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的意思是什么,卖淫是什么罪行能劳教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屈琴研

卖淫的意思是什么,卖淫是什么罪行能劳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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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是什么罪怎么处罚

24岁的小梁,

原本正是青春年华,

如今却病痛缠身。

这一切,

都要归结于“笑气”。


三年前,

她还在杭州下沙一所大学念书,

一次偶然的机会,

她在网上看到有

销售“快乐气体”的广告,

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购买了。


这所谓的“快乐气体”,

实际上就是笑气。



01

尝过一次后一发不可收拾


  尝试过一次后,小梁便一发不可收拾,无聊的时候、心情低落的时候,她都会吸食笑气,时间久了,她还会跟微信上结识的有同样爱好的朋友一起吸。



  笑气一般被灌装在一支支的小钢瓶里,通常是按箱出售的,每箱有240到300支不等,售价五六百左右。


  由于笑气产生的快感只能维持几秒钟,所以很多吸食笑气者会一支接着一支连续吸。


  起初几十支,慢慢地发展到上百支,小梁对笑气的依赖性越来越重,在这上面的花费也越来越大。


02

为了负担每天上百瓶“笑气”开销,

她不惜出卖自己身体


  小梁家里条件并不好,毕业后也没有找工作,为了负担每天上百瓶“笑气”的开销,她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多次利用网络招嫖卖淫。


  不仅如此,她还凭借自己的“渠道”和“资源”,拉上一众“小姐妹”打着“学生妹陪吸”的旗号,以2000-4000元不等的价格提供性服务,每次交易完成后,小梁可以从中赚取500元的提成。


  这样的生活维持了三年,在此期间,小梁还染上了性病,如今,她除了经受病痛的折磨,还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03

被“笑气”毁掉的远不止一个人



04

男子贩卖“笑气”1年获利超700万,

最终……




05

涉案人员多为“90后”“00后”


  经进一步侦查,专案组逐步摸清了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涉案人员的交易方式以及他们的行踪轨迹等情况。


  涉案人员大多年纪较轻,“90后”占七成、“00后”占二成。


  作案手段隐蔽且具有迷惑性,他们通过互联网发布出货信息、招收“分销”代理、分享吸食感受甚至提供年轻女性陪吸服务作为诱惑,不断引诱人员上钩。


  经过连续几个月的缜密侦查,2020年5月7日凌晨,杭州警方出动370余名警力、67个抓捕组在江苏、上海及省内多地开展集中抓捕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2名,查处仓库5个,缴获“笑气”钢瓶10万余支,查扣涉案资金近250万元、涉案车辆4辆,并在外省捣毁“笑气”加工点1个。


笑气加工厂


06

警惕!去年以来公安机关

已接到疑似“笑气”警情500余起


  笑气到底是什么?


  “笑气”的学名是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甜味的气体,广泛应用于医药麻醉、食品加工等生产生活领域,因吸入后会使人产生精神快感并发笑,故称“笑气”。


  长期过量吸食笑气,会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重度成瘾人员会产生幻觉,表现狂躁并伴随暴力攻击性行为。


  近年来,因吸食“笑气”引发自伤自残、产生幻觉跳楼等极端事例以及伴生的其他违法犯罪事件频频发生。


  据统计,2019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接到疑似“笑气”警情多达500余起,内容涉及自伤、自残、经济纠纷、寻衅滋事、聚众淫乱、强奸等众多案(事)件。


  杭州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目前滥用“笑气”问题逐渐呈现出群体低龄化、价格低廉化以及贩售网络化等特征。


  “笑气”经过精美伪装后,通过互联网向年青群体加速渗透蔓延。他们在猎奇心理的驱使下,成为“笑气”滥用的主要受害者,甚至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民警说,有的重度成瘾者一夜就要花费数千元,吸掉上百瓶“笑气”;同时,在高利润驱使下,也有嫌疑人铤而走险,有的披着合法“气商”的外衣、有的打着传播“快乐”的旗号,大肆制售“笑气”。


警方提醒:

目前,

我国未将“笑气”列入麻醉药品

或精神药品的管制目录,

但“笑气”对人体的危害性,

不仅在结果上和毒品类似,

甚至成瘾性方面也与毒品相同,

可谓不是毒品的“毒品”。


07

“笑气”到底有多毒?



