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租车投诉12319,上海出租车投诉电话24小时热线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郝桂诺

上海出租车投诉12319,上海出租车投诉电话24小时热线

大家好,由投稿人郝桂诺来为大家解答上海出租车投诉12319,上海出租车投诉电话24小时热线这个热门资讯。上海出租车投诉12319,上海出租车投诉电话24小时热线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出租车投诉电话

【来源:新法治报】

本想轻松打车回家

却碰上司机绕路欺诈

满心愤怒无处发泄

我就要求全部“退一赔三”

可行吗?

“你不懂,我们天天走”

司机执意偏航,车费明显增加

付先生家住上海,因为工作原因,平时经常从浦东机场打出租车回家。然而,2023年4月14日下午,他照常坐上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家,车刚启程不久,他就觉得不太对劲。

原来,出租车司机王师傅的行车路线,既偏离了付先生以往熟悉的常规路线,也与车内导航系统所规划的路径截然不同。按照导航指示,车辆应向左行驶,可司机王师傅却执意右转。付先生当即要求王师傅按照导航路线行驶,却被王师傅一口拒绝,并回怼道:“你不懂,我们天天走。”待抵达家中,付先生仔细比对,发现相较往常,发票上所显示的里程数及对应费用有明显增加。

当天晚上,付先生便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之后,经过该出租车所属的上海某出租车公司测试,发现当天确实多绕路行驶了1.5公里,于是出租车公司致电付先生,承认王师傅绕路的事实,并表示愿意向付先生退赔20元。付先生不满赔偿方案,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即退还216元打车费和24元高速费,并赔偿三倍打车费用648元。

出租车公司辩称,驾驶员王师傅虽有绕路情况,但该行为不构成欺诈,仅愿意根据相关规定向乘客补偿20元。

法院:构成欺诈,判赔5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出租车驾驶员的绕路行为是否属于欺诈。民法中的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欺骗他人,使对方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法院认为,出租车驾驶员作为从事驾驶服务的专职人员,理应清楚最优行驶路线,但其偏离合理运输路线,行驶非必要公路里程并据此加收服务费用,导致乘客利益受损,应当认定构成欺诈。出租车驾驶员系出租车公司合同义务的履行辅助人,其所实施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出租车公司承担。

关于赔偿金额,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付先生要求就全部打车费用退一赔三,对于他的诉求,法院认为,绕路部分在整个行程中可以明显区分的情形下,要求就全部车费退一赔三有违公平,且非绕路部分的车费和过路费是付先生应承担的必要费用,并不属于其损失。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确定,出租车公司仅对绕路部分多收取的19.8元车费进行退还并予以赔偿。因以该基数按三倍计算的赔偿金不足500元,法院依法确定赔偿金额为500元。一审判决后,付先生不服提出上诉,后被驳回,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出租车行业应秉持诚信原则

法官认为,伴随出租汽车行业蓬勃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出租车拒载、甩客、绕路等现象。出租车驾驶员作为出行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必须秉持诚信原则合法经营,严格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出租车公司也应当勇挑行业规范的重担,加强对司机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司机的服务意识。同时,乘客在搭乘出租车时也要提高警惕,避免自身权利受损。唯有各方齐心协力,才能共同推动出租车行业迈向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在此应当特别说明的是,本案中,出租车驾驶员不顾乘客要求和导航指示强行绕路,致使乘客里程增加、利益受损,该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欺诈。倘若出租车驾驶员是应乘客要求,或是在充分征得乘客同意后改变行驶路线,进而导致里程与费用有所增加,则不构成欺诈。

来源:上海浦东法院

编辑:贾 辛

校对:王小明

复审:何 山

值班主任:程乘玉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上海出租车投诉平台

作者:□本社记者 侯劲松 □通 讯 员 宋宇欣

  乘坐出租车时,遇到司机恶意绕路怎么办?上海市民付先生就遇到了如此“不走寻常路”的司机,导致打车费用增加,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他以出租车绕路构成欺诈为由,将出租车公司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退一赔三”。那么,司机故意绕路的行为究竟是否构成欺诈?赔偿金额又该如何确定?

