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贷款利率,南昌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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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积金贷款额度
刚刚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7月1日起
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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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委推行的“认房不认贷”政策,中心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优化,具体如下: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购房所在地购买唯一住房的,执行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政策;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2.不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信息为认定依据。
上述新政策于2024年7月1日(含)起执行,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商转公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
— 政策解答 —
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政策解答
一、7月1日起的新政策具体是针对哪方面调整呢?
答: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委推行的“认房不认贷”政策,我中心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优化,具体为:
自7月1日起(含7月1日),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购房所在地购买唯一住房的,执行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政策;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不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新政策执行后,房屋套数如何认定呢?
答:以购房所在地的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档结果为准。
三、我曾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但房屋已出售,现在名下已经没有任何房产,7月1日后购买一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能算首套利率呢?
答:可以。只要您所购房屋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查档结果显示无成套住房,即可按照首套利率执行。
四、我曾在当地全款买过两套住房,但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7月1日后想在当地再购买一套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公积金贷款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发放。
五、之前婚内曾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离异了是否会计算贷款次数?
答:会计算一次公积金贷款次数。
六、我目前名下已经没有任何的房屋了,但我之前在其他公积金中心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7月1日后能在中心再次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全国范围内仅可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那不同的贷款类型都以什么时间为准呢?
答:申请商品房贷款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贷款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商转公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
转自:南昌公积金
来源: 洪观新闻
南昌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
洪房公〔2025〕60号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调整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使用支持力度
一是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双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上浮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其中:二孩家庭上浮20%,保持不变;新增三孩家庭上浮30%,贷款最高额度可至156万元。
二是降低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首套及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30%统一调整为20%。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指导住房公积金受委托贷款银行积极办理组合贷款,按照人民银行相关利率政策规定执行。
三是优化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按拟购房屋所在县(区)、开发区、管理局核查的房屋套数结果认定。
四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1800元调增至每月2400 元,单身职工继续减半执行。上浮多子女家庭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其中:二孩家庭上浮20%,保持不变;新增三孩家庭上浮30%。已办理租房提取的职工,可按新的额度补提差额部分。
二、进一步拓宽使用场景
一是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二是支持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我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后,房屋产权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分摊部分,且不超过提取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
一是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缴存时间由原12个月调整至6个月。
二是降低缴存门槛,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基数核定标准由原依据个税起征点调整为按南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收入认定。
四、进一步放宽购房提取时限
将原购房提取时限由2年内放宽至5年内。对于全款购买存量住房且建筑面积大于60㎡的,由原满半年后提取调整为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申请提取。
五、调整职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最高年龄限制
职工最高缴存年龄由原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调整为按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期限可计算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8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以上政策调整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商转公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8日
南昌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来源:【江西发布】
7月1日起,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图片来源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6月18日,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该中心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优化。
自7月1日起(含7月1日),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购房所在地购买唯一住房的,执行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政策;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住房贷款政策。不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信息为认定依据。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商转公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
政策解答:
一、我曾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但房屋已出售,现在名下已经没有任何房产,7月1日后购买一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能算首套利率呢?
答:可以。只要您所购房屋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查档结果显示无成套住房,即可按照首套利率执行。
二、我曾在当地全款买过两套住房,但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7月1日后想在当地再购买一套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公积金贷款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发放。
三、之前婚内曾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离异了是否会计算贷款次数?
答:会计算一次公积金贷款次数。
四、我目前名下已经没有任何的房屋了,但我之前在其他公积金中心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7月1日后能在中心再次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全国范围内仅可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南昌公积金、大江网
编辑:徐麟
复审:刘斐
审签:万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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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积金贷款额度是余额的多少倍
6月18日,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该中心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优化。
自7月1日起(含7月1日),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购房所在地购买唯一住房的,执行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政策;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住房贷款政策。不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信息为认定依据。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商转公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
来源: 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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