  资料链接


  笑气是1799年由英国化学家汉弗莱·戴维发现的。早期被用于牙科手术的麻醉,现用在外科手术和牙科其麻醉和镇痛作用。


  “笑气”用于牙科和外科麻醉、食品加工助剂、航天火箭推进剂、赛车发动机助燃等。药物滥用者有时会把它当作吸入剂滥用。和其他滥用吸入剂以及毒品一样,氧化氮也有精神活性,所不同的是吸食吸入剂目前还不会触犯刑法。


  在食品加工方面,特别是在西方国家,日常生活最常用是用作气溶胶喷剂如奶油喷枪,奶油加了一氧化氮后会膨胀3倍左右,并保持直立状态且入口细腻。许多国际连锁店如星巴克的奶油枪用的“气弹”就是氧化氮,在美国只要年满18岁就可以合法的购买到这类“气弹"或更大的气瓶。


  医学麻醉用的氧化氮气瓶相对来说并不容易直接接触到。绝大多收氧化氮吸入滥用者主要还是用这类“气弹”。


  滥用氧化氮可以产生显著的短期或长期身体损害,包括缺氧、脑损伤、引起维生素B12缺乏最终导致神经损伤,最显著的症状是手指和脚趾麻木。


还是那句话,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远离“笑气”。

来源:都市快报、中国禁毒、大律live

投稿邮箱:dahehanjingwei@163.com

卖身是什么生意

郭美美又双叒叕进去了!3月18日,经上海警方通报,郭美美被警方以销售违禁减肥类食品为由被依法刑拘。看到这则新闻的吃瓜群众主要呈现出以下反应:“谁是郭美美?”;“郭美美啥时候放出来了?”“郭美美又进去了?”

每年卖假药被逮进去的人不计其数,为啥偏偏这位郭姓女子能在网络上引起热烈讨论,郭美美到底是何方神圣?打开某度,输入”郭美美“三个字进行搜索,出现频次最高的几个关键词必定是”炫富“,”干爹“,”红十字会“,这个曾以一己之力掀开中国红会裹脚布的女人,于2014年9月10日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也就是说郭小姐这次出狱不到一年半,就又把自己送回去了....难道监狱里真的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图:郭美美1.0、2.0、3.0

说到这里,你以为叨叨刘要和你们聊卖假药/开设赌场罪的法律问题?呵呵,太天真了,我还不知道你们小脑袋瓜里想的是什么?!

但凡对郭小姐稍有了解的人,每当提到“海天盛筵”这个词都会默契的嘴角上扬(上扬的人给我去面壁十五分钟),这场著名的大party到底疯狂到何种程度,叨叨刘就不细说了(都是干饭人,为了文章能过审,就请各位自行百度吧),郭小姐在里面饰演的是一位理想很”丰满”的失足少女,至于电影情节是什么...请各位亲把链接发在评论区,待我看过之后给大家出个影评(笑)

从卖假药扯到郭小姐,又从郭小姐扯到海天盛筵,那么叨叨刘今天到底要和大家聊什么话题呢?没错,就是各位喜闻乐见的卖淫嫖娼问题(是不是很有逻辑很烧脑?)

其实当年的确有很多人以为郭小姐被判刑是因为其参与过某些不知名的色情活动,但根据叨叨刘在网上找到的案例来看,的确只查到了郭小姐参与开设赌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判决书

而且从我国的法律上说,单纯的卖淫嫖娼并不属于犯罪!根据西方法学界的某些理论认为,犯罪的构成要件里需要有明确的受害人,但是在卖淫罪中,你很难说的清到底是嫖客是受害人还是失足女是受害人,毕竟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嫖客支付了对价,失足女提供了服务,符合市场经济秩序,何来受害者一说?那有的读者也许要问了,如果嫖客/失足女很丑导致失足女/嫖客其实并不完全出于自愿呢,这个问题就很有意思了,如果(成年)失足女在并非完全出于自愿的前提下与嫖客发生了生殖器的直接接触,这就很有可能涉及到强奸罪的调整范围,如果失足女很丑导致嫖客并不完全处于自愿....那我敬他是条汉子。

