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集成的遗产是否包括抚恤金和补助费2025,可集成的遗产是否包括抚恤金和补助费
抚恤金和补助费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与遗产不同之处在于:抚恤金和补助费是国家发放的费用,目的在于抚慰死者家属,享受待遇的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而遗产继承是为了保护公民财产权益,可以继承给更广泛的受益人。一般情况下,抚恤金和补助费不作为遗产继承,但有例外情况。
二、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遗产是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公务员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标准
伤残抚恤金的标准为:第一,一次性抚恤金,如果属于因工死亡的,那么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第二,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因病死亡的,那么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第三,丧葬费,如果是因病死亡的,那么其丧葬费4000元,因公死亡的为5000元。
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公务员退休后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标准
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标准。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是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职工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所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公务员都有抚恤金和丧葬费,都是一次性发放的。伤残抚恤金的标准为:
第一,一次性抚恤金,如果属于因工死亡的,那么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第二,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因病死亡的,那么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法律依据
三、遗属补助能否作为遗产
本文介绍了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以及遗属补助的范围和条件。遗产继承需要符合法定继承条件,否则无法继承遗产。遗属补助范围包括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遗属补助可以领取多份,但参加社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
法律分析
一、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遗属补助与遗产并无关联。遗产继承需要符合法定继承条件,否则无法继承遗产。(遗产为被继承人生前获得的,此为死后获得的)但是一般是按照和死者生前关系的亲密程度来分配的。其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由于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这一点可以明确。
二、遗属补助范围有哪些
(一)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
(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
(三)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遗腹子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不受本条限制。
三、遗属补助可以领取多份吗
参加社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领的待遇分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困难补助费两部分。丧葬补助费为2000元,只有实行火葬的离退休人员才能享有,其家属凭借其火化证明及火化收据领取,棺葬人员不能享有。一次性困难补助部分,金额为其生前8个月的月基本养老金。
结语
遗产继承需要符合法定继承条件,否则无法继承遗产。遗属补助与遗产并无关联,其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遗属补助范围包括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遗属补助可以领取多份,但参加社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领的待遇分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困难补助费两部分,丧葬补助费为2000元,一次性困难补助部分,金额为其生前8个月的月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四、遗属补助属于遗产吗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企业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依法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就其性质看,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五、遗产继承中抚恤金的可行性
抚恤金不可以代位继承,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必须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处理。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抚恤金虽然具有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的性质,但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但是,如果代位继承人本身属于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且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那么代位继承人可以与其他近亲属一起主张分割抚恤金。
法律分析
一、关于抚恤金是否可以代位继承的问题,我们需要指出一个观点:抚恤金不可以代位继承,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必须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处理。而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抚恤金,因为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由被继承人单位向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和生前被抚养人支付的经济补偿,同时也带有精神抚慰的性质,所以,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也不能在遗嘱中确定自己的抚恤金的归属。
因为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而继承只是针对遗产的特定概念,所以代位继承同样不适用于抚恤金,也就是说,抚恤金不存在代位继承的说法。但是,如果代位继承人本身属于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人的话,也是可以与其他近亲属一起主张分割抚恤金的。
二、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但也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人在客观上就无法行使继承权。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通常情形下,公民死亡,其对其他公民的继承权也一并消失。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则其继承权并不消失,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有其子女代位行使其继承权。
(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说,被代位继承人的配偶、长辈亲属、旁系血亲均无权行使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晚辈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问题。因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才取得继承权。如果遗嘱继承人于遗嘱生效前已死亡,则其已无民事权利资格,无法取得继承权。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都应当是对于被继承人合法拥有的财产进行继承,比如说抚恤金是不能够发生继承的,因为它不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更不能够发生代位继承。
结语
抚恤金不可以代位继承,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必须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处理。而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抚恤金,因为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由被继承人单位向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和生前被抚养人支付的经济补偿,同时也带有精神抚慰的性质,所以,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也不能在遗嘱中确定自己的抚恤金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六、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否作为遗产继承
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就其性质看,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它与遗产主要有三点不同:
(1)抚恤金、补助费是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而遗产则是死者个人所有的于死之后留下的财产。遗产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实物,而抚恤金、补助费只能是金钱。
(2)发放抚恤金、补助费的目的,在于抚慰死者家属;而遗产继承,则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合法的财产权益,使死者生前的合法财产不至于因死亡而消灭。
(3)享受抚恤金待遇,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而可以得到遗产的人,则除了直系亲属外,还可对其他人或者集体、国家。
因此,一般而言,抚恤金、补助费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抚恤金、补助费是发给伤残者本人,则属于伤残者本人所有的财产;如伤残者因病死亡,则此项抚恤金、补助费的剩余部分,属于遗产范围。
需注意的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享受抚恤金和补助费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抚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不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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