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徐大爷、李大妈年近七旬,生育一子一女。2012年7月,徐大爷、李大妈的房屋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合计100余万元,可获得三套拆迁安置房。徐大爷、李大妈用拆迁款预存了三套房屋的购房款,在交款确认单中将两套较大的房屋登记在儿子儿媳小徐和小廖名下,另一套较小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三套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儿子小徐与儿媳小廖承诺对徐大爷、李大妈的生老病死尽责。后徐大爷、李大妈生病,小徐和小廖未履行赡养和护理责任,更不愿意给付医疗费。老两口与儿子、儿媳多次沟通未果,伤心绝望至极,经过长达一年的考虑,将小徐和小廖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对儿子、儿媳的房产赠与。
本案诉争房屋是长沙徐大爷、李大妈的房屋被拆迁选购的安置房,房款收据上虽登记为小徐和小廖姓名,但并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所以赠与行为是没有完成的。小徐、小廖辩称赠与已完成、小徐系唯一的儿子,故诉争房屋应归其所有,于法无据。现徐大爷、李大妈要求撤销赠与,系其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但考虑到诉争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书,徐大爷、李大妈撤销的权利应为拆迁安置房屋的权益。于是判决撤销徐大爷、李大妈对小徐、小廖两套拆迁安置房屋权益的赠与。
在长沙的这一次案件中,徐大爷、李大妈将两套大房子无偿地赠与儿子,然而小徐却以老人的唯一儿子自居,将老人的付出看成理所当然,如何真正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养老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任重而道远。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不赡养父母不一定能继承家产吗
●不赡养父母能继承遗产吗
●不赡养父母有继承权吗
●不赡养父母亲不能继承财产
●不赡养老人的儿女可以继承财产吗
●不赡养就不能继承
●不赡养老人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不赡养老人能法定继承吗
●不赡养父母能继承遗产吗
●不赡养老人的子女继承遗产时需要什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