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财产应该怎么分割,已婚小姑子户口不迁走违法吗

房产纠纷 编辑:庞振成

一、无效婚姻的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共同共有原则。双方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归该方所有。

(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若婚姻无效是因一方过错导致,比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情况中存在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应适当少分,以体现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三)尊重约定原则。如果双方对财产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在具体分割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双方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财产的来源、数量、性质等。同时,会根据上述原则,合理确定双方各自应得的财产份额,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公正的财产分配。

二、已婚小姑子户口不迁走违法吗

已婚小姑子户口不迁走一般不违法。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已婚人员必须将户口迁移出去。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每个人都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迁移户口以及迁往何处。

一方面,小姑子作为独立的个体,其户口登记信息受到法律保护,只要其符合当地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户籍管理部门不会强制要求其迁移户口。另一方面,即使小姑子已经结婚,其原户籍所在地如果有合法的居住和生活依据,且没有违反相关户籍政策,她可以选择继续保留户口在原处。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涉及到房屋拆迁等与户籍相关的利益分配时,可能会因户口问题引发家庭内部的矛盾和纠纷。但这也并非是户口不迁走本身违法,而是在利益分配上需要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合理解决。总之,单纯从户籍管理角度,已婚小姑子户口不迁走不违法。

三、婚前老房子婚后拆了产权归谁

婚前老房子婚后拆除,其产权归属需分情况确定:

(一)若婚前老房子为一方个人财产,婚后拆除仅是对该房屋形态的改变,一般情况下,重建后的房屋产权仍归该方个人所有。因为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拆除重建不改变财产的原有归属性质。

(二)若在拆除重建过程中,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投入,比如用于购买建筑材料、支付施工费用等。那么,对于重建后的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一方婚前财产的混合。此时,在分割时应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双方的份额。

(三)若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有书面约定,按照约定处理。

总之,婚前老房子婚后拆除后的产权归属,要综合考虑房屋的原始性质、重建过程中的出资情况以及双方是否有约定等多方面因素,以准确认定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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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婚前老房子婚后拆了产权归谁,婚前的房子,婚后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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