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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是985还是211
司法部公布了2025年录取的25名公务员名单,中国政法大学录取人数直接达到了7人排在首位,其中包括3名法大的博士,不得不说法大毕业生考公真的强啊!虽然大部分都是名校毕业生,但是仍然有黑龙江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各有1人上岸,可见个人综合素质也是十分重要的!上岸的25人中无一名应届生,越来越多部委更偏爱工作经历考生!
司法部在部委当中算是门槛比较高的,不仅全部要求硕士学历甚至还有2个岗位要求博士学历才能报名,再加上有些岗位限制本科法学,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还有一些岗位面试时候还要考专业考试,再加上今年招录人数直接从9人来到了25人,这些因素叠加下来导致司法部笔试分数其实并不算高,120多分基本上都能进面了!
不过查看录取名单可以发现上岸的绝大多数还是985、211和世界名校毕业生居多,去年9人当中仅有1人来自江西财经大学的硕士,其余全都是名校生,今年也不例外,虽然大扩招但是名校生比例仍然超过了九成,双非硕士仅华东政法大学和黑龙江大学各有1人,可见个人综合素质较强不是名校毕业生也是有机会的!
从招录院校来看,法学名校的中国政法大学录取人数直接达到了7人,占到了总人数的近三成,其中招录3名博士的也全部都是法大的博士,可以看出法大法学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实力有多强!无论是北京市考当中市直、各个区市考还是部委到处都有法大毕业生的身影,好的就业自然导致高考投档分数线很高,法大法学分数线基本上都是很多985高校热门专业了!
紧随其后的也是顶尖名校—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分别各有3人和2人,其余高校则全部都仅1人,主要还是招录的是非应届生所以更多还是看个人工作后的发展所以上岸比较分散,京内高校毕业生仅占总人数的六成多,这个比例并不算高!
部委更偏爱工作经历考生!部委招录现在对于工作经历越来越看重了,多个部委岗位表中基本上都是招收有2年相对应比较好单位的工作经历考生,比如教育部不限制应届生报考13个岗位中仅有2个,其余很多都要求有高校工作经历,国资委则全部要求国央企工作经历,司法部也不例外,招录的25人全部有工作经历,可以明显发现部委对应届生没有以前那么偏爱了,仅有极少数还面向应届生招考,所以想要报考部委的考生第一份工作也非常重要!
司法部虽然大扩招但是门槛还是很高,也非常受名校法学毕业生青睐,直接有3名法大博士选择,你对此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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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基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与重大事项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改革前期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模,拟定招生计划草案;开展招生宣传活动;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复查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四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按照“以发展促公平”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考虑各省报名考生人数占全国报名考生总数的比例、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五条 学校将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是集体决策、公平公正。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对于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七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位进行录取,没有同分排位的,依次参考考生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
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比较顺序如下:经济学、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项目)、金融工程、法学(金融工程双学士学位项目)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北理联合培养智慧法学实验班)、法学(北邮联合培养智慧法学实验班)专业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和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其余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各省规定投档,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十八条 侦查学专业在提前批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
第十九条 学校不设录取体检要求,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条 除高水平运动队外,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分专业录取。对有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项计算,并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学院的师资规模、学生规模,将法学专业的学生随机分配至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等学院学习,适用同一培养方案,不分方向。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在法学院学习,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在国际法学院学习,法学(纪检监察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在纪检监察学院学习,法学(区域国别法学特色班)在比较法学院培养,学制均为四年。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部分专业开展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
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是学校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开展的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学生本科阶段在国际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其中第二学年集中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联合学士学位。
法学(北邮联合培养智慧法学实验班)专业是学校与北京邮电大学开展的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学生本科阶段在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其中第三学年集中到北京邮电大学学习。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联合学士学位。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北理联合培养数据法学实验班)专业是学校与北京理工大学开展的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学生本科阶段在法治信息管理学院学习,学制四年,其中第二学年集中到北京理工大学学习。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联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学校在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法学(北邮联合培养智慧法学实验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北理联合培养数据法学实验班)、法学(纪检监察实验班)、哲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和国际商务(涉外法商人才培养实验班)等专业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体措施见《中国政法大学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说明(2025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部分专业实行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法学(哲学双学士学位项目)在人文学院培养,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项目)、法学(金融工程双学士学位项目)在商学院培养,法学(翻译双学士学位项目)在外国语学院培养。