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张恒法官依法审结该案,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小伟(化名)有期徒刑八个月,截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构成重婚罪主要包含一下两种情形:一、有配偶而与他人重婚;二、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即构成重婚罪的重婚行为,既包括登记结婚,也包括“事实婚姻”,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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