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
二、经家属同意利用的。
二、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方式可以选择吗
在我国,死刑案件的罪犯有权自主选择其生命终结的方式,然而这最终的决定权利仍然归属于各级法院。
在执行死刑的程序上,可以采取枪决或注射等形式,而在适用内置司法系统的枪决方式时,根据人民法院所具备的具体设施条件,决定是否交由司法警察进行执行;若无法满足相关条件,则可考虑将任务转交给武装警察来完成。
至于执行死刑过程中的安全警戒工作,则由公安机关全权负责。
三、死刑怎么执行的呀
枪决:在该执行方式中,身陷囹圄者需以跪姿示众。
执行人员会采用步枪从其脑后实施射击。
若首次击发未能导致罪犯立即丧命,则有可能需要进行补充射击直到犯人性命终结为止。
经由法医学专家对尸体作出明确鉴定之后,罪犯的遗体将会在临近的地点实行火化处理,且家属并无资格领取回骨灰安葬。
注射:近年以来,此种执行方式已得到了广泛应用。
罪犯将被固定于座椅之上,通过静脉注射药物(通常按照麻醉剂、肌肉松弛剂以及心跳阻滞剂的顺序进行)来完成死刑的执行过程。
相较于枪决,注射死刑需要投入更多的筹备工作,其中包括聘请专业的执行人员与购置相应的医疗设备等。
在几分钟之内,罪犯往往由于心跳骤停而宣告生命终结。
在法医学专家确认无误后,家属将获知死讯,并可自行决定是否领取回尸体进行火化处理。
三、死刑犯内脏会被摘除吗
在中国,对于死刑犯的器官是不被允许随意抽取的。
即便罪犯已然被宣判处决,仅仅只是被剥夺了生命权力,然而他们的家属对于尸体及器官的所有权益,仍然应得到尊重和保障。
为了尽可能减轻犯罪者临终前所承受的痛苦,我们通常会选择实施注射死刑这种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注射死刑已经逐渐推广开来,但枪决仍是目前最为普遍的执行方式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第二条
死刑罪犯执行后的尸体或火化后的骨灰,可以允许其家属认领。
第三条
以下几种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
一、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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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死刑犯内脏会被摘除吗,死刑犯内脏会捐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