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划拨土地起诉谁,动迁利益分配什么时候才能起诉

拆迁安置 编辑:葛钰乐

一、行政划拨土地起诉谁

行政划拨土地的起诉对象通常为作出行政划拨土地决定的行政机关。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划拨土地的行为,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作出该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也有一些情况下,可能涉及到多个行政机关的共同行为或者行政机关与其他单位、组织的联合行为导致土地划拨出现问题,此时可以将相关的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责任单位、组织列为共同被告进行起诉。起诉时需明确被告的主体资格和行为的合法性,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二、动迁利益分配什么时候才能起诉

一般来说,动迁利益分配纠纷的起诉时间有一定的规定。通常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权利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等,诉讼时效期间从该限制行为消除之日起计算。

此外,对于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对于未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在实践中,具体的起诉时间还可能因地区、法律适用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如果对动迁利益分配起诉时间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三、法院不再受理强拆申请书怎么写

以下是一份法院不再受理强拆申请书的范例:

**《法院不再受理强拆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等基本信息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不再受理关于[强拆相关事项]的申请。

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导致法院不应再受理该强拆申请的原因,例如已过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之前已作出相关处理决定等]。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件实际情况的分析,明确表明该强拆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之前的处理文件、超过期限的证明等,以支持申请主张。恳请贵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不再受理该强拆申请的决定,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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