那么如果卖淫嫖娼不算犯罪的话,为什么我们总能在电视上看到警察叔叔扫黄打非雷霆出击的画面呢。这当然是因为虽然卖淫嫖娼不属于犯罪,但仍然有悖公序良俗,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信很多老司机看到这里就笑了,卖淫嫖娼看色情网站不过就是去吃几天皇粮嘛,再不济就交点钱,有啥好怕的,先别急着笑,接着往下看。


二、与卖淫有关的犯罪有哪些

根据《刑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等法律规定,涉及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分子将给予以下的处罚:

(一)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待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组织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强迫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对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强奸后迫使卖淫的;造成被强迫他人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四)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5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以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定罪量刑,对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从重处罚。

从这里不难看出,卖淫嫖娼中属于犯罪的情形里,犯罪嫌疑人往往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意,会对受害人产生较大的生理/心里损伤。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所述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与《刑法》中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即如果是卖淫者或嫖客以各种手段给自己招嫖(没有中间商赚差价),或者卖淫者与嫖客之间相互介绍/容留的情况,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但对于中间商而言(即俗称的妈咪/鸨母),其给别人介绍嫖客/卖淫者的行为就很有可能触犯刑法了。

时间关系,今天就唠到这儿吧,在这里叨叨刘还是呼吁各位朋友在日常生活中能多健身,勤洗手,把血汗钱花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光辉道路上,拜了个拜。

卖淫是什么产业链

一位意大利嫩模Nicole,在她16岁的时候,意识到自己还是处女,觉得这真是太难得了!于是等到她在18岁成人的时候,拍卖自己的初夜,起价89万英镑!

为什么要这么做?Nicole的解释是“想要去英国念大学”,而要想到英国上大学,必须得有足够的学费。她在一个欧洲模特网站——精英模特(Elite Models)的VIP通道上拍卖自己的初夜,起价89万英镑(100万欧元)!是的,你没看错,89万英镑。在一段视频中,Nicole声称,“我要到剑桥大学学习商科,我不仅希望拍卖的这笔钱能尽可能地资助我的学业,还能帮助我的妹妹和家人,我要给我的父母买一栋房子。”

据说就是这个女孩

据称,Nicole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她看到不少女孩儿都通过网上拍卖初夜的方式筹款,有的人更是筹到了310万镑(约350万欧元)的巨款。

这条新闻还真是“贫穷限制了赤血的想象力”,老实说,赤血没有办法去证明这条新闻的真实性,Nicole(尼克尔)是一个十分常见的西方名字,多少类似于中国人名字中的“美丽”和“玲珑”,所以我们没有办法仅仅通过一个名字来确定新闻的真实性,而且就这还只是一个“化名”。

但赤血知道的是,这样的新闻在欧洲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闻,色情业进入主流在欧洲早已经是一个见怪不怪的现状,去年不就发生了德国劳工部给失业女性推荐妓女工作不去就业就取消失业救济金的逼良为娼一事吗?

但结果就是这条在中国足以占据版面数天的新闻在德国连一个水花都没有翻起来。为什么?道理很简单,因为从2002年开始,妓院行业就开始在德国合法化,妓院老板除了纳税、缴纳员工医疗保险外,他们还有权到政府劳工局的职业数据库中寻找失业的求职者,以便补充“新鲜血液”。那这“逼良为娼”难道就没人管吗?其实,这个问题刚出现时,德国政府出于道德顾虑,曾考虑将妓院排除在再就业安排之外,然而由于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劳工局往往很难区分“妓院”和“夜总会酒吧”之间的区别,因此也不了了之。此后,妓院老板就经常到政府职介中心打广告招聘妓女。

而且,由于重视“法律”,一旦“卖淫合法化”,妓院同样也就受法律保护了,劳工局甚至没有理由阻止雇主在经济衰退时期招募色情服务人员——不久前,德国戈尔利茨市劳工局甚至因为拒绝了一个妓院老板的招聘要求,面临被起诉的境地。而对于求职者来说,面对“国家法律”,更是无可奈何,根据2005年元月开始实施的新福利改革,任何一个年龄在55岁以下的妇女,如果失业超过1年,她必须从事一项由政府职介部门介绍的工作,包括色情行业工作。失业者对新工作不能以离家远、工资低或其他借口拒绝。如果她不愿意接受新工作,又拿不出有说服力的理由,政府将暂停或削减其失业救济金。

德国人抗议逼良为娼

而回到我们文章最开始的那个新闻,恐怕很多人还有的疑问就是,英国的大学学费究竟多贵,以至于逼的学生们要“卖春补漏”?

