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之赔偿事宜,需明确各项目存在差异性的赔偿标准。
赔偿责任方应向受害者支付的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
具体如下:1.残疾赔偿金=据起诉时司法辖区内农村(或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伤损程度百分比×赔偿期限。
2.残疾辅助器械费=适用普通辅助器械所需合理费用。
3.丧葬费=按起诉时司法辖区内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为限额进行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参照起诉时司法辖区内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及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进行计算。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当事人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法定赔偿项目并不熟悉,更遑论如何准确计算该项费用了。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考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药品费+住院费+其他相关费用。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关于律师费用问题,应是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互相磋商并共同决定的。
在他们就这一事项展开讨论时,必须充分考虑到以下几个重要的因素:(1)需要付出的实际工作量,它代表了律师代理案件所需消耗的时间成本;(2)所面临的复杂程度,这将直接影响到法律事务处理的难度;(3)委托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这是律师事务所制定合理收费标准的基础;(4)律师可能要承担的风险和责任,这是律师事务所必须认真评估的重要因素;以及(5)律师的职业声誉和业务能力,这些都是影响律师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
三、交通事故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
如果你跟对方商量好了怎么赔偿,那么你就有权拿回当初交的那部分押金啦。
至于能不能拿回来嘛,那就要看下面这几个因素了:第一个就是受害者是否答应啦;第二个就是你们之间是不是商量好了怎么赔偿;第三个呢,就是在哪天发生的事故,有没有超过一年以上,还得看受害方有没有去告状;第四个,原告或者被告都是谁啊?如果人家已经告过了,而且判决书也已经生效的话,那他们就可以拿着判决书来把押金领走了;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如果人家已经告过了,而且判决书也已经生效的话,那他们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和法院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来把押金领走了。
只要满足这些条件,警察叔叔们就会把押金还给你们哦,要是不给的话,你们就可以去找警察队的领导反映情况,或者直接找他们的上级公安部门投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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