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转移后如何办理公证处理?2025,监护权转移公证的流程

结婚家庭 编辑:杜若

一、监护权转移后如何办理公证处理?2025,监护权转移后如何办理公证处理

法律分析:监护权转移在当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办理监护权转移公证要带的资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三、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四、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五、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监护权转移公证的流程

法律分析:办理监护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一、受托监护人应提交:户口簿、身份证、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同意履行监护职责的书面意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二、委托监护人应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亲属关系的证明;被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被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三、办理监护权转移公证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

办理监护权转移公证需要携带的资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九条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四、监护权怎么变更

法律分析: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一致时通过法院诉讼,一般不满两岁的子女,主要以母亲直接抚养。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由父亲抚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五、更改监护人的手续到哪里办

法律分析:情况:

一、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更改监护人手续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二、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更改监护人手续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六、监护权转移要在哪里公证

监护权转移在当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办理监护权转移公证要带的资料: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一、离异唯一监护人公证的问题

离异之后,父母双方仍然都是孩子的监护人,除非另一方父或者母被法院撤销了监护权。所以离异唯一监护人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本人的身份证件、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撤销其他监护人监护权的判决书。

二、老人监护权怎么证明

(一)监护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享有监护权的事实或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监护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有些情况下,特别是在涉外交往中,监护人为履行监护职责首先要证明自己享有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监护公证。

(二)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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