确实,英国学校的学费不低,从2015年开始,英国政府允许英国大学开始收取每年9000英镑的学费,这一标准甚至比诸多网友吐槽的美国学费问题还要严重——每年9000英镑的学费,不仅比美国公立大学每年9410美元(约7518镑)的学费高,也远远超过了欧洲其他国家的学费。相同条件下,在法国,一年的大学学费只相当于346镑,在比利时、德国、意大利和奥地利,一年的大学学费也不到1000镑。在苏格兰和一些北欧国家,有些大学甚至不收任何费用。可以说,英国是全世界大学收费最贵的国家之一。

学费贵?上甜心有约找干爹

(X度一下有惊喜,他们在中国也开展业务)

这也导致甘愿卖春的英国在校大学生数量激增,但问题是,这两个事情之间真的有相连性吗?我们推导的结果真的有逻辑性吗?

其实并没有,难道生活一有压力,就要去卖春来解决问题?如果这样的逻辑都没有问题,那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混蛋社会?在欧洲,人们的价值观已经被极大扭曲,一些年轻女性为了支付学费,甚至为了过上好生活,与有钱人进行有偿约会已经是公开的行为,在西方甚至有专门为此成立的“电商网站”,以至于她们更加肆无忌惮的把自己年轻的身体当成资本。而那些开妓院的老板因为有了“合法化”的保障则更加肆无忌惮的“逼良为娼”,德国一家妓院老板说,德国东部的失业率高达20%,而他们却找不到员工。如果一切按计划进行,他的俱乐部能提供20个全职工作,而且每个人都会向政府交税。

这就是“卖淫合法化”之后的西方价值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比“圣母病”还要伤害一个民族的道德。

总是有人说,中国“地下妓院”有的是,当年小罗来中国踢个球都知道去哪里能够“大保健”,与其这样,还不如让这个行业“转入地上”,反正在这些人眼中,“卖淫合法化”有无限的利益。

咱们先不谈利益与否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如果“卖淫合法化”了,那对于道德该是一种怎样的损害?至少,只要维持“买淫非法”的基本现状,就还能给老百姓一个准确无误的信号,那就是卖淫是不道德的,是不应该的,而不是被鼓励的。

事实上,即便在欧洲的合法红灯区里,也不是每一个妓女都是心甘情愿的,在欧洲,卖淫合法化的荷兰和德国是欧洲人口拐卖的重灾区——而“卖淫合法化”看似保护了妓女的利益,但实际上保护的只有妓院老板的利益,这一点,就连荷兰和德国政府自己也不讳言。为了保护妓女们的利益,荷兰阿姆斯特丹是不惜开办“市政妓院”——即在阿姆斯特丹市议会的支持下,让妓女经营自己的妓院,以改善工作环境,让妓女们摆脱皮条客和房东的勒索。

可问题是,这能解决实际问题吗?这无异于是掩耳盗铃,不管怎么说,如果真的是为了妓女好,就应该让妓女们有其他的生存方式和生存手段,彻底让她们彻底摆脱妓院不干这一行才是正途。

事实上,类似软件在中国也有不少

其实,所谓“合法卖春”的伤害并不难被发现,最直接的反馈就是让一些女孩子陷入了自甘堕落的怪圈,就比如说这个所谓的Nicole,她知道100万欧元是什么概念吗?这些钱足够在巴黎最豪华的商圈买下一间独立公寓!这些钱可以建多少希望小学?买的粮食可以救活多少灾民?你就这么眼睛一闭腿一张就想要100万欧。你知不知道老天爷给你一双手是干什么用的?而且老天爷赋予人类比动物更聪明的头脑不是用来想这些歪心思的。

西方某些国家政府之所以同意所谓的“卖淫合法化”,道理很简单,主要是为了税收,为了税收,西方不但开放了妓院,甚至还把一些类似于大麻之类的所谓“软毒品”合法化;其次就是想规避矛盾,腐败合法成“政治献金”就没有贪污,人情问题合法成“游说公司”就没有了利益交换,大麻合法成“消费品”就没有毒品,妓院合法成“红灯区”就没有了卖淫……

但问题是这些东西看似消失了,但其散发出来的腐烂气息却时刻没有消失,就比如说德国那个“逼良为娼”的神奇现象,当年那些强调“买淫合法”的家伙们可曾预料到过?