上述专业学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授予双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 英语和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德语、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授课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外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类型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考生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的考生报名材料参考使用。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du.cn/)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八条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0]第217号)的规定,学校德语、英语和翻译专业本科阶段每人每学年学费为6000元,其他专业本科阶段每人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费用视具体项目确定,由学生自行承担。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及管理的通知(试行)》(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和《关于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3]348号)的规定,本科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650/750/900元。学生住宿须遵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和志愿服务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建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政策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本科生可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具体条件和程序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upl.edu.cn
咨询电话:010-58909122
自动传真:010-58909922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
纪委监督电话:010-58909069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相应内容,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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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5月21日电 为推动中法两国宪法研究的交流与互鉴,近日,第八届中法宪法论坛在京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研究所主办,论坛主题为\"宪法文化:中法交互视角\"。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武增,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马怀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莫纪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参事焦洪昌出席论坛并致辞。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卢春龙主持论坛开幕式。
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一项重要品牌学术活动,中法宪法论坛自2014年创办以来,成功搭建了中法30余所高校、研究机构以及国家机构的交流平台,已成为中法宪法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也为推动中外法学对话、文明互鉴作出了独特贡献。
本届论坛围绕宪法文化的交流与发展共设置主旨发言和六个主题研讨单元,包括\"宪法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宪法价值、社会规范与文化浸润\"\"宪法文化、国别宪法原则与公民参与\"\"圆桌讨论:数字时代宪法文化的挑战、中法文化印象\"\"宪法文化与宪法实效\"以及\"中法文化交融\"。与会学者围绕中法两国宪法文化的特征、宪法价值对宪法规范的塑造、宪法原则的识别与阐释、宪法文化与国家治理等问题展开热烈研讨。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韩大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树忠教授以及法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Julien BONNET进行主旨发言,分别就\"宪法文化在中国:历史、现实与未来\"、\"中国宪法变迁的文化审视\"、\"制度之外的理解:中法宪法文化的共鸣\"进行阐释。法方学者表示进一步获取了探索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钥匙,期待下一届对\"人类命运共同体\"进行持续关注和智识分享。
来源:中国日报网
法大鉴定中心
中国网5月22日讯 近日,第八届中法宪法论坛在京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研究所主办,论坛主题为“宪法文化:中法交互视角”,共设置主旨发言和六个主题研讨单元,包括“宪法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宪法价值、社会规范与文化浸润”“宪法文化、国别宪法原则与公民参与”“圆桌讨论:数字时代宪法文化的挑战、中法文化印象”“宪法文化与宪法实效”以及“中法文化交融”。
第八届中法宪法论坛现场。校方供图
与会学者围绕中法两国宪法文化的特征、宪法价值对宪法规范的塑造、宪法原则的识别与阐释、宪法文化与国家治理等问题展开热烈研讨。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韩大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树忠教授以及法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Julien BONNET进行主旨发言,分别就“宪法文化在中国:历史、现实与未来”、“中国宪法变迁的文化审视”、“制度之外的理解:中法宪法文化的共鸣”进行阐释。法方学者表示进一步获取了探索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钥匙,期待下一届对“人类命运共同体”进行持续关注和智识分享。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武增,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马怀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莫纪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参事焦洪昌出席论坛并致辞。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卢春龙主持论坛开幕式。
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一项重要品牌学术活动,中法宪法论坛自2014年创办以来,成功搭建了中法30余所高校、研究机构以及国家机构的交流平台,已成为中法宪法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也为推动中外法学对话、文明互鉴作出了独特贡献。
编审:韩雅洁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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