  司机执意绕路,没能瞒过“熟客”

  付先生家住上海,因为工作原因,经常从浦东机场打出租车回家。某天下午,他像往常一样坐上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家,车行驶不久,他便觉得不太对劲。

  原来,出租车司机王某的行车路线,既偏离了付先生以往熟悉的常规路线,也与车内导航系统所规划的路径截然不同。行驶中,按照导航指示,车辆应向左行驶,可司机王某却执意右转。付先生当即要求王某按照导航路线行驶,却被王某拒绝,并回怼“你不懂,我们天天走”。待抵达家中,付先生仔细比对,发现相较往常,发票上所显示的里程数及对应费用有明显增加。

  当天晚上,付先生便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之后,经过该出租车所属的上海某出租车公司测试,发现当天王某确实多绕路行驶了1.5公里,于是出租车公司致电付先生,承认王某绕路的事实,并表示愿意向付先生退赔20元。付先生不满赔偿方案,遂起诉至浦东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即退还216元打车费和24元高速费,并赔偿三倍打车费用648元。

  法院认定被告构成欺诈

  庭审中,出租车公司辩称,出租车驾驶员虽有绕路情况,但该行为不构成欺诈,仅愿意根据相关规定向乘客补偿20元。

  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出租车驾驶员的绕路行为是否属于欺诈。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欺骗他人,使对方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法院认为,出租车驾驶员作为从事驾驶服务的专职人员,理应清楚最优行驶路线,但其偏离合理运输路线,行驶非必要公路里程并据此加收服务费用,导致乘客利益受损,应当认定构成欺诈。出租车驾驶员系出租车公司合同义务的履行辅助人,其所实施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出租车公司承担。

  关于赔偿金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对于付先生提出的要求就全部打车车费“退一赔三”的诉请,法院认为,在整个行程中可以明显区分绕路部分的情形下,要求就全部车费“退一赔三”有违公平,且非绕路部分的车费和过路费是付先生应承担的必要费用,并不属于其损失。

  最终,法院酌情确定出租车公司仅对绕路部分多收取的19.80元车费进行退还并予以赔偿。因以该基数按三倍计算的赔偿金不足500元,法院依法确定赔偿金额为500元。一审判决后,付先生不服提出上诉,后被驳回,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服务行业应秉持诚信原则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南汇新城人民法庭法官张磊表示,伴随出租汽车行业蓬勃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出租车拒载、甩客、绕路等现象。出租车驾驶员作为出行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必须秉持诚信原则合法经营,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出租车公司也应当勇挑行业规范的重担,加强对司机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司机的服务意识。同时,乘客在搭乘出租车时也要提高警惕,避免自身权利受损。唯有各方齐心协力,才能共同推动出租车行业迈向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案中,出租车驾驶员不顾乘客要求和导航指示强行绕路,致使乘客里程增加、利益受损,该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欺诈。倘若出租车驾驶员是应乘客要求,或是在充分征得乘客同意后改变行驶路线,进而导致里程与费用有所增加,则不构成欺诈。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上海出租车投诉方式

来源:CCTV今日说法

本想轻松打车回家

却碰上司机绕路欺诈

满心愤怒无处发泄

我就要全部“退一赔三”

可行吗?

“你不懂,我们天天走”

司机执意偏航,车费明显增加

付先生家住上海,因为工作原因,平时经常从浦东机场打出租车回家。然而,2023年4月14日下午,他照常坐上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家,车刚启程不久,他就觉得不太对劲。

原来,出租车司机王师傅的行车路线,既偏离了付先生以往熟悉的常规路线,也与车内导航系统所规划的路径截然不同。按照导航指示,车辆应向左行驶,可司机王师傅却执意右转。付先生当即要求王师傅按照导航路线行驶,却被王师傅一口拒绝,并回怼道:“你不懂,我们天天走。”待抵达家中,付先生仔细比对,发现相较往常,发票上所显示的里程数及对应费用有明显增加。

当天晚上,付先生便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之后,经过该出租车所属的上海某出租车公司测试,发现当天确实多绕路行驶了1.5公里,于是出租车公司致电付先生,承认王师傅绕路的事实,并表示愿意向付先生退赔20元。付先生不满赔偿方案,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即退还216元打车费和24元高速费,并赔偿三倍打车费用648元。

