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顾客在超市停车场摔倒谁负责2025,顾客在超市停车场摔倒谁负责
顾客在超市停车场摔倒,超市未尽安全注意义务,超市负责赔偿;若第三人行为导致,超市仍需承担部分责任。
二、店家客人在超市停车场摔倒谁负责
如果是因为超市未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滑倒受伤,造成损害,超市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是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顾客摔倒的,则商场不承担责任,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如果商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了,顾客因为自己的原因摔倒的,则由顾客自己承担责任。
一、ktv唱歌摔伤怎样赔偿
顾客在KTV唱歌摔伤是可以要求KTV赔偿的,前提是ktv方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管理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大人在游乐场摔伤责任归谁
大人在游乐场摔伤的如果是因为游乐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的,责任由游乐场承担;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摔伤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是由于游客自己原因造成的,由游客自己承担责任。
三、客人在房间摔倒受伤,如何处理
1.因为酒店未能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因为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摔伤,则承担消费者人身安全责任,酒店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2.如果是客人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原则上酒店无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比例承担,具体的划分,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客人主张酒店赔偿时,要举证酒店有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顾客在超市停车场摔倒是谁负责
一、顾客在超市停车场摔倒是谁负责
顾客在超市停车场摔倒,超市未尽到安全注意的义务的,超市负责,顾客有权要求超市承担侵权损害赔偿。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客人在超市停车场摔倒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但超市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侵权行为可以私了吗
侵权行为可以私了的。民事主体在不侵犯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情况下,都有处分自己民事权利的权利,不论是协商和解还是法院诉讼都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三、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
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四、在停车场摔倒谁负责
在停车场摔倒负责人如下:1、如果是因为停车场未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滑倒受伤,造成损害,停车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但如果是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顾客摔倒的,则停车场不承担责任,由第三人承担责任;3、如果停车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了,顾客因为自己的原因摔倒的,则由顾客自己承担责任。在酒店摔倒受伤谁责任1、如果是因为酒店的设施等不安全导致的,酒店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2、如果是客人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原则上酒店无责任;3、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比例承担,具体的划分,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客人主张酒店赔偿时,要举证酒店有过错;4、若是因为酒店未能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因为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摔伤,则承担消费者人身安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五、顾客在商场内摔倒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很多情况下如果商场疏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的损害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就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我们为了避免客户在商场摔倒会进行提示,如果是第三人引发的,那么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六、顾客在超市摔倒的责任划分
法律分析: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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