卖淫是什么经济

黄赌毒不共戴天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标语,也是我们一生需要坚持去做的事情。但是事实上,在这个社会阴暗的角落,还是有着很多这样的事情发生。

卖淫活动一直都在背地里悄悄进行。让人惊奇的是,中国打击黄赌毒的力度不断增加,为何卖淫团体却逐渐趋向于“年轻化”?为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上这条不归路?

一、生活压力大

不少公安机关打击卖淫嫖娼行为活动时,发现卖淫群体逐渐年轻化。不少都是一些刚入社会甚至还在读书的女孩子,究竟是什么让他

们走上了卖淫这条不归路呢?


其实主要有几点原因,第一生活压力大。卖淫虽然为人所不齿,法律所不容。但是相比于其他正常工作而言,卖淫确实能够更快的获得钱财。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巨大的诱惑摆在眼前,让很多人都丧失了羞耻观。

当今社会人们生活支出不断增加,买房买车等压力也在不断增加。过重的生活负担让许多勤勤恳恳工作的人入不敷出。越是贫穷越有可能走向卖淫这条道路,过大的生活压力让年轻人中走捷径的思想不断盛行。

这些人大部分都认为不过是睡个觉的事情,我能够轻松获得车房等令人羡慕的东西。何乐而不为呢?

除了生活压力之外,年轻人被物质世界迷花了眼也是重要因素之一。随着时代逐渐开放,在年轻人中攀比行为不断发生。有些人为了满足物质生活的支出,选择校园贷。最终因为无力偿还高额贷款,被迫走向了卖淫的道路。或者单纯的仅仅想要享受更高层次的消费而走向了这条错误的道路。

在这群人中,有些人是受到生活所迫,有些人是单纯的被花花世界迷人眼,想要走捷径。无论是哪种情况我们都不赞成他们去卖淫,这是彻彻底底的违法行为。

二、思想发展不成熟

除了生活上的经济压力过大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现在年轻人的思想不够成熟。而年轻人思想不够成熟主要有几个原因。第一是中国性教育方面的严重不足,在他们小的时候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性教育。

因此不少年轻人在这方面表现出一问三不知,无所谓的态度。正是因为性教育的缺失,人们谈性色变的态度,才会让年轻一代通过不法手段或许对这方面的了解。

所以等到这些年轻人长大之后,他们会因为好奇和渴望驱动着他们去了解这些小时候师长父母从未告诉他们的事情。这也就造成了一些年轻人不可挽回的堕落。

第二个原因是因为现在年轻人的思想逐渐开放。随着中国的开放,世界上不少国家的思想潮流进入到中国,冲击着中国的传统思想。无疑站在时代最前列的年轻人受到了最猛烈的冲击。

开放的思想让他们并不在意我们传统的观念之中的羞耻感。反而认为这种做法是追求快感和快乐的做法,甚至有人用这种方式来彰显自己的独特。

三、严厉打击卖淫行为

针对以上的各种问题,我国执法机关必然需要从根本问题上改变卖淫年轻化的问题。这就要求社会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是大部分的人还是因为现实生活所迫,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走上了不归之路。所以我国应该增加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度,切实解决他们的问题。

第二针对一些年轻学生因为高额消费借校园贷款,只能够通过卖淫还债的情况,我们应该起码做到以下几点。严厉打击校园贷款行为,对此行为严惩不贷。再者对学生做好消费金钱方面的教育,形成良好的金钱观。

第三对于浮夸虚荣的社会风气我国也应当多加管理,不要让不良的社会风气荼毒了年轻人。同时我国应该针对我国性教育薄弱问题展开正常良好的性教育,形成良好的性观念。

第四我国执法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和对嫖娼行为的打击力度。让更多的人意识到嫖娼行为将会带来怎样的严重后果,将所有可能遏制在摇篮中。

结语

现在由于社会风气逐渐变得浮夸,人们在生活中的各种诱惑增加,压力也越来越大,不少年轻人都走上了卖淫的不归路。诚然卖淫短时间内或许会赚到不少的钱,但是卖淫行为是违法活动,必须严令制止。莫要为了一时欢愉,毁了往后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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