出租车公司辩称,驾驶员王师傅虽有绕路情况,但该行为不构成欺诈,仅愿意根据相关规定向乘客补偿20元。

法院:构成欺诈,判赔5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出租车驾驶员的绕路行为是否属于欺诈。民法中的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欺骗他人,使对方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法院认为,出租车驾驶员作为从事驾驶服务的专职人员,理应清楚最优行驶路线,但其偏离合理运输路线,行驶非必要公路里程并据此加收服务费用,导致乘客利益受损,应当认定构成欺诈。出租车驾驶员系出租车公司合同义务的履行辅助人,其所实施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出租车公司承担。

关于赔偿金额,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付先生要求就全部打车费用退一赔三,对于他的诉求,法院认为,绕路部分在整个行程中可以明显区分的情形下,要求就全部车费退一赔三有违公平,且非绕路部分的车费和过路费是付先生应承担的必要费用,并不属于其损失。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确定,出租车公司仅对绕路部分多收取的19.8元车费进行退还并予以赔偿。因以该基数按三倍计算的赔偿金不足500元,法院依法确定赔偿金额为500元。一审判决后,付先生不服提出上诉,后被驳回,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出租车行业应秉持诚信原则

法官认为,伴随出租汽车行业蓬勃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出租车拒载、甩客、绕路等现象。出租车驾驶员作为出行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必须秉持诚信原则合法经营,严格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出租车公司也应当勇挑行业规范的重担,加强对司机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司机的服务意识。同时,乘客在搭乘出租车时也要提高警惕,避免自身权利受损。唯有各方齐心协力,才能共同推动出租车行业迈向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在此应当特别说明的是,本案中,出租车驾驶员不顾乘客要求和导航指示强行绕路,致使乘客里程增加、利益受损,该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欺诈。倘若出租车驾驶员是应乘客要求,或是在充分征得乘客同意后改变行驶路线,进而导致里程与费用有所增加,则不构成欺诈。

文章来源:公众号@上海浦东法院

上海出租车投诉电话12345




4月16日上午,区交通委执法大队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沪杭高铁金山北站开展出租汽车拒载专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出租车拒载乘客违法行为。





上午9时40分,执法人员乘上在金山北站出租车侯客车道排队待运的第一辆出租车,告知驾驶员目的地为碧桂园(玫瑰公馆),驾驶员随即表示不去,称自己在此等待一个多小时,该行程只赚起步费划不来,让执法人员下车乘坐网约车。执法人员下车不久,两名自然乘客向驾驶员询问了同样的地点,仍被拒载。根据地图APP显示,从金山北站到碧桂园(玫瑰公馆),行驶全程约3公里。


随后,这辆牌号为沪AE53***的出租车因涉嫌拒载,在载客驶离金山北站后,被执法人员查获。执法人员对该车驾驶员杨某展开了调查询问。面对此类出租车拒载行为,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第一次被查处,将面临暂停营业十五天并处二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再次被查处,将面临吊销从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


自4月1日起,为加强出租汽车行业营运秩序监管,维护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和稳定,进一步加强乐高乐园周边出租客运营运秩序保障,区交通委执法大队紧盯金山北站、金山卫站等重点区域,以旅客到达相对集中的区段为重点时段,以出租汽车行业顽症和非法客运为整治重点,持续开展一系列整治行动。行动主要包括出租车计价器舞弊、出租车拒载、绕道多收费等行业顽症,车容车貌差、车身广告设置不合规,驾驶员未遵守有关规定等其他违法行为,同时兼顾非法网约车整治。截至目前,共查获客运出租违法案件31件,其中巡游出租车拒载2件。



温馨提醒:


遇到出租车拒载请立即拨打12345举报,通过手机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车牌、时间、地点、拒载经过等关键证据,为执法人员立案查处提供依据,共同维护金山“黄金出行圈”。





来源:“金山交通”微信公众号
编辑:干钰琼
责编:干钰琼、俞萝寅
审核:陈建军、林堃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上海出租车投诉12319,上海出租车投诉电话24小时热线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