是请专业律师介入,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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